合同4年到期後己經兩年沒有續簽,保險一直交,現要辭退,我怎麼維權

2022-04-04 08:29:26 字數 5959 閱讀 5480

1樓:王元頁

超過一年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為無固定期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4條)

看單位解雇理由,解雇理由合法的(勞動合同法第40.41條),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解雇理由不合法的,每工作滿一年補償兩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吳醫生

ular to the people of chi

工作三年,公司只第三年簽了一年的合同,現在要辭退我們,怎樣維權。

3樓:掘金知產

你好,發生爭議之後,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蒐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4樓:

查詢相關證據,申請仲裁。

5樓:b阿公尺豆腐

提供有效證明以證明自己實際工作年限,比如發放工作號牌等

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 繼續工作了半年。現被公司辭退如何賠償

6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7樓:勞博網律師

你好:1、可主張2023年4月-8月雙倍工資。按你已得工資,在等額給付你。

2、代通金的話是上個月工資即7月份工資,如果8月份工資發給你,屬於提前乙個月通知,無須發代通金。

3、2023年3月1日至離職,如果9月份離職,就可以要求2個月,現在只能要1.5個月。

4、從內容上看,僅僅是檔案轉移,「三金照常繳納」,不影響勞動關係依然存在。

如你還有其他勞動法律問題,可登陸「勞博網」。

補充:1、可以資2023年10月計算,但你要有證據證明你那時進的公司。

2、如果是這樣,就不能主張代通金,因為單位提前1個月通知你了,當然,這1個月的工資是要給你的。因此,歸根到底,不管是代通金還是提前1個月,你其實都可以拿到1個月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公司未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應該從2023年3月27日開始支付您雙倍的工資,雙倍工資,即是你當月工資的二倍。

2、可以主張乙個月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數額為您離職前乙個月的工資金額。是您7月份的工資數額。如果工作到9月3日則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3、如果公司以金融危機影響,機構調整等理由與您解除,可是說是合法解除,那麼公司應該支付您兩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因您在公司工作的時間為1年6個月),如果您認為公司是單方面與您解除即非法解除,那麼公司需要支付兩個月工資的2倍作為賠償金。

4、再就業託管通知單,我不知道確切的內容,即使有關於對您的不利約定,以上3條的回答也是可以認定的。

9樓:韓飛律師

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工作了半年,現被公司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5個月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還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0樓:啥破玩意思

不可以的,根據勞動法規定,服務滿一年(實際合同)的,補償乙個月工資.兩年補兩個月

11樓:在友何偲

樓主您好,

(1)如果您沒有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等,用人單位無任何理由將您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依法向您支付賠償金。賠償金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根據規定,合同期滿,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但是,如果合同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的,原用人單位對此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雙方的勞動關係繼續存在,用人單位應該自合同期滿後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該自合同期滿後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到期後一直沒有續簽,我仍在職,這樣的情況下公司裁人,我可以申請補助嗎? 30

12樓:紅色紙飛機

這種行為屬於公司單方面行為,可以申請補助。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題主的公司已經有將近4年未與題主簽訂合同,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了。

如果跟公司協商無果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管部門或者工會投訴舉報,如果再不行,直接向法院申請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續簽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裁員,那麼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4樓:南昌華圖教育

華圖教育幫您解答:

可以申請補助,當然您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沒有主動和你續約卻留任你工作,如果要裁人,,也是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你的勞動合同過期,應當需要補齊勞動合同後才能進行裁員,並且給出相應的補助。你要有證據證明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任然留任你在職工作。

給您乙個案例你可以參考:本人與某公司簽訂2023年1月底開始的2年合同,月工資為稅後4000元!合同在2023年1月底就已到期,從2023年2月至今為止,公司沒有與本人續簽過任何合同,目前本人還在此家公司就職!

在本人沒有任何過錯和過失的情況下,現公司單方面口頭上提出辭退通知並要求停止本人的一切工作以及強迫本人交接工作!

1.公司口頭上提出的辭退通知是否有效?本人是否該移交工作?

本人可以要求公司必須出具書面形式的辭退通知嗎?書面辭退通知應該以什麼內容提出,例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

自x年x月x日起結束在某公司的工作?

2.本人是否可以得到補償和賠償金?可以什麼理由來得到補償和賠償金?補償和賠償金的計算標準以及總金額?

3.現公司口頭上只願意補償乙個月薪水,本人不願意接受,是否可以不簽收退工單?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本人是否該堅持繼續工作直至雙方協商同意?

4.假設公司收回口頭上的辭退要求本人繼續工作並同時簽訂合同,是否必須接受?合同簽訂日期應該寫是公司與本人簽訂的那天還是2023年2月?

解答:1、應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辭退通知

2、用人單位違法接觸勞動關係,你可主張賠償金,從的工作年限推算,可以主張六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3、原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應與你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但未簽訂,你可因此主張3月份至今的兩倍工資。

4、如果你在公司的影響下,遞交了辭職書,則賠償金無法主張。如果補簽了自2023年2月起的勞動合同,你便無法主張兩倍工資。

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工作了半年。現被公司辭退如何賠償?

15樓:河傳楊穎

不是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違規制度被用人單位辭退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可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的賠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種: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未滿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被解雇。

第二種: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果勞動者被診斷為職業病,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主要特殊是勞動者患職業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醫療期滿之後,單位還是可以正常解除。

第三種: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這是對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此時不管勞動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經屆滿,只要在這三期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都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

第四種: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這裡面,只要勞動者在醫療期內,也不論勞動合同期限是不是屆滿,單位都不能單方解除合同,否則就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我在公司上班兩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給我續簽的應該怎麼辦,謝謝朋友們百忙之中回答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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