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可以在公司入駐的地方做嗎

2022-04-04 04:07:48 字數 3316 閱讀 3058

1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一般你社保交在哪個社保局就去哪邊申請認定。

2樓:銀沙灘的風

參保所在地,未參保可以在受傷地申請

3樓:泉州律師林永權

一般為公司所在地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要去專門的工傷鑑定機構做 ,才有效哦

公司外地註冊,本地勞動能做工傷認定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是由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統籌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用人單位在外地註冊,在本地參加工傷保險的,應在本地申請工傷認定;在外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不能在本地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6樓:匿名使用者

要在和你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所在地申請

幫私人老闆打工,沒有公司也沒有單位的,可以做工傷認定嗎?

7樓:冷雨冷宵雲

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六十六條 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前款規定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以及前款規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8樓:

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的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從規定中可以看出,要想得到不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首先得認定工傷,然後進行工傷等級的鑑定,否則就沒有賠償依據了。

9樓:律師

你的意思是單位沒有營業執照嗎 那可以按照非法用工處理

工傷認定書已經下來了,該做鑑定時公司一直拖著,請問我該怎麼做,對後面的鑑定會有影響不? 50

10樓:匿名使用者

傷殘等級鑑定越早做對傷者本人越有利!

出院後就可以做傷殘等級鑑定,公司不配合可以自己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或者到勞動局仲裁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工傷認定後可以去別的公司上班嗎? 15

11樓:獨角戲

應該可以的,你得儲存好所以的工傷有關資料,直接到勞動保障中心去申請鑑定!之後就可以要求公司賠償!至於到其他地方上班,你已經離開原廠且經過原廠同意離開的不存在告知不告知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的等級下來了,你就是辭職了,也可以要求賠償的,只要你是在那廠裡發生的工傷,你就可以找原公司要求賠償

13樓:生命旅程

你好,你的右面的問題沒有聽清楚,希望可以完整表達一下。

但是以前的問題明白,你可以追以前的廠子,因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期是一年的,所以你一年之內都可以要求所在工傷的廠子給你的工傷賠償,傷恢復後就可以做工傷鑑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做工傷鑑定,工傷賠償使用的是工傷保險**的費用,不是單位出的錢

工傷認定後辭職還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20

15樓:匿名使用者

傷殘鑑定不受離職的限制,在工傷認定一年內做傷殘鑑定就可以。

建議你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傷殘等級鑑定,然後主張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等。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辭職不影響做傷殘等級鑑定,你不用擔心。

17樓:律論中國

1、首先做個工傷認定。一年之內公司或者自己申請都可以。

2、認定為工傷後再做傷殘等級鑑定。否則即使你做傷殘等級鑑定了,加入沒認定為工傷的話,找誰賠去啊。

3、從時間上來看,你還可以去做。即使辭職了,公司該負責的還的負責。

18樓:二柄

1、你所說的「傷殘鑑定」應該是「勞動能力鑑定」。

2、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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