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提成工資不發放是否合法

2022-03-25 06:29:48 字數 5670 閱讀 5025

1樓:

1、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發放的工資。

2、如果公司違法辭退員工的,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如果公司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合同的話,按照47條的經濟性補償的雙倍進行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哈幾卡拉嘸

被公司辭退了,要按照貴公司規定統一時間發放工資是合法,如果這時不發給工資是不合法。

公司以除名、辭退員工,並不計發工資和業務提成合理嗎? 50

3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以辭退為由拒絕發放勞動者工資和業務提成是違法的。無論雙方是什麼原因解除的勞動關係,工資和業務提成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該足額及時支付,否則用人單位違法。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1、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提成和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2、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3、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要15天,就安排你和公司的負著人和解,要是公司方面不和解的話,就等1個月,仲裁辦就要公司給你錢,公司不給你就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審理要1個月20天在**審理,審理後公司也可以不給你,我就走過這一套流程,贏了官事賠了錢。

5樓:zs松花江

明顯不合理嘛。第一,公司沒說那個是不能列印、不能套用的;第二,你沒有用在公司之外的專案,沒有用來盈利;第三,公司給你這個處罰前沒有查明事由,沒有聽你的解釋,完全是為了不「節約」工資和提成,這種吸血公司,老闆就是吸食辛苦工作者的蛀蟲,跟前些年出現的,交押金然後找藉口辭退員工的皮包公司有什麼區別?!

6樓:

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這單位幹下去也沒意思辭了算了。

7樓:

1、公司是否有「不能套用公司預算模版和印表機」的規定,及其處罰條款2、進公司有沒有培訓過這些規定

3、即便每開出,也不能不發工資。

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勞動仲裁。出要求返還工資和提成外,還要求補償n+1個月的工資。

(n為工作年限,不滿半年則按0.5個月)

如果公司沒有和你籤勞動合同,你還可以要求賠償2倍月工資。

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金是按底薪算的還是按實際發的平均工資算的

8樓:來自夫子廟善良的楊梅

賠償金按近期12月的實際月工資的平均工資作為補償的月工資基準。

解釋原因: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沒有履行合法程式,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

3、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的,除了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總計n+1;

4、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賠償金發放條件

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的平均工資。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金是按勞動者近期12個月的實際發的平均工資算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3、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金是按勞動者近期12個月的實際發的平均工資算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1樓:韓飛律師

1、經用人單位提出,勞動者同意,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是指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要按扣稅扣五險一金前的應得工資計算。也就是(月到手工資+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所得稅)x工作年限=經濟補償金。

相關的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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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周律師說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

14樓:

你好公司結業了賠償員工工資是乙個月的基本工資還是乙個月的全額工資

15樓:

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金就是按你的基本工資計算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是你的離辭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也就是5.6千元。

17樓:平平逛大街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按照解除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指的是你的貨幣性收入,同樣社保費用你個人部分的費用是單位代扣代繳的,同樣是你的收入啊!還有不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封頂上線喲~

18樓:0笨小笨

你好,是按照你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核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就是你說的5千多的。 說通俗點就是扣五險一金和扣稅前的總收入。

19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不簽勞動合同也是違法行為,依據《按照實際平均月工資賠償。 全薪+額外乙個月的補償 你好,就你描述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按照實際發的工資計算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是員工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進行賠付

22樓:橫刀立馬娛樂

經濟補償不是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而是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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