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算共同財產嗎

2022-03-06 05:27:01 字數 5186 閱讀 3921

1樓:小柳說法

婚後共同買房,房產證只登記乙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2樓:胥紫桐肥翊

我國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

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就屬於二人的財產

不過房屋產權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3樓:**魔羯

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樓:樹俊雅疏景

要是結婚前一次性付清的話,那就是他的婚前財產,不過你們結婚滿8年就是共同財產;要是貸款的話,首付是他的個人財產,之後每月還貸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還有就是你們需要去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雙方出資額,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5樓:唯有詩與酒

沒有領結婚證的兩個人,購買房屋時,可以登記兩個人的名字,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有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領證買房,可以寫兩個人名字。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未婚共同買房是婚

前財產約定。

如果結婚證沒有領之前先辦房產證寫你和她兩人的名字,算你們共同購買,共同所有。如果辦理結婚證後,再去辦房產證,按現在規定,房產證上都會寫上你們兩人的名字。

男女一起買房不一定要以夫妻的身份買房,可以是合夥人,共有人一起買,同事之間,朋友之間不管男女都可以一起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3、4、5、10個人的名字都可以。只要你們都符合限購政策。

擴充套件資料

物權法第八章 共 有

第九十三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於共有關係。

並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關係的兩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為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同時,共有關係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既可以約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約定共同共有。

貸款的時候也可以以兩個人的名義申請。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由一方單獨出資購買或者是貸款購買的房產,2023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擴充套件資料:

若按揭房屋為夫妻婚前個人財產,必須滿足以下要件:

第一,婚前以按揭的方式購買;

第二,以個人名義購買;

第三,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房屋產權證;

第四,用夫妻共有財產還貸。

但也有例外情況:若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在婚前雙方對共同購買的房屋已經達成合意,認可所購買房屋為共同共有,並且出資。此時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

這種觀點考慮了婚前購買按揭房屋的行為與產權登記之間的關聯性。房產證是取得物權的標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房產證,僅僅是婚前購買房屋期待權的延續,而房產管理部門發放房產證的行為,實際上是一方婚前期待權在婚後演化成物權的過程。

一方用婚前個人積蓄購買的有形財產的歸屬問題,由於這只是原有財產價值存在形態發生了變化,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即所謂萬變不離其宗,故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尚未償還的貸款,為個人債務。共同財產還貸的行為並不改變房屋的權屬。

離婚時按揭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是離婚案件常見的問題,一般按一下情況分別處理:

1、夫妻婚後共同買房並還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對此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債務的轉移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夫妻離婚時就按揭房進行處理時貸款銀行如果考慮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貸款合同,那麼在對銀行的債務上,雙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還貸義務。

但因為雙方已經離婚,如果要求雙方在今後長達幾十年的時間裡共同承擔還貸義務,現實中不便於執行。

要想解決問題,雙方可以簽訂乙份協議,明確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由該方承擔還款義務並返還對方所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同時約定在還清貸款可以過戶時,對方應當予以配合,還應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但該約定不能對抗銀行,一旦約定的還款方不能還貸,另外一方仍需對銀行承擔還貸義務,但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如果是在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義購買房屋的行為是一種贈與行為。

因房產證在婚前便已辦理,因此應認定是兒子的婚前財產。但房屋其餘貸款是兒子夫婦婚後共同償還的,則婚後二人所償還的貸款,應認定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所以,房子在婚後增值的部分,同樣應視為二人的婚後共同財產。

3、甲乙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按揭房,但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雖然甲方出資,但該房登記在乙方名下,則但該房屋仍應為乙方個人財產。因為乙方的購房行為,純屬乙方婚前的個人行為。同樣,按揭貸款也為乙方個人債務。

儘管婚後甲方參與清償銀行貸款,但這並不會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乙方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也為乙方個人債務。但對於首付款中屬甲方的出資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甲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如果自己或朋友親人遇到婚前買房糾紛的情況,不懂得運用法律時,可以來華律網找專業的律師幫助你。

9樓:大鬍子說房

房產證上寫多少人的名字是沒有限制的。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證(紅本)和房屋共有權證(綠本)兩種,兩個都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紅本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綠本則沒有數量限制。

10樓:89號小黑人

婚前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於共有關係。

現行《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1樓:張敦揚小男神

婚前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於共有關係。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由一方單獨出資購買或者是貸款購買的房產,2023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對於前者,答案很簡單。

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對於後者,有人認為,鑑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範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

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於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12樓:七禾之葉

婚前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於共有關係。

並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關係的兩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為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同時,共有關係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既可以約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約定共同共有。

貸款的時候也可以以兩個人的名義申請。

13樓:鑽誠投資擔保****

寫乙個人的肯定沒問題,國家規定房產證可以寫少於3個的名字共同擁有,但是一般地區都不允許沒有法律關係的聯名擁有。一般可以聯名擁有的包括直系親屬,還有夫妻雙方。像你想和你男友一起寫名字要看當地的房管局允許不允許,一般來說,很難辦,幾乎是不行的。

由於是婚前,所以這套房子寫誰的名字將來如果出現離婚有財產分割,這套房子就算是誰的,參與付錢,比如月供的一方有被補償的權力。

14樓:小奕

可以。如果結婚證沒有領之前先辦房產證寫你和她兩人的名字,算你們共同購買,共同所有。如果辦理結婚證,再去辦房產證,按現在規定,房產證上都會寫上你們兩人的名字。

有的人對自己婚姻信心不足,害怕有變卦,乾脆寫父母的名字,這樣也可以。但如果有兄弟姐妹的情況下,也另有存在爭房產的可能。還有父母以後要過戶到你們的名字,相應的費用、手續等也有一定的羅嗦事。

現在沒有結婚,買房子錢是你爸出的,如果是一次性付清,可以寫你個人的名字。你如果有部分銀行按揭貸款需要以後你們共同還的,現在房管局根據你的未婚證明寫你個人的名字,這樣對她以後有一些不公平。以上供你參考,最終還是由你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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