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姓需要父母雙方同意麼,請問孩子改名一定要經過父母雙方同意嗎???

2022-02-14 19:24:21 字數 7179 閱讀 1933

1樓:巫素枝戊嫣

你好:1、「需要父母雙方到公安局同意麼??成年人自己可以決定麼?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成年人改姓或名都可以自主決定(實際上,《民法通則》規定的姓名權包括公民選擇姓、名的權利,可以是父或母一方的姓,也可以是父或母以外的其他姓),不需要父母的同意、更不需要父母雙方都到場。

2、「這屬於特殊原因吧,公安局會考慮這個原因麼?」:你在各種證件上登記的名字不一致,可以作為更改姓名的正當理由,公安局會考慮這個原因的。

3、但是,有個建議:我認為你已經成年,不必考慮是隨父姓合適還是隨母姓更好的問題,應該考慮的倒是:用哪個姓更方便你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你的高中畢業證、計算機證、檔案等等都是你自己改的名字,只有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不一樣,就應該想好以後到底要用哪個名字:最好就改這一次、而且最好是更改戶口本和身份證與其他證件一致,因為:改戶口本只是在公安乙個機關改,相對要容易得多。

雖然公民有改名權、改姓名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但如果頻繁改戶口本,以後檔案、畢業證、銀行卡、結婚時都會有麻煩,一定要慎重!

2樓:張老師**答疑

回答您好,為您查詢到:具體應當諮詢戶口所在公安機關,以浙江省為例,成年人變更姓名的,不需要父母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親

更多3條

成年人改姓需要父母雙方同意麼?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需要父母雙方到公安局同意麼??成年人自己可以決定麼?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成年人改姓或名都可以自主決定(實際上,《民法通則》規定的姓名權包括公民選擇姓、名的權利,可以是父或母一方的姓,也可以是父或母以外的其他姓),不需要父母的同意、更不需要父母雙方都到場。

2、「這屬於特殊原因吧,公安局會考慮這個原因麼?」:你在各種證件上登記的名字不一致,可以作為更改姓名的正當理由,公安局會考慮這個原因的。

3、但是,有個建議:我認為你已經成年,不必考慮是隨父姓合適還是隨母姓更好的問題,應該考慮的倒是:用哪個姓更方便你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你的高中畢業證、計算機證、檔案等等都是你自己改的名字,只有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不一樣,就應該想好以後到底要用哪個名字:最好就改這一次、而且最好是更改戶口本和身份證與其他證件一致,因為:改戶口本只是在公安乙個機關改,相對要容易得多。

雖然公民有改名權、改姓名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但如果頻繁改戶口本,以後檔案、畢業證、銀行卡、結婚時都會有麻煩,一定要慎重!

4樓:神田海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和假冒。」我國《婚姻法》第22條規定: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現在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但是,該條例沒有更加具體的規定,操作性差。所以很多地方都制定了地方性法規規定,如:《上海市戶口管理暫行規定》第14條規定:

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遼寧省公安廳 2023年作出的《關於加強當前戶口管理和戶口登記專案變更更正工作的通知》規定:下列情況可予姓名的變更、更正:

學齡前兒童,未滿1 8周歲在學校有重名的;名字中有難於書寫辨認的冷僻字;申請更改為同音簡化字的;末滿1 8周歲由於父母離異、被收養申請變更姓名的;18周歲以上成年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於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失誤造成姓名填寫或微機錄入錯誤的。下列情況不予變更: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受過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的;有尚未處理結案民事、刑事等訴訟;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成一致意見,單方要求變更子女姓氏的;經調查理由不正當的。

所以每個地方關於改姓的法規都有些不同的,lz想改姓,是要根據你們當地的行政法規的規定的情況,但是一般來說,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人要改姓是要有特殊原因的,不是說改就能改,因為改姓後檔案就會比較麻煩。。。另外乙個原因,我想,當地派出所之所以要你提供父母雙方同意書面申請是為了避免發生社會糾紛。。。

5樓:南邕

不用。成年人即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從法律角度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從感情方面說尊重父母的意見應該提昌。

《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凡是滿18周歲的公民,不論其性別、精神健康狀況如何,均視為成年人。

達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權利:1、 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權、榮譽權、名譽權、肖像權、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3 、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公民的勞動權、勞動者的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以及科學文化方面似的權利和自由。

6樓:類心人

我來回答,第 1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法定姓名,以乙個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中文姓氏,以中國公民姓氏登記並應符合我國公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外國人、無國籍人申**入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氏,亦同。

第 2 條

戶籍登記之姓名,應以簡體漢字登記,少數民族之姓名得以本民族語言登記。

第 3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

一 被認領者。

二 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

三 公民成年後。

公民成年前改姓由父母或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不受次數限制。公民成年後仍可申請改姓,但以一次為限。

第 4 條

成年公民申請改名:

一 公民申請將某一筆名,化名,藝名等改為法定姓名的時間長達八年以上者可將其改為正式姓名,但所改姓名不得與國家領導人或歷史上有爭議的人相同。漢族姓名以四字為限,其他少數民族依本民族習俗。

二 對於公民申請更改的姓名,姓名登記管理機關可以有兩年的考察期,並對公民是否有債務,是否違反第三條之規定進行審查。並要求公民提供相關公證書。

三 公民更名後應當在當地報紙上刊登更名宣告。

四 公民姓名登記管理機關應對公民更名收取500元的契稅。

五 公民姓名一經更改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變更之。

第 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 受通緝或判處有期徒刑者。

二 受勞動教養裁判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者。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四 有債務糾紛尚未解決者。

五 所改姓名有辱中華文明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五年止。

第 6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定之。

第 7 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1585希望對你有幫助!

7樓:孔子43號

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同樣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異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作為子女,對自己姓名的命名享有自主權,但如欲更改父母已確定的姓名,應當在成年以後。未成年人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其姓名的命名,應當尊重父母雙方的共同意見。

特別是父母離異後,為了使未成年人順利健康地成長,父、母或孩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未成年人的姓名。

你已經是成年人了,《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你可以依據該條規定,自主決定自己的姓名。

8樓:貫餘

不需要,姓名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只要你向勞動局申請過,徵求父母的同意就可以了

9樓:華唐e商

1、如果作為法律上來講是可以不用通過父母同意

2、但是你們不僅僅是法律關係,如果你們還想好好相處,就需要同意

10樓:匿名使用者

18歲 成年人以後 改姓名不用父母同意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

又想改名 又不想讓父親知道 慎重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由你自己決定。

但要有正當合法的理由,把申請改名的申請遞到視窗,馬上會問你,回答錯誤就該不了。回答正確,就可以了。

12樓:單純

不需要啊,姓名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任何人都不法干涉,只是你改了之後你爸媽有可能會不高興,所以你要注意他們的感受。

你說的那個特殊原因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13樓:湛濮

成年人當然不需要,不過沒有父母一般你能改

嘛,到局裡還是所裡估計要問你父母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不管的 不過還是要讓你父母高興一點好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沒有什麼法律上問題的了。只有道德或者說親情方面的問題可能需要處理一下。

16樓:

簡單而正確的說

公民享有姓名自有權

18歲以後即可自由更改姓名

17樓:

當然不需要,但是必須在戶口本上改。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啦!這是你的權利,呵呵。

請問孩子改名一定要經過父母雙方同意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姓名變更:

1、公民姓名登記原則

姓名是公民之間藉以相互識別的文字元號,是公民特定化的個人標識,也是公安機關進行人口管理的基礎。

(1)公民姓氏登記。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氏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記。公安派出所在為公民登記名字時,除姓氏可保留異體字外,其名字應使用***公布的漢字簡化字填寫,不應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冷僻字,不應在名字中夾雜字母、符號、阿拉伯數字等。

2、變更姓名的條件

(1)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①因血緣關係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②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關係變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⑤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

①由乳名改為學名的;

②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⑤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⑦姓名粗俗**,有違社會公德的;

⑧婦女稱氏改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變更姓名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專案申請表》;

②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未成年人本人申請的,需監護人簽字同意);

③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在校學生);

④父母共同簽署的同意書(父母離異的);

⑤本人同意書(本人已滿10周歲,父親和繼母或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2)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專案申請表》;

②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由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關責任);

③公證機關公證書;

④所在單位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僅限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⑤派出所調查核實材料(對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進行調查核實);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5、注意事項

(1)處理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問題,應堅持既要尊重公民意願,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則,成年人變更姓名從嚴控制。

(2)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原則上只能變更一次。

(3)成年人申請更改姓名,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夫妻雙方同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等相關檔案精神,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

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5)對於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以下不同情形,准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16周歲以下10周歲以上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或繼母,或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6)姓名更改後,仍應將原名在居民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曾用名」欄上明確記錄,有多個「曾用名」一併記錄;嚴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況下,直接新增「曾用名」。

(7)被收養人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後,在為其下一代辦理出生登記時只能按照被收養人夫妻現有的姓氏確定姓氏。被收養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復被收養人原來姓氏的(還祖姓的),憑本人或監護人(未成年人)申請、被收養人原有姓氏的證明、收養人同意書、《居民戶口簿》,經縣區公安局審批後辦理。

6、審批許可權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負責人審批,「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縣公安局審批。

7、辦理時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辦結。

成年人改姓需要父母雙方同意麼

你好 1 需要父母雙方到公安局同意麼?成年人自己可以決定麼?根據 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的規定 成年人改姓或名都可以自主決定 實際上,民法通則 規定的姓名權包括公民選擇姓 名的權利,可以是父或母一方的姓,也可以是父或母以外的其他姓 不需要父母的同意 更不需要父...

雙方同意離婚,女方什麼都不要,需要什麼手續嗎

這種情況要看你們是否有共同的債務,還有就是孩子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那就需要進行協商。並且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如果沒有債務,也沒有孩子行了嗎,就可以協議離婚。需要協議雙方簽字。拿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辦理條件 1 ...

成年人更改姓名以後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成年人可以改名字。民法通則 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 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 盜用 假冒。成年人是 更改姓名的程式是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書面申請 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 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會有。主要影響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