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把員工的辭職書扔掉並且否認該員工交過辭職書,他的做法合法嗎

2022-01-17 08:11:34 字數 4280 閱讀 7359

1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乙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乙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白雲朵朵

留下證據,他的做法違法

3樓:龍爹鼠仔

言粗理不粗,他這可能是挽留你。

員工辭職,公司以辭工理由不好,把員工辭工書撕掉了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真想辭職,你可以繼續寫辭職報告申請,如果公司還是把你的辭工書撕了你收集好證據;同時說辭工理由不好你可以寫其他的,比如待遇不好,工資太低什麼的,看公司還有什麼理由!同時按勞動法規定,你只要提前乙個月提出正常的辭職書面申請,到乙個月後你就可以辭職離開,如果公司不放人就是違法勞動法,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5樓:民生為本

意思是公司拒絕了你的辭職,可以向公司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仍然得不到滿足,再次提出辭職申請。

6樓:放假也要早起都是演員

公司已辭工理由不好,把員工辭工書撕了,那公司這樣做是不合規不合法的。你只要按規定的時間內提出離職。時間一到直接辦理離職手續就好了,既然公司這麼不講情面,那你也沒必要太講情面,本來勞動法就有規定轉正提前乙個月提離職。

試用期提前三天提離職是這一道你直接辦理離職手續就好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辭職提前30天用ems發給單位,註明是辭職信,同時也可以給公司郵箱或領導郵箱發辭職郵件,30期滿如何不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帶著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8樓:香姐姐服飾

說明公司不想讓你辭職,還是想把你留在公司,你的工作能力公司還是很認可的。

9樓:清涵意

重新寫吧,寫到合理由為止

10樓:井陘店

問清楚原因,好好解決。

與領導發生吵架被當場辭退刪除一切記錄,同時讓員工幫我寫辭職申請書,我該怎麼辦!

11樓:

你與領導吵架,不一定錯誤在誰 當場被辭退,還讓同事幫你寫辭退申請書,這樣做都是不對的,與領導吵架,處理方式有些不對,但你不一定有錯,領導不應該這麼草率就把你開除,這些做法都違背了勞動法。你應該拿出法律**,來維護你的正當權益,即使被辭退,也應該按法定程式來進行,領導的這種做法太魯莽與草率,你應該利用法律**與他進行較量,來維護你的正當權益。即使真正被辭退,按勞動合同與勞動法,讓單位給你算清各種報酬與福利待遇 ,你一定多讀一些這方面的書籍,請教一下律師,來維護你的正當權益!

1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到勞動仲裁部門告這位領導,因為他違法了勞動法,勞動仲裁部門會依法解決這件事,會給你滿意的答案,

13樓:wcg選擇

這種情況下,你只有找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這樣可以獲得合法的補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先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然後辭了就辭了吧,重新換個工作,就算留下來領導也會給你穿小鞋

15樓:李思靜雨

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求助。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可以舉證簽字不是你的筆跡,要有僱傭合同或其他能說明僱傭關係成立的證明,如工卡。

16樓:有你有我有傻豬

如果是被辭退,那就不用寫什麼辭職申請了吧,直接結算工資走人就是,換個工作換個環境也是挺好的。

17樓:地地地

不要輕易頂撞上級。收斂一點。別人替你寫辭職信,沒有你的簽字也是無效的。

18樓:來自北辰山個性的野薔薇

走就走唄,不要與領導發生衝突吧

19樓:

不是說炒就炒你魷魚的。那是要賠償的,他不可能說不讓你幹就不讓你幹了。你可以找當地的勞動局叫他賠償。

20樓:

按勞動法規辦,爭取自已的合法權益

21樓:騷陳聊車

沒事,拿錢走人開除的都會隔天就可以拿到工資了。拿錢了在找工作或者創業都行

22樓:

看勞動法,可以申請賠償

23樓:錢哥**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怎麼賠償?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辭職書領導不收是否違法,辭職書領導不收是否違法

辭職報告不需要公司批准,法律規定需要提前1個月 30天 通知用人單位,還句話說就是你可以通過公司的郵箱或者 或其他的途徑遞交辭職報告,只要有證據顯示你是提前30天遞交了報告就可以了,當然試用期除外。辭職書因為不需要企業批准,所以領導不收也算不上違法,你需要做的是收集你提前30天遞交辭職報告的證據即可...

辭職書怎麼寫,辭職書的范文 辭職書怎麼寫

勞動法 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申請是指員工在離職時,填寫的書面申請文字。辭職申請書通常有標題 稱呼 正文 結尾 落...

辭職書怎麼寫,辭職書的范文 辭職書怎麼寫

勞動法 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法 第28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 第26條 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在辭職已經是家常便飯,很多人不喜歡這個工作了,交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