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40年房產到期後的續期問題

2022-01-11 12:55:05 字數 5942 閱讀 5499

1樓:愛喝粥

房子產權40年到期後,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可以:1.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若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將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40年產權年限到期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

2樓:鑽誠投資擔保****

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公寓房產權40年,如果產權到期之後怎麼處理?

3樓:魚要糧

自動續期,然後繳納土地出讓金。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房屋房屋40年產權到期之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

4樓:悟能妙招

商業公寓值不值得買 40年後房屋產權到期怎麼辦 它和住宅的區別在哪

5樓:沈濤

房產四十年不去買,七十年的房產覺得靠譜?想的那麼遠?到四十年,七十年人都基本廢了。

環境保護不去做,塑膠袋子塑料盒子到處扔,環境汙染估計等不到七十年!!想的遠的話房子少建點,物資產出來丟丟了再生產,消耗資源破壞地球的相對穩定性!在有可持續的前提下發展科技,在合理的人口數量情況下,人類不需要為了就業把產品丟了買(生產),沒用幾下又扔,在現代機械化裝置只要很少一部分的人需要就業,其他人可以去旅遊了也可以不以消耗資源的工作方式自由工作(比如研發,植樹造林)!

正就業的人過了幾年也可以去旅遊,由上次旅遊人員換崗上來迴圈。這樣看起來和計畫經濟差不多但創造積極性照樣可以,由聰明的人類把消耗性物資生產按人類計畫的最優方式進行。

6樓:房產**論道

40年產權的公寓,到期後怎麼辦?對此做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和講解!

7樓:志在遠方心如願

40年的產權到期之後,房地產商會**這套房子,在簽訂購買合同的時候,要看清楚相關的條款

8樓:開心蘭

公寓房產權40年到期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再續期

9樓:鑽誠投資擔保****

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0樓:華律網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

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1樓:

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12樓:悟能妙招

商業公寓值不值得買 40年後房屋產權到期怎麼辦 它和住宅的區別在哪

13樓:王者榮耀小可愛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40年產權的優點:

40年產權房是現在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節奏加快以及物價攀公升之後的產物。

1、商業性質住宅辦理時間是到交付的時候,而住宅則是到房屋結頂時候就開始辦理按揭。

2、商業性質即40年產權房以後如果拆遷的話,獲得的賠償金會比70年產權住宅性質房屋獲得的賠償金要高。

3、商業性質房屋可自住,也可註冊營業執照當辦公房用。

4、商業性質的房屋一般周邊生活配套會更高檔些,這是生活水平的一種體現。

5、商業性質時間短,換房時間能優先。

6、商業性質房屋均為單身大族,企業白領,整體人群素質要高。

7、商業性質房屋對第2次換大面積住房無影響,仍能享受第1套按揭利率。

8、 商業性質的土地在商鋪結構配比上要比住宅的商業配比合理很多,所以很快可以形成以小區為核心的商業氛圍,更加能吸引人氣,人氣高了,投資匯報率的必然會高上去。

9、商業規模形式,周邊配套齊全,購物逛街,飲食方便。會更加的規範和到位。

10、商業性質的房屋一般都是稱為單身公寓,所以面積不會很大,因此總價低,適合投資,也適合過渡。

14樓:匿名使用者

1、40年產權房跟小產權沒有關係,凡是被冠稱為小產權的,都是違法的,是某些鄉村大隊或者產業園區用國家不允許**的土地按住宅**給使用者的,是沒有合法房產證的。40年產權房是大產權,是有合法銷售手續的,住戶也能取得合法產權證。

2、國家為什麼會有40、50、70年產權房的區別呢,這是由土地功能劃分決定的,就是說,國家先規劃好某塊地,到底是做住宅用還是蓋商場,還是蓋寫字樓,這是**先確定好的,然後把這塊地放到土地交易市場,賣給開發商。而根據目前國家規定,規劃成住宅的地都是70年產權,規劃成寫字樓和酒店就50年,規劃成商場的話是40年。

所以,開發商在拿地的時候,就決定他拿的地是多少年年限。拿到商場地塊,就是40年年限,拿到寫字樓地塊,就是50年年限。

但為什麼寫字樓和商場能被開發商當做住宅來賣呢?這是因為我國住宅市場比較火爆,很多開發商看到住宅賣得好,就把自己手裡的商場或者寫字樓地塊擅自修改建築標準,按照住宅的模樣和功能來建,然後充作住宅賣給購房者,購房者拿到手裡房產證之後,就能看到自己買的到底是什麼了,房產證不會騙人,上面是商場就是商場,是公建就是公建,是酒店就是酒店。

這也就是,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4、50年產權房子不能落戶的原因,因為它根本不是住宅,當然不能落戶。

3、為什麼買40年產權房的人會小心許多?

這個問題答案有幾個方面,第一,40年產權房子很有可能是水電費都是按商用標準收取,也就是說,可能比民宅多上一倍。這牽扯到居住成本,購房人不能不小心,有個別專案能做到民用標準,也是因為跟**關係好,或者背景雄厚。而且在規劃中,這種房子沒有燃氣,除非開發商有特硬的背景,否則很難見到燃氣。

第二,40年產權房不能落戶,這對有孩子上學需要或者落戶需要的購房者來說,不能不考慮。

第三,40年產權房物業費高。

第四,40年產權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幾十戶,這是為了應付**規劃,你想,如果把個商場改造成住宅的話,難免會一層n多戶,這樣的話,雖然面積和民宅相等,但密度太高,居住氛圍和品質就下降了。

第五,40年產權房使用率低,一般民宅面積使用率能達到80%,而40年產權房因為公攤大,使用率能達到65%就不錯了。

4、為何商業產權房均價低於住宅呢?

你說的賠率的事我不清楚,但假定賠率的事是真的,那麼,這個賠率也跟房屋價值並不完全成正比。

如果是正常商業,就是說嚴格按照規劃建造的,不存在開發商私自修改規劃的情況,那麼,房屋價值比較純粹,就是商業和投資價值,你也可以按照純商業或者純寫字樓的價值去衡量它。比如國貿三期,金融街,現在租金和寫字樓**都在一路**,比住宅只高不低。

但是,你說的這種40年產權的商業房是被改成住宅的,也就是說,它產權性質為商業,卻實際承擔住宅的功能。是屬於掛羊頭賣狗肉的型別。按商業看呢,它面積偏小,辦公功能大部分缺失,不如人家真正的寫字樓,作為住宅看呢,他又有我剛才在第3點說的5大問題,居住功能也有很大缺失。

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該房屋在市場上的保值增值。我就曾經見過人家同樣花100萬,寧可買80年代蓋的老房子,也不願意買2023年以後蓋的商住房,就為了燃氣問題。

5、如果國家收回土地,賠償的話,不管賠率是多少,都只可能按照當時的**,不可能按照你購置時候的**,在通貨膨脹這麼嚴重的情況下,如果按照你購置時**賠,估計很多人要暴動了,不過你說的這種賠償方案目前還沒有出台,也沒有相關具體規定,目前都是民間的瞎猜。

6、如果產權人死亡,而此房屋已經超過40年產權,但有續約的,該房屋是否也是遺產的一部分,參與遺產繼承。這個理論上講是成立的,因為你擁有它的產權,產權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具體實施政策還未出台。

7、40年產權房到期後,需要交納多少錢,為所謂的續約?

這個我也很想知道,但並沒有政策出台。不過中介有些說法可以借鑑,就是交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可能比住宅高一點,但他們這麼說是不完全的,主要為了推銷房子,國家還沒有完善的條文。不過應該不用太過擔心,那麼多買商業房當住宅的人呢,到時候國家肯定會給乙個說得過去的續約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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