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上說和解 調解不具備法律強制執行力,請問什麼樣的調解書具備

2022-01-06 13:32:14 字數 2492 閱讀 7473

1樓:螞蟻掌上觀

由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主持下達成的「調解書」一經當事人簽收,即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遵守協議,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和解是當時雙方經協商,自行達成的協議,這個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其本質就是雙方簽訂的乙份民事合同。調解,是指爭議雙方經中間人撮合,雙方達成的協議,這個根據「中間人」的不同,效力不一。其他單位和人員主持下作出的調解均無強制執行力。

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是不同的,沒有強制執行力的和解、調解書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符合合同成立條件,均具備「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由人民法院製作的調解書以及經過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調解書具備法律效力。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3、第二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製作的調解書的執行,適用本編的規定。

4、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1、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2、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3、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4、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3樓:葉僑英

你再去看下書,準確文字描述應該是,和解和人民調解無強制執行力。 因為調解分為兩類:訴訟中法院的調解(有法院出面) 和 訴訟之外的人民調解(法院不參與) 不具執行力指人民調解,而法院的調解一經當事人簽收則生效,不履行可以提起強制執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法院主持參與的調解,形成的調解書才具有強制執行力,其他的調解比如村委會、居委會等民間調解不具有執行力。

和解因為沒有法院的參與,所以所有的和解協議都沒有執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就爭議本身向法院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和解是當時雙方經協商,自行達成的協議,這個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其本質就是雙方簽訂的乙份民事合同。

調解書,是指爭議雙方經中間人撮合,雙方達成的協議,這個根據「中間人」的不同,效力不一。由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主持下達成的「調解書」一經當事人簽收,即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遵守協議,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單位和人員主持下作出的調解書均無強制執行力。

另,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是不同的,沒有強制執行力的和解、調解書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符合合同成立條件,均具備「法律效力」

人民調解對雙方有法律約束力,仲裁、法院調解作出的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意思是有強制執行力?)

6樓:小鼎一問

我的理解是,和解想要獲得強制執行力必須是經過法院判定或者確認的才行。其他的雖然有法律效力,但想要獲得強制執行力,還需要法院起訴,才行。(仲裁裁決因為和法院判決是同等法律地位的,所以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執行)而,法院判定或者確認過的,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法律約束力就等於法律效力.

8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和判決相互排斥,只能選其一,即經過仲裁的,不能再申請法院判決,經過法院判決的也不能再去請求仲裁機構仲裁。而調解,屬於訴訟外的程式,調解不服的話,可以選擇仲裁或者判決。

9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對雙方有法律約束力」是指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當事人不履行,無法強迫他履行;

「經人民法院司法確認後才有強制執行力」是指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當事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國家機關通過強制手段迫使當事人履行。

有約束力不代表有強制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