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未到期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合同是否有賠償金

2022-01-06 02:02:13 字數 3068 閱讀 7353

1樓:海警

應該有賠償金;

即工作一年賠償乙個月的工資。

2樓:安小姐的夏天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並不支付補償金。如果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支付二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是勞務派遣工,合同沒到期用人單位就解除我合同,我能追究什麼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已經錯過了最佳時機了。對於勞動者本人來說,如果碰到這種情況,請馬上找勞動監察或詢問勞動仲裁機關。千萬別一門腦子的在派遣公司用工單位耗著。

他們這是拖,拖到你違反勞動紀律與管理規定了,就有理由將你辭掉了。明確的說,調你離開原崗位派遣單位有這項權利,但這需要雙方協商。但你沒有相關證據予以說明(口頭,證明人是誰,有錄音麼?

)。此外,合同書管理,僅管是雙方各執乙份(其實是三份,還有乙份要備案到勞動部門的,但這規則基本無效,因為勞動部門管得也很好玩的),但派遣合同在簽訂時,往往是派遣公司與你籤,你先簽,他後籤,可實際中他們總是先收起來再籤,然後就沒有了下文(有合同,但幾份都在他們那兒,你是很難有機會證明的)。所以,不論這次怎麼辦,下次,請一定記得,留個心眼。

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能辭職,辭職就一分補償也沒有。本來他辭你,他應該補償n+1.

但是不去新崗位你沒有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請假,錯就在你了,現在只能三方協商,看看能不能談談。

勞務派遣工合同未到期,被用人單位辭退,該怎樣賠償

5樓:洇霋惢

既然是勞務派遣工,用人單位推掉用工,你是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勞務公司支付相應的工資、找新的工作的,不然還是要按規定支付你的工資的

勞務派遣合同沒有到期,單位想與工人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責任

6樓:

您好:勞務派遣合同同樣適用《勞動合同法》,合同沒有到期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金」同時會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一、關於是否屬於違法解除

如果用人單位不依《勞動合同法》36、39、40、41條解除勞動合同的,即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關於責任方式

關於責任的承擔方式《勞動合同法》有如下規定:

第80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47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7樓:韓飛律師

勞務派遣合同沒有到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務派遣合同未到期,用工單位想解除我,有什麼賠償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解除,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你,應當補乙個半月工資給你。

9樓:鹿顥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派遣,你是和你的派遣公司締結的僱傭關係,派遣公司解聘你才有賠償,和用工單位沒有人事關係,沒有賠償的

勞務派遣員工合同未到期離職

11樓:秋秀榮兆娟

從法律責任上講你不需要向用工單位提出辭職。如果你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是否續簽,那麼你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務派遣單位是否續簽。合同到期後就自然終止,雙方不續簽的就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勞務派遣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或者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如降職降薪)續簽而你不願續簽的,那麼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在勞務派遣單位沒有明確表態不續簽的情況下,你主動提出不續簽的勞務派遣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2樓:頓建設容鸞

試用期提前三天,合同期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務派遣公司辭職派遣公司通知用人單位

和用人單位交接,所有離職手續找派遣公司辦理《勞動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及時告知用工單位。

勞務派遣中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的義務有哪些

應該。對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 以下稱用工單位 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 派遣期限 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

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務合同的,承擔什麼責任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到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法律規定 用人單bai位自用 du工之日起 超過乙個月不滿...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合理嗎

這取決與你的工作性質,下面是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你看一下!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 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