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國慶節了,我在廠裡上班因為我奶奶去世需要請假回去,可是上面領導說公司規定國慶節前後都不能請假

2021-08-04 18:07:44 字數 1474 閱讀 9036

1樓:理想闌珊

新勞動法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並沒有在規定範圍內。

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各個地方會有些變通,一些地方可以包括祖父一輩人,你可以看下自己公司的規章以及諮詢下當地的勞動局,是否有這個方面的變通性規定。

2樓:陳金華

1、你奶奶去世,你是沒有喪假的。

2、公司不批假,你也沒辦法。但是曠工一天,只能不發當天的工資。一天不去扣三天的工資,這樣的規定是違反勞動法的,很可能屬於無效的條款。

曠工三天算自離,這樣的歸定,是否有效,有待研究。

3樓:我是狼但我善良

寫個申請,向領導說明你的實際情況,我想他們會通情搭理,會給你安排的。

4樓:黑like白

找領導好好說,再不行你就拿以後的休息日來調這幾天嘛

5樓:

這是勞動法規定的嗎?走法律程式保護自己的利益!這種公司不去也罷!難道離開這家公司就會餓死不成?

6樓:匿名使用者

陳金華的回答很好?,曠工三天作為公司規定但也不能違反勞動法,法定假日是例外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找領導說清楚你家的情況

8樓:a夏日冰蕊

誰家裡沒有事的時候,實情講若不行,那證明這家的公司管理由很大的問題!

9樓:

找領導好好說說,你的事比較特殊嘛

10樓:歐依雲

這樣的假不給請可以告他

我奶奶去世了我肯定會回去。我是當兵的。請假得需要幾天。 20

11樓:匿名使用者

1.從頒佈的法律來來講,帶薪喪假

源只適用於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3、以上規定不完善也不人道,例如:配偶的父母去世就無需料理嗎?爺爺、奶奶去世就不需要參加嗎?

上星期我老婆的奶奶去世,我和老婆請假二千里路程回家奔喪,喪事我們前前後後都在在處理喪事兩個晚上沒睡 10

12樓:匿名使用者

人和人看問題不一樣,做到問心無愧就好了。。。一個人沒辦法讓所有的人都滿意的。

13樓:灬絕無僅有丶

你老婆的姑姑你也理?說句好聽的叫她姑姑,說句不好聽的,你根本不認識她!不要理她!她跟你又不搭邊,最多跟你老婆有點邊,還是不上不下的,理她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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