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買了輛人家偷的昌河車現在被查到了會怎麼定罪

2021-07-06 09:57:39 字數 911 閱讀 7763

1樓: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這一新罪名是由2023年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而來,該《修正案》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修改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23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於辦理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1號中進一步明確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這一新罪名。之後兩高《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正式取消了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罪名,改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該罪名適用時間從2023年11月6日開始。

2樓:匿名使用者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行為。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贓物罪、轉移贓物罪、收贓物罪及銷售贓物罪。

3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的網友說的不錯,你朋友明知是偷的車還買就是膽肥了。我認識一個車販子,聊天的時候說起來,同在一個二手車市販車的同行貪便宜收了幾臺車,但他不知道是被盜的,正趕上有個被盜車的車主到處找車,一下看到自己的車了,結果你瞭解的,那個車販子連車帶人都進派出所了。聽說後來罰了很多錢,到處求爺爺告奶奶還可能坐牢。

我從網上買了一輛別人偷的二手電動車,但事先並不知情,現在被查了出來,我需要負責嗎

你不需要。只有竊賊需要付責任。但這是犯罪所得。 應該不用。因為你也屬於受害者吧。再說,不知者無罪。無論哪一條,也談不上你負責啊。我從網上購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車,事後才知道那是別人偷的,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 前提 1.不論你是否是知不知道是贓物,買贓自用,金額不大,一般不構成犯罪。2.法院只有審判權,除...

我朋友買了一輛電動車,是電瓶的大款車型,買的時候買車的說

去工商部投訴,或者換個電瓶繼續開。舉報不是電瓶保用期內麼 不是跑的短是充不滿 你充電環境在二十度左右試試看 我在百姓網在個人手買了一輛電動車,上面說是電瓶半年能跑40公里,求律師解答 欺詐,可以起訴,解除買賣合同,拿回購車款!儲存好證據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典型的欺詐,如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他...

男友買了一輛車給我,車主寫的是我的名字,現在鬧分手,他會不會把車拿回去

能買車送你的,也寫你名字了的。那說明你男友有錢。不會在乎這輛車。但是換乙個層面,你男友已經跟你分手的話,那這輛車,得看你還不還了。因為這涉及到你之後再談一場新戀愛的價值觀。希望會幫到你,遵從內心的想法吧。望採納 不會。說句費話,捨得在你身上花錢的人肯定是愛你,為何要分手。我覺得如果你愛他,就別鬧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