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同居10年了,如今他要給我分手,可以像他素要陪賞嗎

2021-06-02 05:54:10 字數 4300 閱讀 7713

1樓:丨千里快哉風丨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你能和他同居10年,你對他也是怪痴情的,他10年之內都沒有娶你,其實你對他已經很痴情了,現在他要分手,那麼他給你賠償的話,也就是一種道義上的賠償,並不是一種真正的賠償而已。

因為這10年的時光,你足以認識乙個更好的更優秀的男人,但是你把這10年時光最美好的時光都獻給了這個男人。但是這個男人並沒有地方娶你,你可以找他要賠償,但是能給多少錢就不好說了。

2樓:羽樂小將

你好,你和男友同居十年了,如果她要和你分手,可以給他要補償,但是這個好像聽上去不可能。

3樓:

我覺得彼此都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結果,與其要賠償不如自己瀟灑選擇離開,因為這個世界上誰離開了誰都能生活下去,給自己尊嚴就是更好開啟新的生活、新的戀情。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看男友對你有沒有愧疚之心補償你的青春損失費了,若是他對你沒有良知你也無可奈何,只能說你遇人不淑罷了。

5樓:小龍

你和男友同居十年他要和你分手當然要補償了

6樓:早行人

同居後分手,不管時間多長,索要賠償的話,是找不到法律依據的。法律只支援婚姻解體的財產分割,非婚關係是得不到支援的。除非分手後他侵占了本來屬於你的財產。

可以要求對方從道德上給予你一定的補償,但這僅限於道德方面的行為,他民如果不願意,也沒有辦法強求。只能通過溝通去要求了。

7樓:玄葉孤農

可以要,但要看你男友願不願意給你了,

因為在法律上你們是自願行為,他是可以不給的,但你們同居十年,肯定有一定感情的,他或許會給一些分手費。

8樓:騎著毛驢的小道士

不能吧,你們之間是自願的,又不是強迫的,他也不犯法,只是和你分手,你也找不到理由啊!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支援。你自願的。沒人強迫你。

10樓:雙瞳剪水拍愛人

你能用十年來同居,卻不知道爭取婚姻。我國只有婚姻法,卻沒有同居法,先協商看能不能達成一致再看吧。

11樓:多麼精彩

要了也沒有法律依據 給不給還很難說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什麼賠償可說的,你們都是自願的,你是想要什麼賠償呢?青春損失費還是?

13樓:

賠償什麼呢?你的青春?那你男友的青春不是也給你嗎?當然具體什麼情況,只有你和你男友知道。正常來說是不能的。

14樓:

主張賠償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對方不給您無法強制。

我和男友同居了九年現在他要和我分手了,我現在能向他要到經濟陪償嗎?

15樓:楚虹菲謹

這個看你自己的意願了,如果想要那也沒什麼問題的,畢竟一起那麼長時間,耽誤青春啊。

16樓:雙魚汐顏洳夢

按法律算,他不需要給你賠償的

和男生交往交往九年是你的選擇

你們的交往是公平自由的,你也有

選擇分手的權利

我說的是實話,交往九年覺得耽誤你青春了為什麼不早點結婚既然覺得不能結婚為什麼不早點分開

都和你九年了,都不結婚,肯定對你已經沒有年輕的愛情了啊不要致自己於不利的位置。

17樓:匿名使用者

能如果你們同居公開並公認

那麼已經構成事實婚姻關係

起訴的話可以按照離婚辦理

18樓:匿名使用者

何必呢,分了就走吧!錢是什麼,你是小姐嗎,自由戀愛的時代,自己瞎眼讓人玩,,要錢補貼?算了吧,記得就好,

19樓:皺紋東

不好吧,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不是夫妻關係,但一般男士會補償點

20樓:鹹魚蘿蔔

如果你也想分的話,就撕破臉皮吧

21樓:荷寶寶

好像不能吧 不過你們一起九年 誰管帳?

我和男朋友同居快兩年,現在分手了,我可以向他要陪嘗嗎

22樓:修身治家時代

這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你們兩人可以私下解決。如果他人品好,願意賠償你這當然是最好的。我有乙個男性朋友,跟女朋友分手後給了她三萬分手費。這個是要看男人品性的。

23樓:為何不繼承傳統

你自願婚前同居,後悔了吧?下次不要這麼傻了

24樓:瓶中天堂

在法律上他無需賠償你什麼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他對不起你,找人抽他就好了,然後再讓他賠,別有正規渠道

26樓:此名不想用

這種事是你情我願的 不存在什麼賠償問題,

27樓:匿名使用者

男性也有付出,他可以向你追要賠償嗎?

28樓:女王大人虐我

那他能辦後半生陪你嗎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十年了,現在他提出分手,而且是沒有原因,我還要不要爭取?

29樓:老糊塗

可憐的好姑娘,我老糊塗來幫你解決問題,別再旋窩裡不能自拔。

他沒有找出你的缺點和不足,就像分手,那就是步入社會找到比你更好的人選了,或是有更好的女性在追她。不外乎這兩點。你要是像挽回,抽時間好好語重心長的談談。

記著,變心的男人不是好的,早放棄是你的福分。就算今天挽回了,以後呢?他發展了,漂亮的小三呢?懂嗎?

30樓:覺醒者

強扭的瓜不甜 放手吧 珍惜你他自然會回來找你 十年都太過了解彼此 要結婚早結了 做好自己 吧

31樓:糖果女

你們先冷靜,一段時間。到時候再聯絡看看。

32樓:百度使用者

既然他都開口了,就不要去爭取了。也許無緣也許另有其因。總之一切平靜即好

33樓:謠言惑眾

那就是連理由都懶得給了。真的很愛就爭取。但是我怕他可能給不了你未來

和男友同居十個月,因為經常吵架鬧分手,他回家住了,我要求他給我分手費,他給了我。我們還能復合嗎。

34樓:華仔記

估計可能不大了,畢竟你分手費都提出來,還拿了,基本是傷透了他的心。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著還能復合嗎?同居十個月你都要了分手費了,以後再同居兩年得要多少啊?要是我可不敢跟你再復合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看到這(分手費)我覺得你

沒戲了,倆人感情既然可以用錢做交易,你把自己置於什麼身份?是青樓女子嗎?

37樓:在孔府廟的李小

看了你提出的問題,首先,我來回答一下,你們能否復合。據我的社會經驗,你們復合是大概率的不可能的事。現在我來說一下跟男友同居十個月,二人之間吵架是不可能避免的,說不上誰對誰錯,因為愛情是相互包容的,但從你向男朋友要分手費的這件事,我認為你是個渣女,而且性格比較任性且反覆無常,從你向男朋友要分手費這件事,你就已經佔到了道德的最低點,你的男朋友已經徹底把你看透,想復合是根本不可能了!

除非他只是想玩弄你!!!

3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可能了吧!分手了還要了分手費,那下一次呢!所以呢,做什麼還是想清楚比較好!分了就分了,又怎麼想要復合了!

3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不合適為什麼要同居?既然分手了又為什麼要復合?不要拿感情的事情遊戲,何況還要了什麼分手費,這種情況即使再回到一起,感情上會沒有裂痕?

40樓:匿名使用者

看這個樣子,你們倆也不合適呀,連分手費都給你了,我看復合是有點困難了,好好想一想吧你們酒店1萬,有沒有可能在一起聊,人家是不是很合適?如果是嗯,如果是不是太合適,就分了就分吧,總有適合你的,這說明緣分沒到啊。

4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能復合,這叫花錢免麻煩,他都覺得你是個麻煩了,還有可能嗎?

42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想復合呀!就不怕在吵架了,讓你心情難受呢。所以還是要好好考慮一下,不要為了一時的孤獨寂寞,復合也可以呀!你只要跟他說我錯了,以後再也不吵架了。

43樓:煙火一瞬間了

不好說了,你可以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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