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我跟前夫離婚有兩年多了,名下有輛汽車歸我,但一

2021-05-05 22:49:18 字數 3347 閱讀 5153

1樓:傲氣比天高

系你名字咪報警咯 拿回來咯

系你名就系你的吖

我和前夫離婚兩年多了,當時只辦了離婚手續,沒有涉及財產,也沒說財產歸他還是歸我,現在我想分財產可以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當時離婚時就應該協商好,為什麼沒協商好?要不然就是沒財產,要不然當時怎麼不協商好?還有,如果離婚時協商的話,還只能協商婚後兩人的共同財產,結婚前或者離婚後的財產,都與你無關。

我和前夫協議離婚,我名下的車輛歸他所有,但他遲遲不辦理過戶,後來由於他沒錢,又把車轉讓給我,我們

3樓:來個好名兒

派出所報案。搶車不受理就報打人。留下口供以後可以翻查就可以。其實是可以受理的吧。

我跟前夫離婚兩年半了,我心裡還有他,但是我沒有他的****,現在只有他以前的qq而且還不是好友,那

4樓:依以丹

既然他如此堅決回絕,你也復重新開始新的戀情,可能他傷得太深了,也可能他已開始下一段了。

5樓:森木槿然

他已經有了新的結婚物件 而已經不想跟你再有所瓜葛 你現在只能選擇放棄 勇往直前 開始你自己的新生活

6樓:

只要性格,品質,不壞,可以聯絡一下,現在有些夫妻離婚都是長輩搗亂

7樓:答問終結者

嗯,你何必停留不前,你太重情了讓人看了心酸酸的,你放下以不存在的那份情感,下一站還有更好的他在等著你,

8樓:

人家都把話說到這份上了,沒必要了,給自己留點自尊!天涯何處無芳草

9樓:匿名使用者

這說明 他已經找到了自己的愛 而你沒有。愛是雙方的 你是單方面的 沒有用。冷靜清醒了吧。

10樓:劇定

既然離婚了就此結束了,何必那麼藕斷絲連,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尊重對方,不再糾纏。

12樓:

那當初為啥要離婚啊。吃飽了撐的

13樓:帥的拖網速

好好愛自己,他已成往事

14樓:

你跟前夫離婚兩年半了,你心裡還有他,但是你沒有他的****,現在只有他以前的qq,而且還不是好友。其實你已經聯絡上他了,並且他對你說的很決絕,不知道你們因為什麼原因離的婚,感覺你是傷透了他的心了,所以他說永不相見。現在你有沒有他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你已經沒有一點感情可言了。

再說你心裡還有他,離婚兩年半了才想起聯絡他,你早幹什麼了,既然心裡有他,為什麼不早點聯絡他,兩年半了,你知道對於乙個人有多大的變化,他有沒有新的女朋友你也不知道,他也說了希望你好,他肯定也不想讓你打攪他現在的生活。你應該明白他的意思,你最好就是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才是最好的選擇。

離婚時,未分割車輛,車在我的名下,但前夫在使用。我想過戶給他,他一直推脫不肯,我該怎麼辦? 50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很愛惜這車,說明他想複,但知道自己有過失,不好意思主動說吧。

這就是緣分吧,其實曾經能走到一起來也是不容易的,如果你可以幫他,就用自己能接受的方式來幫他一把吧,無論結局如何,努力過大家都會心安的。

16樓:溫和飛語

你好他對你還留戀,心中可能還有您的。至於心中該怎麼處理這事還有待你自己問問自己的心,改怎麼做。

離婚三年後,前夫用我們共有房產做低押別人做房屋他項權證,之後我們協商立合**權歸我所有,用債主簽名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合同如果沒有確保房子不被抵押或者債主因房子被沒收,需要賠償的話,那對你來說就等於風險投資~~~~

我和前夫是協議離婚的,離婚快兩年了,離婚時有乙個小孩,當時協議是這樣立的,男女雙方有一小孩,沒有... 40

18樓:

當然可以。婚姻法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你這個很典型。現在要求增加生活費的遍地都是,而且基本都會勝訴

19樓:八三老人

撫養未成年的孩子是你們共同的義務,如果生活困難可以主張撫養費。

20樓:

能,這個協議明顯對你不公平,這種協議法院會支援作廢的,你就說當時被騙了什麼的,父母撫養孩子是法律規定的,必須要拿錢。

21樓:三毛福州律師

可以起訴推翻該協議的。小孩的一些花銷的相關票據最好保留,也可以留意下是否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男方收入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公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撫養費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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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張芳芳

如果現在你有情勢變遷,如身體狀況不好,工資不高不足與養活孩子,可以再行起訴,因為撫養孩子是家長的義務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當然可以向他要求付給撫養費

離婚車子歸我,修理廠歸我,欠下的債歸老公,那樣債主會不會找我

26樓:張家主任

離婚一般是要平分共同財產和債務的,當然如果他有明顯過錯,比如:出軌、重婚、家暴等,他是要少分或不分家產的。如果沒有過錯,你們這樣分財產是不大合理的,當如果他自願承擔一切債務並不要財產,最好要有書面協議,簽字生效。

27樓:殤雪行

是你借的,別人為什麼要幫你還更何況還是你前夫

28樓:旗曉莉

會的 因為你們的債務是在婚姻內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我和前夫離婚快兩年了,離婚非常後悔,期間他一直有找過我說復婚,可到一年都沒結果,後又叫我不可以找其

你不要走不出來了,我現在也和你一樣後悔死離婚了,全部都是孩子有牽掛,居然你前夫找過了女人了,你就忘記他死心吧 斷絕一切聯絡,這樣男人不值得等 既然他們交換 用,為何你不能。弄清楚這個女人是誰再說 我和前夫離婚快一年了,我提出的離婚,前夫現在又想復婚,但是他總是說都是我的錯,他一點錯都沒有 什麼都怪你...

我與前夫離婚前曾借錢三萬有借條,離婚後兩年前夫找我還錢,離婚協議也沒有明確借錢的事請問有義務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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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分居兩年了,問題是我出軌喜歡上別人了,兩年間我多次提出離婚,可是他不同意,這次我回來和他又提出

婚姻法規定因夫妻 雙方感情不合導致分居滿兩年以上,構成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這個規定有三個要件,一是要分居滿兩年 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等因素 三是即使符合前面兩個要素,也僅是屬於被法院認定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導致分居滿兩年以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