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私自公布雙方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算不算犯罪

2021-05-05 13:23:34 字數 4731 閱讀 1988

1樓:

**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犯**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

**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下面我以司法實踐的角度來解讀「**罪」

1,普通的**,最低是3年起步,而一般現實中審判判刑的話,也就判3-4年之間

2,**幼女。我國法律規定,和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的,不管其是否自願,都以**罪論處,從重處罰。

**罪是3年起步,從重處罰一般是取檔次中間值,也就是6年左右。所以**幼女,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判6年。而不是大家認為的判10年以上。為什麼?

大家仔細看上面所述的法律條款:

**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說你只有在**的過程中,還帶有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比如:暴力毆打,虐待造成傷殘或者死亡等行為才有可能判10年以上,無期或死刑

如果只是普通的**,也就是我上面說的,本人接觸過很多這種案例,**不離十了。

當然,如果**多人的話,就屬於加重處罰條例了。

3,**。**屬於**罪中加重處罰條款,是處最低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判10年。

在**過程中,第乙個發生性行為的屬於「**」,以普通**罪論處,也就是判3年左右,第二個往後進行的,才以「**」論處,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電影裡面,大佬給小弟說:我先上,你們接著來。其實大佬是在坑小弟。

當時,我們監室有個猥瑣的老男人,多次****同乙個幼女,**幼女罪判了6年,**幼女罪判了3年,合併執行8年6,我們當時也很奇怪,於是仔細分析過刑法相關解釋,法律修改後,**罪確實變輕了。

2樓:寶貝馬龍福

你的問題是說,對方私自公布雙方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算不算犯罪,這種情況肯定是在犯罪了並且侵犯了人家倆人的個人隱私,他屬於犯法行為

3樓:荊萊

如果公布的情況是事實,不構成違法或犯罪。

4樓:我是乙個人

這個算不上犯罪,只能說是道德問題。

幹部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算不算犯罪?

5樓:牙小孬

雖然不違法 如果這個幹部是黨員 就違反了黨紀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已經構成違紀,如果利用職權為其謀取非法利益,才涉嫌違法犯罪。

7樓:奔波爾霸

應該違反黨紀,違法但不一定是犯罪吧

不正當男女關係,會判刑嗎?

8樓:有心人

刑法沒有這個規定的。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屬於社會現象。會收到道德**的譴責。

9樓:

從而不正當男女關係,一般情況下都是你情我願的,但是如果會發生嚴重的後果,傾訴到別人的問題,還有乙個是借了乙個均分的問題。如果你實習到軍 婚了,有可能會判被判刑。

10樓:獵隼

屬道德範疇的問題。

一般不構成違法犯罪。

你的這個情況,

如果夫妻之間以前感情比較好,

僅因為你外出打工,

妻子寂寞難耐出軌了,

但妻子能改,你也能原諒,

把話說開,繼續過!

如果妻子作風一貫不好,

你也不能原諒,

哪就離了!

11樓:扈聖傑

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一般是不會開心的。但是有三種情況會判刑。一未滿14歲的女孩。2是軍人的妻子。3明知對方已婚。還與對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

12樓:婷兒如雲

解答,從描述來分析,

建議協商處理。

因為是同居關係,

不屬於犯重婚罪,

故而不會被判刑。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吧,那樣的女人就不能要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吧,不會被判刑的

法律如何界定不正當男女關係或不正當男女往來

15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法律上沒有規定不正當男女關係,不正當男女關係是道德範疇問題,只有重婚和破壞軍婚的才算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因一方出軌,是可以提出離婚訴訟,並且要求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6樓:大參大悟

上述內容大意是,結婚前男女雙方約定,婚後男方如果有不忠於女方的行為,共同財產就全部歸女方所有。這裡完全可以理解是男女發生性關係,或者其他過於親密的行為,如果親吻,撫摸等。上述內容的約定是否有效,目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根據司法實踐,是屬於雙方在婚前對財產約定的行為,如果婚後男方確有跟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或過於親密的,女方的主張也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援或部份支援,當然,僅僅跟其他女性牽一下手明顯不算是「不正當關係」,女方也不能以此為由要求離婚並提出財產主張,這樣就有無理取鬧之嫌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7樓:秋葉神

第一,如果僅限一男一女之間(三人以上可能涉及聚眾淫亂罪),第二,女方已滿14周歲(未滿14周歲即使女方同意可能涉及**),第三,女方同意(不同意就可能涉及**侮辱販賣婦女等罪),第四,不要殺害或者故意重傷(該二罪即使女方同意也犯罪)符合以上四個條件的話,你們發生了任何事情都是在法律範疇內的,不會違法。。

18樓:芝西

法律上沒有規定 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只是道德範疇上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回答得挺好了~~還有就是如果已婚,則不能與另外乙個人再結婚,就犯重婚罪了~就算事實婚姻也是不行的

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我想找到法律條例是怎樣規定的

20樓:李建成律師

現在認bai定是同居關係。已婚的可du能涉嫌

zhi重婚罪。

法律依據 《最高人

dao民法院關回於適用《中華人民答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1樓:匿名使用者

1、不正當男女關係bai,其在法律du上可表述為未婚同zhi居、婚外性行為 、重婚等dao。其主要版法律規定**於婚姻法及其權司法解釋和刑法中。

2、單就婚姻法來說其第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3、任何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只要違背了夫妻間相互忠誠的義務,則必是違背了法律的規定,這是已知問題。而未婚男女之間的所謂婚前性行為,或與之相關的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性行為等應受到道德的約束,因不正當男女關係而引起的其它違法犯罪行為不在此例。

22樓:匿名使用者

成年人的不正當男女關係由道德調整、由黨紀管理,不屬於法律調整。重婚除外。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太寬泛了,沒法回答啊,結婚還是未婚,長期有關係還只是一次又關係啊。我們法律不禁止男女發生關係,但禁止有婚姻關係的與人同居。

請問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罪名嗎?這個會拘留,罰款嗎?

24樓:牙小孬

嚇得我以後再也不敢和異性聊天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不正當男女關係的罪名

警察可能涉嫌濫用職權,可以去他上級機關或者檢察機關或者紀委舉報

法律如何界定不正當男女關係或不正當男女往來

法律上沒有規定不正當男女關係,不正當男女關係是道德範疇問題,只有重婚和破壞軍婚的才算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

防衛,把對方殺了犯法嗎?嚴重不,正當防衛把人打死了,犯法嗎?怎麼判?

魏神磨 死了人還不嚴重麼?犯法不犯法不在於殺沒殺人,而在於整個過程中防衛的程度是否過當,如果人家只是來給你一耳光你就把人給殺了,那恐怕連防衛過當都算不上,就是鬥毆殺人。具體情況要律師和法官來決定,一幫小學生就別跟著添亂了,知道法院門朝哪兒開麼? 朱子甯 正當防衛不犯法,防衛過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河南...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特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特點

1 對競爭行為的正當性判斷具有利益權衡屬性。19世紀以來的競爭法史表明,競爭作為市場經濟的必要條件必須加以保護,但競爭對市場機制的扭曲又需要規限。競爭的這種利弊交織的矛盾性,決定了必須通過利益衡量對其是否功能受限或過猶不及進行判斷,既包括市場競爭利害關係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區域性利益和整體利益的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