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我8500的工資,到時說沒錢,就寫欠條說兩個月類還清,現在已經兩個月了,他還是說沒錢,我該怎

2021-04-24 00:03:50 字數 937 閱讀 9878

1樓:汪宇晨

找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樓:峰風

起訴,打官司。要是有勞動合同就打官司。

老闆欠我20000工資沒錢給,他說願意寫欠條,我要注意欠條怎麼寫,如期限到他不給錢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註明欠款原因,需要用人單位蓋章、老闆簽名,到期不還直接到法院起訴或申請支付令。

老闆欠我的工資,給我寫了欠條,他現在說把錢還給我,而且他讓我先把

4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5樓:王浩律師

按你的表述,還是當面還清,當面歸還欠條的好。

公司從去年開始欠我工資,老闆說沒錢,難道公司效益不好,老闆就可以拖欠工資不給嗎 我們也沒簽勞動合同

花憶 沒有籤勞動合同你就提供你在這家公司的工作證明,比如說每天的打卡簽到,每天的工作量以及你的工作內容電子版!這些都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愛喝粥 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約定,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一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

私人勾機老闆欠我26200元工資不給我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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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離開廠子半年了老闆欠我工資怎麼要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存在剋扣 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 舉報 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