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叫我做一些我認為是錯誤的事情,老是這樣,我不想做了,想辭

2021-04-11 01:15:50 字數 6760 閱讀 9826

1樓:豆牙加油

外面的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所以我要辭職,我想做我認為對的有意義的事情

老闆對我很好,可是我想辭職,該怎麼和老闆說?

2樓:最後的完美

該怎麼說,就怎麼說,有些事準備做的時候才會怕,真正做的時候就不會怕了,所以你需要做的就是走進老闆辦公室,坐下跟老闆說我要辭職,接下來的事就不用你操心了,因為老闆會問你,你只需要回答!別人再給你的建議也不一定對你的情況有實際意義,你要針對你的情況去思考如何應對老闆的挽留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對你老闆說,他會理解,畢竟他也是從這樣過來的,如果你直接走掉或者是事後發個資訊什麼的,不太a

4樓:手機使用者

在他不在的時候放一張辭職信裡面寫明原因以及抱歉,再默默地離開

5樓:匿名使用者

該怎麼說就怎麼說啊 很正常

領導說什麼話,其實是在暗示你主動辭職?

6樓:噼啪打了劈啪

其實我們不論做什麼工作,要盡職盡責,好好的表現自己,努力一點有上進心,但是有的人會被領導暗示你主動辭職,很多公司的一些領導希望你離職的時候都不會直接說出來,而是會做一些暗示的舉動或者說一些暗示的話語。突然讓你回家休假,問你想做什麼樣的工作,老挑刺,處處針對你,架空你,無事可做,給你降薪等這一系列暗示。

如果領導對你不滿的話,可以從很多小細節中覺察出。比如說眼神,領導已經避免和你對視了,就算看到了你,眼神也很冷淡,彷彿不想和你有過多交流;比如說說話的語氣,會不會顯得很生硬,不如從前的親和。當然,領導冷落你一定是有原因的,只要找到原因,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能減輕領導對你的不滿。

在職場上,不少員工都希望老闆不給自己安排額外的工作,因為他們覺得在公司裡只要完成分內工作就足夠了,如果再被安排其他的工作,難免會覺得勞心費神。可是如果有一天當領導真的對你說出類似的話,不讓你去做重要的工作,而是把重要任務交代給其他的員工那麼對於你來說,領導肯定會認為你的能力無法達到他的心理預期標準,你會顯得毫無用處,而且久而久之,領導更是不願重視你了。

公司有重要工作的時候,安排給了新員工,還冠冕堂皇的告訴老員工,我不是不信任你,其實這就是不信任老員工的表現,作為老員工,在公司裡工作這麼多年,如果還得不到老闆的重視,收入還沒有新員工高,那麼其實也就沒有繼續呆下去的必要了。

7樓:愛吃冰的貓咪

我們都知道,很多企業為了利益,在想要開除某些員工的時候,一般不會主動提出離職的要求,而是逼迫你主動離職,那麼,領導說什麼話,是在暗示你辭職呢?

一、這個工作很重要,我會找其他人做,你做好分內的事情就行了。

作為一名員工,我們都不願意加班,希望完成自己分內的工作就好了。但是,很多領導為了培養自己的員工,會委以重任,讓他在工作中得到鍛鍊。但是如果有一天領導不再安排你去做重要的工作了,而是把重要任務交代給其他員工,那麼對於你來說,領導肯定是覺得你能力不行,無法委以重任。

久而久之,員工的心裡就會感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心灰意冷,自己主動離職,而這時候,領導就可以找乙個比你能力更強的人來接替你的位置。

二、公司進了乙個新人,能力相當出眾,以後讓他來分擔你的工作。

領導說,公司進了乙個新人,能力相當出眾,以後讓他來分擔你的工作,如果不是公司業務的擴張需要增加人員,那十有**就是想找個人頂替你的位置了。很多人會說,那為什麼不主動跟這個員工說離職了,除了利益的考慮,再就是新人入職接替崗位需要乙個週期。這時候企業就會想讓新人完全學會新工作的內容之後,再逼迫老員工辭職。

三、你真是令我太失望了。

在職場上,如果乙個領導重視自己的員工,會悉心栽培,即使犯了錯誤做錯了事情,領導也會教導他如何去解決問題,相反有些領導大加指責,甚至是當眾辱罵員工,讓員工很難堪。如果乙個領導當著眾人的面,表示對你的失望,甚至當眾責罵你,都是對你不再重視的表現。

8樓:娛魚卡

在職場中,每個人都想要好好表現,從而在公司立足,更能得到領導的重視,讓他們看到自己的能力。但是

總有那麼一些人,發現自己無論怎麼努力,老闆總會視而不見。這個時候就要從日常工作中注意,是否老闆已經說了這幾句暗示你辭職的話語。如果有,還是應該趁早做打算。

我不是不信任你。這句話聽起來就很有推辭的意思,公司有了重要的工作,老闆把它交給了新員工,而作為老員工的你,老闆卻說「我不是不信任你,而是……」。一大堆理由說到最後,還是沒有把工作交給你。

所以即使這樣待在公司,還不如走人,尋求自己更好地發展。

你也是個老員工了。職場中難免會犯錯誤,新員工剛來公司,業務不熟悉,犯個錯誤可以理解,但老員工犯錯誤只能說明工作還不夠細心。這種暗語就會包含領導對你工作的不滿和埋怨,從而引起你的自責心理,有時候自己覺得不好意思就會辭職。

而正是老闆的暗示,讓他能夠換得一批新鮮血液。

你說的有道理,我再考慮考慮。在職場中,人人都希望領導採取自己的建議。但是如果你提出了建議,領導還是這樣說,就說明領導覺得你的建議不可取,但又不好礙面子去直接說,所以只能通過這樣的暗語來讓你明白。

領導除了要把控企業的大局之外,還要及時調取新鮮血液,讓公司的發展得到長足的動力。

9樓:兮兒清薇

「太累了,你就歇一歇。」突然關心你的生活就比較可怕。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直接的就是告訴你,公司經營不善,會全面降薪。或者是說工作調動,把你調到乙個幹活多,工資少的部門。

11樓:清晨裡的一束光

突然問你的家裡情況,突然對你敞開心扉談公司這幾年的發展,談失敗的時候,要小心哦。

12樓:哆來a夢的零食

領導在你犯錯的時候跟你說,「你也是老員工了!」要小心,他可能對你已經心生不滿,不想要你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最近資金出現了緊張,效益也不好!」

14樓:重逢的世界

和你語重心長地說「公司需要發展」。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天到晚考慮別人的感受幹什麼,有這個時間強大自己,不怕沒有出路。自己就可以當領導。要麼直接說你走,要麼繼續留。整這些沒用的吃飽了撐的?

16樓:籃球之韻

我覺得是當領導對你說你這裡不好那裡不好的時候,你就要注意了。

17樓:liuy瑤

我認為是領導找你談話,說你最近業績不行,而公司也需要裁員的時候。

18樓:綿延續

不要就不要了唄,直說就行了這個時代到處都是事在找人沒有人在家等事做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給老闆談工作,你發現老闆的目標和你不一致時,老闆的目標非常不現實時,趕緊跑吧!別到時候累死累活,還得不到乙個好。還有就是你很努力,老闆不在信任你時!

小企業,家族關係多的,不適合任何外人去上班,你總做得不對,總做不好,需要你做下人。何必給自己找煩惱,離了誰也是工作呀。

20樓:匿名使用者

領導的暗示你就當放屁,等他走了你就上去了,看誰熬死誰,聽領導的,你一輩子沒發展。

21樓:唱跳rap打籃球

公司資金鏈短缺,需要裁員。

22樓:灀色球

我在國企,只要不犯大錯,任何領導沒有辭退人的權利,我不爭獎金不求上進,只求混到退休,辭職想都沒想過,外面社會競爭這麼激烈,體制內求安穩,即便乙個領導再討厭我,也沒辭退人的權利,你退休我還在呢。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看到京東有乙個女高管懷孕了都不敢說,和劉強東吃飯的時候說自己懷孕了。結果劉強東就說懷孕就好好休息,不要硬撐(不要以為公司沒你就不轉了!),可以把機會讓給其他人。

哎……這樣說話真的太傷員工心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合適就幹不合適就走。只要努力啥都有。

25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對我說話時瞅著遠處,意味深長,

因為犯了錯誤公司說要開除我。但是公司提出要我自己辭職我該怎麼辦? 5

26樓:

1.公司說要開除你,提出要你自己主動離職,主要是為了避免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建議你不要主動離職,若你主動離職,便沒有這個賠償;可以繼續正常工作,避免再犯錯誤;若公司通過調崗等手段堅持讓你離職,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公司開除你需要前提:你確實犯有錯誤;你的錯誤是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條件(規章制度需要有效)。

此外,在符合前述條件的基礎上,開除需要先通知工會。如果不滿足前條件,則為違法開除,需要賠償雙倍經濟補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由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較勞動法的規定,本項經濟補償範圍有所縮小。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考慮到有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跳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一般不會失業,或者對失業早有準備,如果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不太合理,因此對協商解除情形下,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如果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看看自己有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如果沒有造成損失,公司開除或者變相讓員工辭職都違法,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由四十六條條款可以看出如果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被開除不在賠償範圍。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老公對我失去信任,什麼壞事都認為是我做的,我百般討好他,也不起作用,該怎麼辦

她因為什麼對你失信任呢?我覺得他也有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因為都對你不理不睬 了 不理你討好他沒用 你們應該找個機會好好談談把話說清楚明白 難道一直互相猜疑嗎?你應該向他解釋。而不是討好,那樣,它會更懷疑你。希望你幸福快樂!好好交流交流 畢竟你們是夫妻 問心無愧的你幹嘛一直討好他,做好自己就好 信任沒了...

我以前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而且是偷偷摸摸做的。。現在想起來十分後悔,總覺得對不起別人,儘管沒對別人

既然沒有造成傷害,就不要告訴他,免得多於的事出來,你要是心裡不安,就找乙個成熟的人和他分享一下,這要也是 的方法。以後不要做了就行了,其實,這種害怕的心裡在救你。過去的就過去了,能夠意識到自己的不對的人,即使犯了再大的罪過都應該被人原諒!不要糾結於過去,更不要自責,明天的改正就是對昨日過錯最好諒解!...

本來對我有些好感的女生因為我做的一些事讓她傷心難過了現在消

我來這裡有好感的女生,因為做了一些事情,讓她傷心難過了,我覺得所以說他可能對你現在還是有點失望了,所以說不願意回資訊70每個女人,都想找到自己的歸宿,那個人不一定很有錢,但他一定很愛自己,願意給自己溫暖。從今以後,他可以免你憂,免你苦,免你顛沛流離,你們一起可以過著幸福又快樂的生活。收穫甜蜜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