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可以改成夫妻雙方的名字嗎

2021-04-10 13:40:22 字數 6036 閱讀 2585

1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可以。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本來屬於男方個人,但是婚後加上女方姓名後就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了,倘若離婚,則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分割。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同時,司法解釋對於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男方婚前

買的房子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是能分房子的。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並且無房貸的話,應當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此女方擁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權。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寫上名就是共有財戶,離婚能分到一半

4樓:小鐵皮

當然可以了,因為上邊是你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了,不分婚前婚後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六年以上,有孩子的話可以分。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領了結婚證,離婚必須財產分割

7樓:匿名使用者

能,婚後買的兩個都能分,如果婚前買的不管產權上加了誰的名字那個人都有權利分

8樓:有啥說啥

那要看購房時女方出錢沒。結婚多長時間。你有啥書面保證沒?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就是不寫你的名字也可以分!婚姻法新規定!!那都屬於婚後財產!

10樓:噠噠噠哦哈

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誰就能分到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自己血汗錢買的,為什麼要加她。愛他疼她不一定要上面有她名字。

12樓:kxb的煜煜

能,只要是結婚前五年之內買的東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有女方的名字,肯定能分給女方一部分

1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們共同財產 應該可以分的

14樓:潤琦

要是沒有女方名字她就分不到

15樓:人間白首

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如果買房子女方沒支付一分一毫,不能分到房子

16樓:水瓶蘇唯

現在分房不是要出示票據麼?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的。主要原因是婚前贈送形式贈送給女方的,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18樓:華律網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19樓:解憂

可以。但婚後為你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必須得到男方同意,且該房產已取得房產證。在房產證上為你加名後,該房產就屬你們夫妻共有財產。

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註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於你們共同共有,雙方各佔一半,你所佔份額相當於男方贈與給你。

根據《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

由於屬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其次加名字程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擴充套件資料

婚前房產加名字相關事項

1、如果是夫妻關係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婚後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2、婚後房產證加上名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

(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以上就是關於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的全部內容,婚前個人所購房屋為個人財產已確定無疑,但是如果婚後要雙方一起償還貸款,一定做好婚前財產公證,以減少之間的矛盾的發生。

20樓:你的甜甜一笑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是有用的,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關於分割份額,有協議的從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般會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21樓:匿名使用者

單從房產證來講,可以從表面上看作是你倆的共同財產,但對方拿出購房合同和發票,證明你沒有出資,這房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與你無關,你就不好辦了!如果你倆做乙份律師見證書,由律師起草並見證財產書面約定,講明將該房約定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就萬無一失了。

22樓:民商法苑

視每家的情況不同,而做不同選擇。相信願意讓它成為共同財產的就加,否則就不加。

23樓:a馬玉敏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是沒有用的。

24樓:旺理財

當然有用了,,很多人都是婚前買的房子,然後結婚後把配偶的名字加進來。這個國家政策上,包括地方法規上是沒有限制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雙方同意,可以加,有用

26樓:玄春之巨集

有意義,婚後加了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如果婚前只寫了乙個人的名字,那就是個人財產。

27樓:瘋人院灬院長

當然了阿,有大用處了,

婚姻法明確規定,只要是一方婚前所有財產,沒有做婚前財產公正,那麼就認為婚後自動分配給予另一方,

通俗來說就是,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檔案的,你就算是乙個硬幣,婚後也有人家一半,

房產證上的名字在離婚或者死後繼承權的問題上有很大用處,所以,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兩個人的話,就算離婚也會分給人家一半。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寫的女方的名字婚後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如果是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購房合同,又登記在女方一人姓名,婚姻法規定,次類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男方實際出資,可以憑出資證明,主張對女方債權,

就是說,住房產權屬於女方婚前個人所有,和男方無關,但是女方欠著男方錢。

29樓:好問手機律師

如果只是寫了女方的名字,說明財產是男方贈與女方的,個人認為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30樓:高界律師

一般來說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以男方名買的房子婚後能加女方名嗎

31樓:華律網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3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加上。去房產大廈。或者有的地方是在區的 房產大廈

33樓:匿名使用者

領證後可以再加上你的名字的,但是可能有一小部分費用

就我所知,我們的都是婚前的房產證就可以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啊,為什麼不可以?

老公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加老婆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34樓:棉言麻語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女方名,離婚後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離婚後屬夫妻共同財產。只要辦理的新房產證,是夫妻倆名字,這房子產權就屬於兩人共有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婚後還貸,那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可以分割。如果婚後,男方把房子的產權過戶給女方,那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了。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過戶給女方,算共同財產。畢竟是婚後過戶給女方的,既有男的出錢買,又有男女共同生活還款,所以算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已經...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女方陪嫁給了錢,婚後男方把女方陪的錢買了車但是寫的男方的名字,男的借了很多錢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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