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單位工作了五年,職位做到了呼叫中心質檢組長的崗位,因為

2021-04-03 02:58:18 字數 1769 閱讀 4235

1樓:職

這個小孩問題是hr重點關注的!這叫人事風險規避!因為你入職後很有可能就休產假,這樣用人單位不但白養你、還要從新招人頂替你的工作量!

個人建議、首先你應該考慮能做什麼職業,喜歡什麼職業!你要還是想做老本行那就需要展現出自己的能力不斷的充實自己擴充知識面!質檢說不好聽的照著規則去考核幾乎人人都會做,還是先擴充自己的知識展現出能量就會改變!

來自職q使用者:於成博

相信自己,要努力去做了才有希望! 來自職q使用者:葉先生

我在一家單位工作了15年,因工作問題跟領導吵架並動了手!公司解除勞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估計不行,你動了手是不行的,這樣屬於嚴重違規公司管理制度的,不過你可以去申請一下勞動仲裁試試

3樓:深圳百問不煩

這個看公司裡的規章制度裡有沒有將吵架動手打架列為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在勞動合同直接規定),如果有,且規章是經過全體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制訂並經送達或公告給員工的話,。那麼依據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是不用賠償(補償)的。

一級建造師單位證明工作年限怎麼算的?比如說我畢業後在一家單位工作2年然後跳槽到另一家單位工作了2年。

4樓:優路教育

那個是沒關係的,一級建造師證明的工作年限是根據你拿到第一學歷的時間開始計算的,是不管你在幾個單位工作多久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畢業時間開始計算工作年限的,報名時單位給你蓋個章就行了。

在一家單位工作了8年,公司業績不好,想換工作,自己主動辭職有補償嗎?

6樓:職

業績不好並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為業績不好就想換個業績好的公司把你養著,這樣的做法不妥當,首先,公司不好每個員工都有責任盡職盡責把公司經營好,公司的業績是靠所有部門的員工協作創造的,若是你盡職盡責了而問題出在別的人或部門,應該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除非老闆自己想死,那無力回天,辭職無可厚非。若是因為混不好了辭職,恐怕會給自己以後的職業生涯帶來影響,因為多數業績好的單位都是因為體制管理好和用人嚴謹才會有好的業績,因為公司業績差就離開估計沒有幾個單位會敢用。 來自職q使用者:

潘先生這個可以有,但是一般情況下需要協商,的對方願意給,很難。除非他們願意你走人。 來自職q使用者:姚先生

年薪三十多萬,一直沒有突破?在一家單位工作了七八年,想換工作,大家給下建議!

7樓:職

你好,謝邀。對於

你說的這種情況其實應該是人到中年,職場半坡性質的職內場困惑,想換工作容

的原因可能更多的是因為個人發展的瓶頸,相對很多任務作三五年的對薪資反倒不是最主要的問題。

不太清楚你所在的行業,所以對於三十萬年薪是處於什麼標準不好判,但至少也不算太差,這同樣也是你不好做決定的舒適圈,擔心跳槽後不一定有現在這樣的標準。

我的建議是:

1、更新自己的簡歷,其中的簡歷技巧暫時不談,重點突出工作經歷中的突出專案,這個年齡跳槽別的公司如果能開出高薪更看重的不是資歷而是資源和能力。

2、更新完簡歷掛靠一些較大的平台,智聯卓聘之類的,如果平時都接觸獵頭得話也可以溝通溝通。讓市場告訴你現在你值多少錢?有合適的你可以先去談談,談的過程中找到自己中意的公司,如果能去最好,去不了的話找出是哪方面的問題,重點補習,另外本職工作也不耽誤。

3、這樣一來,其實一方面客觀認識到自己,同時還有具體得事情可以去執行,就不在困惑了。

以上僅供參考 來自職q使用者:二白職話

年薪三十多萬,一直沒有突破?在一家單位工作了七八年,想換工作

你好,謝邀。對於 你說的這種情況其實應該是人到中年,職場半坡性質的職內場困惑,想換工作容 的原因可能更多的是因為個人發展的瓶頸,相對很多任務作三五年的對薪資反倒不是最主要的問題。不太清楚你所在的行業,所以對於三十萬年薪是處於什麼標準不好判,但至少也不算太差,這同樣也是你不好做決定的舒適圈,擔心跳槽後...

在一家外資企業工作了13年,面臨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的威脅,我該怎麼辦

經濟賠償是要看解除的性質。一般按職工工作年限來補償,一年乙個月。若職工違紀的,一分錢沒有。如果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辭退勞動者,被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八十七條規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除這以外,可以參考如下 1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

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月,然後公司倒閉了,以後的簡歷不提這段經

你可bai以不寫上去,但是不能修改du時間zhi,只要修改時間,dao那麼就算與事實情專況不符。你可以不寫在上面,如果面試官沒注意到,那就算了。如果注意到了,質問你為什麼不交代清楚的話。你屬可以告訴他 我認為三個月及以下的經歷,學不到什麼技術知識,只夠我了解企業文化,我覺得可以不必寫這段經歷,當然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