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有案底嗎

2021-03-04 09:14:41 字數 538 閱讀 8896

1樓:華律網

緩刑是對於犯罪人員的懲罰措施,所以被判緩刑的通常都是犯了罪的人,那麼緩刑執行完之後會有案底嗎?緩刑到期後會有犯罪記錄的。緩刑是一種特殊的刑罰執行措施,緩刑期滿後,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但不不表示不構成犯罪、沒有接受刑罰,所以仍然是有犯罪記錄的。

案底是個人的刑事犯罪記錄,緩刑在一定期限內仍然有執行原判決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刪除。緩刑是一種附條件的不執行。我國刑法中的緩執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條件的暫緩執行刑罰或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認為暫不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在一定考驗期內,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

簡而言之,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所判決刑罰的一項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2樓:乙隻男神經

有案底,只要是在公安機關受到行政拘留以上的處罰,就會留有案底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有什麼區別

兩者意思相同,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屬於規範的法律用語。緩刑緩刑稱暫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 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緩刑一年是什麼概念

緩刑,就是對於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期間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刑法第67條規定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緩刑一年 1年之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且符合緩刑執行規定...

因打架被判有期徒刑月,緩刑一年的能特赦嗎

嘿嘿,特赦比鳳毛麟角還鳳毛麟角!新中國成立以來進行過的特赦不到兩位數,並且赦免的人都是與戰爭有關,軍隊有關的罪犯,你這個目測不可能,六個月而已,服刑都滿了都不會有特赦,因為他一點都不特別。沒辦法特赦,特赦是指國家在刑法上對罪名的改善是特赦,你這個就算一年以後緩刑過去,這個案底也是要留一輩子的。幫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