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意義與功用,保險的意義與功用是什麼

2021-03-04 00:22:08 字數 5074 閱讀 3570

1樓:黃玉花不巳

保險的意義:只是今日做明日的準備,生時做死時的準備,父母做兒女的準備,兒女幼小時做兒女長大時準備,如此而已。今天預備明天,這是真穩健;生時預備死時,這是真曠達;父母預備兒女,這是真慈愛;不能做到這三步,不能算做現代人!

---------------胡適

保險的功用:首先保險是為人民服務的事業。功用

一、保險保障,規避風險。(1人生風險,體現生命的價值。2規避企業合夥人的風險,如企業重要任務的突然出現意外,可以降低合夥人的風險。3以保單指定受益人,規避債權人的風險。)功用

二、子女教育,為孩子規劃未來。功用

三、創造應急現金。功用

四、養老規劃,安享晚年。功用

五、合理避稅,保全資產。功用

六、抵禦通貨膨脹。

其實簡單的說,保險就是汽車的備用胎,當汽車有乙個輪胎壞了是,備用胎就派上用處了。保險就是一杯水,當你感到口渴時,你才覺得一杯水的珍貴。

保險作為三大經濟體系之一,有著經濟助推器和穩壓器的美譽。「國十條」就這樣定義保險的: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和諧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

2樓:謇國英香儀

保險是金融工具,它不是為賺錢而生,而是為了幫我們轉嫁風險,比如意外、疾病等帶來的家庭損失。對普通人來說,保險是轉嫁風險最划算的槓桿工具,為了防止因病致貧,我們需要保險來做保障。

保險的意義與功用是什麼?

3樓:輕財經

保險本意是穩妥可靠;日常我們提起的保險,更多的時候是乙個法律術語,也可能是一種金融產品。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行為。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

精巧的穩定器

;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保險的意義與功用是什麼?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這二大功能是乙個有機聯絡的整體。

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經濟補償功能

一、資金融通的功能資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將形成的保險資金中的閒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的增值與保值,這就要求保險人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保險資金的運用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方面,由於保險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另一方面,保險事故的發生不都是同時的,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不可能一次全部賠付出去,也就是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數量差。這些都為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險資金融通要堅持:

合法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則。

二、社會管理的功能社會管理是指對整個社會及其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目的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係和諧、整個社會良性執行和有效管理。1.社會保障管理:

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險通過為沒有參與社會保險的人群提供保險保障,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另一方面,保險通過靈活多樣的產品,為社會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服務。2.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具有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大量的風險損失資料,為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資料支援。

同時,保險公司大力宣傳培養投保人的風險防範意識;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指導其加強風險管理;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提取防災資金,資助防災設施的添置和災害防治的研究。3.社會關係管理:通過保險應對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損失進行合理補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當事人可能出現的事故糾紛。

由於保險介入災害處理的全過程,參與當社會關係的管理中,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良好的社會關係創造了有利條件。4.社會信用管理:保險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其經營的基本原則之一,而保險產品實質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承諾,對保險雙方當事人而言,信用至關重要。

保險合同履行的過程實際上就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資訊**,實現社會資訊資源的共享。

4樓:二姐聊保險

保險是金融工具,它不是為賺錢而生,而是為了幫我們轉嫁風險,比如意外、疾病等帶來的家庭損失。對普通人來說,保險是轉嫁風險最划算的槓桿工具,為了防止因病致貧,我們需要保險來做保障。

5樓:匿名使用者

意義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作用

一、保險必須有風險存在。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風險則無保險。為了應用大數原則,有可能受益的風險不在可保範圍內,因此商業保險機構一般不承保此類風險。

二、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

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在經濟上能計算價值的。在人身保險中,人身本身是無法計算價值的,但人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人的死亡和傷殘,會導致勞動力的喪失,從而使個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險是用經濟補償或給付的辦法來彌補這種經濟上增加的負擔,並非保證人們恢復已失去的勞動力或生命。

三、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係。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補償**,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保險的補償**是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

起源人類社會從開始就面臨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擾,在與大自然抗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就萌生了對付災害事故的保險思想和原始形態的保險方法。

西元前2023年前後,古巴比倫王國國王命令僧侶、法官、村長等收取稅款,作為救濟火災的資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喪葬互助組織,用交付會費的方式解決收殮安葬的資金。古羅馬帝國時代的士兵組織,以集資的形式為陣亡將士的遺屬提供生活費,逐漸形成保險制度。

隨著**的發展,大約在西元前2023年,正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時代,商業繁榮,為了援助商業及保護商隊的騾馬和貨物損失補償,在漢謨拉比法典中,規定了共同分攤補償損失之條款。

6樓:sch啦啦

買保險的意義是為了轉移我們身邊的風險,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人這一生也不是風平浪靜。隨時可能遇到風險,發生意外。一旦發生意外就會造成鉅額的損失。

保險就是減少損失的。保險的功用能抵禦疾病、意外、醫療還有養老風險。

可以從以下幾點看出保險的意義與功用:

1、能讓老年的生活得到可靠的保障

老年人身體機能下降,不能像年輕時那樣工作了,如果沒有足夠的生活費用,很難維持正常的生活質量。養兒防老是中國人傳統的養老思想,但現代社會競爭激烈,穩定不易,孩子長大後有沒有養老的能力會不會養老也是個未知數。

但是保險不一樣,它最起碼能保證給大家一筆**,付保險費如同給自己積攢撫養費,到了一定的期限可以依保險合同的規定領取養老金,確保晚年生活無憂。

2、病殘時的有力保障

在生命的旅途中,疾病和意外是最難以預料的。而人一旦遭受意外導致病殘會侵吞勞動力,從而導致收入減少或剝奪,隨之而來的高額醫療費用會增加經濟的負擔。而購買人壽保險,可以補充社保的不足,報銷社保不能保險的部分,為被保險人病殘時提供經濟保障,能在發生意外導致病殘時得到有效的**,避免一人得病全家的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或家庭返貧的現象發生。

3、具有儲蓄功能,未雨綢繆

儲蓄既是一種預備手段,也是一種積累手段,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它們都是現代人實際需要的,通常保險繳納的保費方式一般分年交和月交兩種,有的產品在保險期限屆滿後,對滿足條件的參保人保險公司會按比例返還所繳納的保費。相當於儲蓄一樣,可以把自己的錢拿回來,這也是種美德,是在為將來美滿生活所做的事前準備。

4、保險通常具有的有機聯絡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及社會管理功能三大功能。

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是保險與其他行業區別開來的最明顯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產生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且深入到社會生活的許多層面後才延生的一種重要功能,只有經濟補償功能及資金融通功能實現後它才可以發揮作用。

擴充套件資料

保險(insurance或縮寫為insur),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主體,就是保險合同的主體,只包括投保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單所有人,除非與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則,都不是保險主體。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保險人,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他的法定繼承人即為受益人。

保單所有人,擁有保險利益所有權的人,很多時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單受讓人。

保險的意義何在,保險的意義與功用

保險不是興趣,而是一種責任,一種人生觀 保險有如一把降落傘 當你最需要它的時候如果沒有帶,那你就永遠都不需要它了。保險保的是錢,是當你或家人最需要錢的時候,能雪中送炭 走到您身邊的錢。人壽保險是錢,是當你最需要錢的時候,能走到身邊的錢。錦上添花人人就會,雪中送炭才難能可貴。保險就像一把雨傘,晴天沒人...

人身保險有何法律意義,人身保險的意義與功用

1 不可爭條款 不可爭條款又稱不可抗辯條款,是指自人身保險合同訂立時起,超過法定時限 一般是兩年 後,保險人將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如實告知義務,誤告 漏告 隱瞞某些事實為理由,而主張合同無效或拒絕給付保險金。2 年齡誤告條款 年齡誤告條款主要是針對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不真實,而真實年齡又符...

保險的意義和功用有什麼,保險的意義和功用是什麼

保險是金融工具,它不是為賺錢而生,而是為了幫我們轉嫁風險,比如意外 疾病等帶來的家庭損失。對普通人來說,保險是轉嫁風險最划算的槓桿工具,為了防止因病致貧,我們需要保險來做保障。保險是生命的延續 經濟的延續,是愛的承諾 責任心的完美體現。保險的十大作用 1 子女的教育作用 2 退休養老的作用 3 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