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流水線上的工人,幹了2年了,辭職是隨時辭隨時走還是要提前月通知人事部

2021-03-28 04:38:21 字數 4207 閱讀 6667

1樓:國寶熊貓

按照勞動法是提前乙個月的哦

2樓:問問我答

一般公司都是需要提前乙個月向人事部提出申請辭職,在這期間把工作交接一下,有人來接替你的工作,乙個月後你走了,另乙個員工就可以馬上接上你,不會耽誤工作。

3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是提前乙個交辭職報告,不過你和公司協商好,也是隨時可以走的

4樓:咖啡

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工廠流水線體力活真的沒前途嗎?我在工廠幹了2年了,就是力氣活,每天12小時,幹夠了就辭職出去流浪, 10

5樓:金牛

人活著、前途就是未知的、就有希望

6樓:月白滿城

學一門技術,如油漆工,汽車修理。乾乾快遞,送外賣也比現在強。人要長點心眼,規劃自己。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種很低質的生活,應該想辦法改變他,去學一門手藝吧。力氣活過幾年你就幹不了了。

8樓:心曠神怡

這倒沒關係,你會有財運的,我保證,你29那年不低於財富200萬,不信由你

9樓:520的個個個

在工廠裡上班,如果你沒有學歷沒有過硬的技術那就是在浪費生命。

10樓:花灬花灬公子

在工廠想辦法學點技術吧 有技術的工人工資還是很不錯的 我朋友他爸電焊工乙個月工資都是1w多

我在廠裡上班,我想辭職是當天要走,工資我不會馬上要,但是到時候會打我卡里。請問有辭職當天走的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大部分公司都不會當天辭職當天走的。就算放你走,也要扣工資。如果籤的合同裡面明確有寫違約條款,估計會按條款來。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要提前乙個月通知要離職嗎?

簽了合同嗎?

建議問問熟識的老員工或者長輩

13樓:愛超出了負荷

急辭才有這麼快、不過工資要減半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的,不過每個單位規定不一樣的,有的是要求提前一月告知單位,然後單位再招人頂崗。

15樓:太陽

工程比較大的話,會不會提前一天把工資打在銀行卡裡。

我想辭職了,我們公司規定要提前乙個月辭職,但是我不想,我想馬上走人,如果我馬上走人可以嗎

16樓:飛喵某

不可以的,因為通常來說員工有離職的權利,但是需要先通知公司,並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

員工辭職流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

2、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3、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

4、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5、按正常途徑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離職證明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對於辭職是如何規定的。

一、職工辭職,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也指出: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二、用人單位具有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四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範圍: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如有爭議,應及時提請勞動仲裁: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後主動離職。

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係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後人事關係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

上述行為若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的。

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後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17樓:盤玉蘭利月

按規定你提前一月辭職到時就可以了,直接走人你的公積金就提不出來,你的社保到新單位就交不上,你的擔心是對的,

18樓:小西湖

人當然可以馬上走。工資不要就行

19樓:為人民幣奮鬥

我也在私企工資低得狠!正準備離職!就找到好地方!不放,可請事假!乙個月後直接上舊單位辦理離職!

20樓:襄陽臥龍人才網

辭職的話,如果你以後不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的話,我覺得你可以辭職,專

如果以後還是從事這方面工屬

作的話,而且還是在同乙個乙個城市的話,我覺得你還是再等乙個月比較好,畢竟同行的老闆很多都是認識的。如果覺得心裡對公司過意不去,你可以看看公司現在能不能調配人手,如果實在不行的話,還是再忍幾天吧,畢竟背後被人說閒話也是很頭疼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馬上走人吖,但是沒得工資了

22樓:用靈魂聽許巍

公司規定是乙個月的話你要提前走,除非你領導放人,否則不可以

23樓:大青蟲子

馬上有人公司可能不會給結本月工資

工廠那邊的領導說提前七天辭職就可以了,然後人事部那邊又說要提前乙個月才行,我只提前了十天左右就走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提前乙個月通知是規定的,現在你已經離開,應該是自己也有責任的,看你們自己的協商解決方案。

在乙個廠幹了幾年,合同籤第三次但是什麼沒有寫時間這樣的合同是不是說我隨時都可以辭職不用提前寫辭職書

我在鄭州新政港區的手機產業園上班,在流水線上。幹了兩個月了我今天去找線長提出辭職說我30天後走

25樓:開心的雨風

朋友,請你放寬心,你有權利辭職的,只是你不知道怎麼辭職。版

你辭職的事情只需權要告知企業,不需要任何領導批准。如果線長拒不接收辭職單,你可以直接到人事部門或者越級給領導,甚至給董事長告知辭職。在法律層面,你辭職也不需要填寫單位的辭職單。

提前30天是正確的,待你告知辭職後第30天,你和產業園的勞動關係當即解除。

第30天你有權直接走,離開工作崗位,同時要求單位立刻結清工資、社保。當然,你也得做好工作交接、工作資料移交。

如此,是否覺得顧慮解決了?

【關聯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6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規定工人提出辭職後乙個月必須批准,很多人力資源缺乏的工廠都是卡這個時間,我現在在富士康上班,雖然這裡很坑,但是好在辦理辭職很快,一般都是來多少人走多少人

在東莞打工,我想辭職廠裡不讓辭,說要提前乙個月,我是臨時工沒有簽合同的,有兩個多月了

工資幾個月沒發了!要是辭職必須提前乙個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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