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係解除以後,養父母可否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

2021-03-22 06:30:30 字數 3937 閱讀 3421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三十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解除收養是因為被收養人有虐待、遺棄行為頁解除,或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才可以要求補償生活費和教育費。

收養關係解除以後,養父母可否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

2樓:阿元

收養關係解除以後,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收養法》:

第三十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還可以要求養子女承擔晚年的生活費用嗎?

3樓:法幫網知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還可以要求養子女承擔晚年的生活費用嗎?

4樓:法幫網知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要求解除收養關係 養父母可主張經濟補償嗎

5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三十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解除收養是因為被收養人有虐待、遺棄行為頁解除,或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才可以要求補償生活費和教育費。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對養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6樓:匿名使用者

1、所謂後贍養義務,是指養子女與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後,對養父母承擔的贍養義務。我國收養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

2、如何支付贍養費

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可以不計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7樓:撈瀛鑜

q小軍兩歲時,我與妻子收養了他,並將他撫育**。小軍27歲時,因家庭瑣事與我們產生矛盾,經法院調解,雙方解除了收養關係。去年我妻子病故,我也因病喪失了勞動能力和生活**。

我多次要求小軍給予經濟幫助,小軍都予以拒絕。他說收養關係已經解除,他沒有義務對我進行贍養。請問,我能否要求小軍給付生活費?

a[分析與解答]《收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但是,為了弘揚中華民族養老育幼的良好社會風尚,我國《收養法》第三十條又進行了特殊規定: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法律上把這種義務稱之為「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成年養子女對撫養其成年的養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並不因收養關係的解除而解除。

當然,養子女承擔後贍養義務是有條件的。,首先,養子女是由養父母撫養長大**;第二,養父母既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二者必」須同時具備);第三,養子女有給付生活費的義務,但不包括精神贍養。在你的案例中,20多年來,你們對小軍盡了撫養、教育義務,撫養事實客觀存在;你妻子病逝,你也失去了勞動能力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有生活**還需贍養嗎

8樓:晴葉

收養法第四章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9樓:法律快車專家

解除收養關係後,不再承擔贍養義務,不過應當返還養父母支付的費用。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還要對養父母盡贍養義務嗎?

10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我國《收養法》第30條明確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由此可見,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缺乏勞動能力又喪失生活**的,經其撫養成年的養子女應該給付生活費,盡贍養義務;如果成年後的養子女虐待、遺棄養父母導致收養關係解除的或者是養子女的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還可以要求補償其在收養期間支付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當然,如果是因為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導致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無權要求支付贍養費。

解除收養關係後收養期間費用需賠償嗎

11樓:奇農嘉嘉普

《收養法》規定: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我沒有與養父母登記收養關係,但是戶口以遷入與養父母屬於子女關

如果你的養父母收養 你的時候符合收養條件,收養關係成立,那可以依照法律解除收養關係,然後再給他女兒結婚 如果收養的時候不符合條件,可以申請法院確認收養無效,則自始無效。也可以和他女兒結婚。附上相關法條,希望可以幫到你。收養法 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 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 查詢...

怎麼才能更換父母?去找養父母,去找收養家庭

首先,沒人願意幫別人養孩子,所以換父母這個就不用考慮了。然後如果你真的討厭甚至恨這個家庭,你可以離家出走 想清楚了你去 能不能保護自己能不能養活自己再做決定 聽你描述,你應該年歲不大,但是有自己的思維想法,離開後你會知道答案知道真正該怎麼做。 小小豬 為何要換父母?你父母若不疼愛你為何還要讓你生於此...

姐姐是我家收養的很懂事個人世界孝敬養父母的型別之一

姐姐懂事,你全家人也很好,能成為夫妻未嘗不可,正如你說的有緣才來到你家,成為你妻子。祝你們幸福,好人一生平安!這樣的家人你要說清楚,家人好不好,自己當然是有體會的。有時家人會對你嚴格要求,那是因為家人希望通過嚴格的要求,使你在各方面多優秀這並不是不好,培養自律的習慣,會使你終身受益。有時家人讓你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