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第二次起訴離婚,我不想離婚,老婆在外有人了,我沒有證據上法庭,我想拖死她,有什麼辦法拖呢

2021-03-21 14:03:01 字數 6345 閱讀 4822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沒有辦法,第二次起訴,有判離的可能。

2樓:仁著愛人

不想離婚,也不是沒有辦法拖住,關鍵是你要想清楚了 在下結論

3樓:匿名使用者

搞個貸款,不給他分到你一分錢,拖他等於拖你自己,心都不在留著有用嗎,你自己重新找個不好嗎

4樓:圓周

好合好散吧!離婚了,對你自己也是一種解脫!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辦法 要不幫他退打斷了 使勁拖

6樓:匿名使用者

離弟一次**,半年之後弟二次**可以單方面離婚。

7樓:想同你叼嘿

沒得拖!分居兩年就可以單方面簽字

8樓:匿名使用者

想辦法找到她在外面的證據

9樓:ghost灬莫蕭強

沒必要傷心傷神傷財!

10樓:混幸福姑

從車裡和家裡按乙個錄影器和語音器別讓發現

我老婆起訴離婚,可我現在不想離婚,為了孩子,不想離婚。而且我發現她有外遇,可是現在沒有證據。怎麼辦

11樓:走遍天南地北

現在的問題不是法院多長時間判決你們離婚,你現在要解決的問題是她跟你離婚的真正原因,看看是否還可以拯救這樁婚姻,她是否是嫌你性生活不能滿足她,還是你經濟上不能滿足她的虛榮心

12樓:

好好勸她吧,有個家庭不容易,如果離婚小孩子肯定受到的傷害最大,為了小孩也要好好勸,

13樓:李右丞

真正的面臨訴訟了,建議還是委託律師為好,因為訴訟是乙個涉及到法律和事實多方面的問題,尤其是如何取證,**如何應對的問題。不是簡單的網上諮詢就可以解決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出庭又能怎樣,你不同意離婚法院也不會強判離婚的,拖一年是一年

15樓:文志成功

我估計你很難再讓他回心轉意了,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雖然離婚對子女不好,但既然已經這樣了,再勉強過下去也沒有幸福可言,她心不在你身上,不在這個家上,你再如何對她都是徒勞的。

該放下就要放上,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

老婆第二次起訴離婚,我愛她不想離婚,我十年來一直都呵護著她就算有點小打小鬧也是幾分鐘就又和好如初了

16樓:蘇義飛律師

只有結不成的婚,沒有離不掉婚。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包括離婚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結婚的條件與程式、離婚的條件與程式,這些規定劃清了婚姻問題上合法與違法的界限。

凡符合法律規定,即為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不符合法律規定,即為違法行為,不受法理保護。因此,婚姻自由的權利,既不允許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許當事人濫用。

我老婆已經到法院起訴我了,我不想離婚,問到**那一天,我要在法庭上怎麼回答? 20

17樓:廂虐們演

即便是你不想離婚,那麼你就要說明不想離婚的理由,但是第一次你老婆起訴離婚,即便沒有法院判定,那麼半年之後,它可以進行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基本上都會判決離婚。

18樓:孤燈挑盡思欲絕

可以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您可以考慮離婚了。

如果能證明您們夫妻的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說感情沒有破裂,還能好好過。

但是她為啥離婚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中的兩個人,如果不涉及到財產

糾紛,撫養權糾紛。就僅僅從情感上來講,一方認為感情破裂,一方不想離,最後被逼無奈起訴到人民法院,如果沒有達到法定條件,最後沒判離的話。是不是就等於,拿著結婚證這個合法證件幹**的事情。

起訴到法院還不願意離婚的人,說實話,真的不懂是為什麼?

而且一些不管對錯,就幫忙出謀劃策的人,什麼心態也不懂,是單純還是蠢?雖說是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但是起碼可以不用管吧。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只能符合離婚條件,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如果你不想離,你可以蒐集夫妻關係良好的證據以及反駁女方提出的離婚理由。

23樓:h123嗨嘍

不想離就得在還沒**之前就去挽留,讓她感動,如若她還是堅決要離那你只能隨她去了,她的心已不在你這,強求的感情也不快樂。

我老婆要和我離婚,我不肯她就就去法院起訴離婚,我該怎麼辦呢?

24樓:匯法網

您好,如果真不想離,就盡力挽回一下,讓你老婆看到你的誠意。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強制他人離婚。

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4、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分居狀態,並且上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判不離,可以仍堅持分居,並且在六個月後再起訴,法庭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自然會判決離婚。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一般第一次起訴不會判離的。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吵架是經常發生的,情緒激烈到鬧離婚的地步也不少見。一提離婚這事,女方就要回娘家,這是見慣了的事情。可對男方來說,就苦惱了。

每次吵架女方都要回娘家,這段婚姻估計快要黃了,那男方是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去哄回老婆來?還是順其自然,不去管她?哄了又不回來,該怎麼辦?

那老婆要離婚怎麼挽回?下面給你詳細建議。

反思自身的問題

不管你們之間是誰先提出離婚的,竟然你們已經走到了這一步,肯定是因為另一方對你的期望太遙遠了,或者因為你們已經背道而馳了。所以這個時候的你應該先反思一下自己的問題,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是什麼地方讓老婆失望了。只有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能夠取得老婆的原諒。

如果你不知道怎麼挽回,或挽回失敗的朋友,不要灰心,我把我成功的挽回經驗經歷寫成了一篇文章叫「 陳阿宗復合心路歷程」可以擺渡搜尋看一下,參考之後再去做挽回,對你幫助會很大。

認同對方的情緒

當你的老婆在向你發脾氣的時候,如果你一味的和她爭吵,只會讓她更加厭惡你。所以,這個時候你就要認同你老婆的做法,而不是敷衍她或者是置之不理。你要站在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因為只有這樣你才能夠真正了解你老婆心理的感受。

改變相處模式

對老婆多點表達出你的關心與呵護。女人是一種感官動物,你愛她就要說表達出來,做出來,一旦對方感覺缺少你對她的關係與呵護,她就會覺得你不愛她了,從而慢慢形成離婚的念頭。所以你可以在她不開心的時候可以親一下她,說些有趣的話題哄她開心,有時候給她製造點驚喜和浪漫,其實只要一點點的話就很容易使她們滿足。

提公升吸引力

從內外提公升自我。內在的改變包括個人性格、說話方式、做事風格等的改變。對方因為接受不了你火爆的性格跟你分開了;她不喜歡你說話時詞不達意,迂迴婉轉讓人摸不透而選擇分手.....

只要是引起你們離婚的因素,只要是對方曾經希望你能稍作改變的方面,你都要重視起來,盡可能讓自己不再帶有這些「不良因子」。外型的改變也非常重要。或許對方以前就很喜歡你的外型,不需要改變,當然這是最好的,但是愛情需要保鮮,給對方乙個與以前相比不同的你,讓她耳目一新,這樣不是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嗎?

27樓:深圳張勇律師

若對方到法院起訴,你不想離

婚,可以多溝通,也可以請律師幫你們調解。若調解不成,也可以採取拖延方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若你想離婚,可以及時找專業律師幫你,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想離就嚇嚇她,離婚之日就是她的死期…

29樓:匿名使用者

離吧,該放手時就放手

30樓:匿名使用者

你對她不好不夠關心,她對你徹底失望了嗎?

31樓:星中辛卯玉兔

你自己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吧?要對症下藥才行。

3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起訴後有半年時間調解期,還喜歡她。就用這段時間表現你的愛和誠意。

33樓:臭屁蛋

應該離不了,她沒有證據就離不了,孩子還小,只要你堅持不離!

34樓:東方紅

她心已絕 何必再苦苦 追尋 及時追尋而來 卻不是真心 痛苦的還是自己 讓她飛吧 這樣也算對自己負責 對她負責

35樓:匿名使用者

該離就離吧,勉強沒有幸福,不要太自私。

36樓:劉秉芬

既然你老婆執意要離婚,那就放手唄,婚姻是不能強求的。

37樓:百度使用者

感動她一次 在溝通 實在不行就讓她滾吧

38樓:鑱氬姏鈽

傷腦筋,你有可能帶了不止一頂綠帽子了,你還不知道,還硬拖著讓他繼續給你戴!!!!

39樓:匿名使用者

離唄,累不累啊,誰離了誰還不能活啊

40樓:匿名使用者

離,兩條腿的女人多的是

41樓:四條腿的戰鬥

傷的狠深?女人心腸軟,求哈她

42樓:

離了吧!脫這對誰都不好

43樓:

我也是和你一樣,老婆找我離婚,可我想要孩子她不給

44樓:龍馬

強扭的瓜不甜,好聚好散

如果這次離婚,就是第二次離婚啦,還能找到老婆嗎

為什麼呢?我現在也在鬧離婚,你第一次離婚是怎麼挺過來的 總是離婚,那是你人品和人格有問題了。怕找到老婆就別離唄 兄弟不要再離了,要想有新鮮感就到雞店去,別再傷害少女了。我建議 不要離了!心平氣和 的談談!我現在是第二次離婚了,前兩個老婆一人生了個兒子都是我帶,我以後還能找到老婆嗎?能,只要有男人樣,...

第一次起訴沒有判離,第二次起訴能判決離婚嘛?分居半年了

法院判決離婚 的原則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並不是多少次離婚法院就一定判決離的,實踐中法院在二次離婚時叛離的機率大,以下是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

第二次起訴離婚撤訴了,第三次起訴是什麼時候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撤訴了,第三次起訴是六個月 之後。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 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 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