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要離婚!給媳婦買得首飾能不能要回來

2021-03-16 19:40:35 字數 3381 閱讀 1333

1樓:流螢落花

看你怎麼算了,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定情信物,結婚,訂婚之類的,聘禮,按照最新婚姻法可以原數要回,如果是其他情況下買的,那就屬於贈與,但是我覺得沒必要做的那麼絕吧,好歹夫妻一場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這屬於贈與!不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女方需要返還男方給買的首飾嗎

3樓:笨笨

離婚後女方從法律上來講,是不需要返還男方給購買的首飾的。

根據我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女方離婚的首飾用品適用於上述第

三、四條,因此女方可以不返還男方購買的首飾。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的相關規定: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4、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5、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的合同屬於婚前財產,屬於男方婚前無償贈與的財產,無需歸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根據《婚姻法》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5樓:徐涵英律師

結婚前購買的首飾應視為婚前贈與,屬於女方個人物品。其實即使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戒指,因為具有個人物品屬性,都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給予分割。

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將個人專用的生活物品作為個人財產處理。但如果價值高得離譜,甚至可能有投資或其它目的,則會有可能被認定不屬於個人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返還。

凡是贈予對方的物品,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都屬於被贈方的私人財產,而不算入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上情況適用於第三點和第四點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不需要返還,因為如果是婚前取得,那就是贈與,如果是婚後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的。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返還的,不用返還的

結婚一年後女方把首飾和存款帶走離婚時能否要回來

10樓:

扯淡!那不是騙婚嗎?這年頭為了錢騙婚的多了去了,只要有證據證明她拿走錢了,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一些。

但是要是因為你的原因而分的,那你還是自重吧!錢是身外之物,男人不能丟了女人又丟面子!

11樓:進應

從法律上來看,結婚後家裡的財務是你們共同財產,女方這麼做事違法的。婚姻法保護你的合法請求。

結婚前買的首飾離婚後可以要回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9、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因此,結婚前買的首飾,如果離婚時結婚時間不長或因索要首飾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否則可按贈與處理。

13樓:煙在嫣不在

你是男是女?應該是男的吧?可千萬別說你是他們家長!

14樓:何必如此高傲

何必要撕破臉皮呢?如果真的要那麼直接的話可以跟他提,但是我認為,那些錢不值得讓乙個人覺得你小氣的表現。

結婚時婆家給買的首飾 兩年後要離婚 首飾還能往回要麼?

15樓:離不開你

一般都不會要了吧,現在應該沒那麼摳門的

16樓:溫柔不是姐的範

不能給他們啊。白和他過兩年了。

離婚了婚前給女方買的首飾應該給誰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不宜要回來,除非有一種情況: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送給女方而且男方因購買首飾而導致生活因難,除此之外就算是女方的了

女方買的電器,如果是婚前買的,同樣適用上面所說的男方的那個原則,如果是婚後買的就按夫妻共同財產算了

18樓:瑞利恆律師老吳

婚前的財產肯定是屬於個人財產應該是自己所有。

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首飾如果沒有特別說明的話應該視為是贈與。

如果是作為彩禮買的首飾已經結婚了且共同生活了那麼也不構成彩禮退還的條件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算女方的,但不能算財禮.應該解釋為增與行為.一旦增於了是很難取消的。

這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沒有書面協議,別說首飾,連房子都要不回來。上海前一陣子電視裡就有這麼個案例,女方給男方買了房子,結果結婚沒結成,房子也沒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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