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徵收農民承包的土地是補嘗給農民還是給農民集體

2021-03-13 17:48:26 字數 822 閱讀 5406

1樓:正氣長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在我國,農村土地屬於集體,如果國家徵收農民承包土地,補償的專案很多,有的是補償給個人的,如青苗費、地上附著物費等,但有的卻是補償給集體的,如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等。

2樓:

農民承包的土地也就是說是集體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文規定: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四十九條文規定: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四十六條文規定: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也就是說你承包的土地權屬屬於集體,但是你是土地承包人,當你承包的土地被徵用理應被補償某些損失,但不是「全額補償」,所謂的"全額補償"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文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我國物權法第42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最高人民法字法釋(2005) 6號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運用法律的解釋第22條等均明確規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款歸青苗的所有人和地上物的所有人所有。

承包國有土地後擅自轉租的效力,農民把土地轉租出去,那麼國家給予的良種補貼應該歸誰呢

按你的表述,一般來講,如果你承包的程式沒有瑕疵,那麼是有權轉包的。1 土地出租協議,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將自己承包的土地出租給他人耕種的合同。2 土地出租屬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種形式。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與承租人簽訂合同,並約定租金數額等。合同一經簽訂,出租即具有法律效力。3 將自己承包的土地...

我們農民土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徵收了咋辦 而且徵地協議上還被代簽了字!我們這些出外打工的人該怎麼去告

既然它們敢,說明你應該沒有背景,老百姓只有挨宰的份,家鴿給野獸講道理專 雞給黃鼠狼拜屬年,你不找抽,他們說你一頓還算不上警告,去年某縣委數十人把乙個小姑娘堵在公共廁所裡的事你應該聽說過吧!血的教訓,因為影響惡劣被 報道的數不勝數,沒報道不敢報道的又有多少,作為老百姓,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忍忍忍忍,二...

鄉鎮農民集體土地的法人是誰

集體土地只要經過國家徵收後才歸國家所有,你這種情況沒有經過徵收,所有權仍為村集體。鄉 無權出租,因其所有權為村集體。我向村里承包的魚塘,法人代表不是我,拆遷費歸誰 一 基於公共利益需要,對集體土地可以徵收,但必須給予適當補償。1 應當依法足額支付費用 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青苗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