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彼此的不信任,所以分手了,分手後還有必要聯絡嗎

2021-03-11 12:48:32 字數 5540 閱讀 4713

1樓:一水稱難老

一般人可能不會一下子接受角色轉換。讓時間去處理,自然地冷置這件事,事態的發展看緣分。

2樓:暴走小龍蝦

看過美劇嗎,每次演員表現出好像看到魔鬼一樣的表情就會帶上一句「you're a liar!」 信任是人與人相處最重要的橋梁斷了,就不能交往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也分情況,和平分手,偶爾聊聊天,開開玩笑也是蠻好的。專我之前交過兩個女朋友,屬第一任分手過程纏綿不斷,分分合合,雖然也是和平分手,但最後鬧得跟陌生人一樣,不再聯絡。第二任是非常和平的分手,現在也算是朋友,偶爾開個玩笑,偶爾也向傾訴一些不快,覺得挺好。

4樓:_唐番

沒有 這樣也是對下一次感情的尊重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互不信任,那還有必要聯絡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信任基礎,就不必聯絡了。

7樓:手機使用者

不信任是最重要的,做朋友算了

8樓:冷麵寒槍叄

須要時聯絡, 不須要時不聯絡,

9樓:嘉小姐

以後還經歷那麼多事呢,都不信任就麻煩了。

10樓:她阿里

如果還有感覺又不可能了就不要聯絡了 虐心。

11樓:雙魚的悲傷

這事分人,有的聯絡也沒事,只要不是為了**而聯絡就行

12樓:人生何以堪憂

當斷不斷,其後必亂。

13樓:毛登君

完全沒必要。再談,沒意思!做朋友,更沒意思!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信任還聯絡幹嘛,沒必要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了!分了就徹底分了。。

莎士比亞說過:"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不能做敵人,因為彼此深愛過." 那做什麼最合適!!

16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乙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只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

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

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乙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

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

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乙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當乙個人愛上另乙個人時, 她/他會甘願為他做任何事, 從不會計較犧牲和付出多少, 即使賠上時間青春學業甚至性命也不相干, 只要能跟她/他心愛的人在一起, 一切的犧牲也都值得。 這種熱切的渴望我很明白, 可是人們總經常忘記在愛情的國度裡, 從來都沒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這回事。 乙個人要是愛你,那麼即使你甚麼也不做,他/她也會一樣的愛你; 要是他/她不愛你,即使你做盡一切, 將一切也奉上,他/她也不見得\

分手了不可以做朋友,以為曾經彼此傷害過,分手了不可以做敵人,因為曾經彼此深愛過,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做最初的自己,並祝對方永遠快樂!相信他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18樓:春天如畫

做陌生人,一別兩寬,各安天涯!

分手了還要繼續聯絡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你的性格。你外向會說話,是可以嘗試,如果你平時在朋友面前,說的話題或表訴想法的時候是能控場或帶動朋友想法與引起共鳴的 是完全可以繼續聯絡的。反之,你內向不太會表達的話,最好不要,會導致你以後見到這個人都覺得全世界都知道你的事一樣難受。

20樓:daisy燕

說的是要不要聯絡,但題主透露的意思是想挽回。

如果對方還沒有新女友,你又特別想挽回,那就聽從自己的內心,有且最後一次試試看挽回。復合了那就好好珍惜,雙方都好好溝通,避免再犯以前的錯誤。如果失敗了,那就自己乾脆果斷點,徹底把對方放下,再也不要聯絡,拉黑也是可以的。

回到問題,分手後要不要聯絡的問題,看雙方是不是都能放下,但凡有一方放不下,也不能繼續聯絡的。反而雙方都翻篇了,可以心無掛礙偶爾聯絡。

21樓:匿名使用者

人的一生是短暫的,在這個世界上,擦肩而過的人很多很多,而能回首的那個人又能有幾個。相見不容易相識更難,能碰到乙個好朋友真的好難,既然能在一起,就要好好珍惜,如果到了確實要分手的地步,那麼也要保持好聚好散,即使分手了,不能在一起了,那麼可以做乙個更好的朋友,在以後的生活中碰到了困難,可以互相鼓勵,只要我們都有乙個美好的信念,那麼我們就是快樂幸福的。

22樓:卓越麥斯數學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乙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只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23樓:支援戶改

分手了,一般會不再聯絡,但不能一概而論。有的是相互都覺得不合適,但並沒有相互傷害感情,大家還是好朋友,當然,應該繼續聯絡;有的是一方投入感情很多,不願分手,但另一方執意分手,相互很不愉快,自然不願再繼續聯絡;有的相互感情比較深業務,但受第三方調唆,不得不分手,相互痛恨不已,巴不得把對方吃掉,還會繼續聯絡嗎?當然是不可能再聯絡的了。

所以分手的原因是各式各樣的,分手後是不是再聯絡,要從自己的實際出發?從自己的主觀願望出發,從不傷害對方或者第三者出發,走自己的路,也要讓別人有路可走,但不要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這應該是我們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對人家還有感情,捨不得放棄,那就聽從自己內心的想法,任性一次,主動去聯絡對方。又沒有誰規定,分手了就不可以聯絡,就不可以再一次去追求你的前任了。還有一點就是你們為什麼分手?

是因為性格問題?還是其他問題?如果是對方堅決要和你分手的,而且是不留任何餘地,我勸你就不要聯絡了。

就算你聯絡了前任,前任也未必會和你復合,說不定人家都有了現任,難道你想去看人家秀恩愛,最後傷心痛苦的只是你自己。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那麼狠心,沒有那麼絕情,並且認為人海茫茫中,認識並結交乙個人不容易。那麼,這類女生終會選擇把前男友當成是熟悉的人甚至是家裡人。即使分手了,他還是依然關心你,照顧你,只是不再與你有身體上的接觸。

而且你也一直習慣了他對你的關心和關懷,並且認為這是很自然的事情。或許你會在見不到他的時候覺得選擇和他分手是做得最愚蠢的事情,可是當你和他見面時,你又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很偉大的決定。

26樓:匿名使用者

深愛過的人,分手後就不要再聯絡了。讓一切都隨風而去,讓他去追逐他的幸福,同時你也要學會放下,不再過分懷念,然後去遇見和珍惜那個真正對的人。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覺得,這個得看個人。

有的說不要,分手了就是分手了,既然當初狠心離開,那麼就各自安好,各自為自己以後負責,從此,一別倆寬!各生歡喜!

有的人覺得可以聯絡,畢竟他是自己談了幾年或者一段時間的男友,自己的生活習慣,脾性,愛好都互相了解,做不成愛人,做個朋友也不錯!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許分手了留著對方**是心中還有一絲絲期許,也許分手了彼此刪除是彼此最好的狀態,不管怎樣,如果有想法,那就努力追回來,如果彼此都已經放下,那就讓他靜靜躺在自己的通訊錄裡,做乙個最熟悉的陌生人!

不管選擇的是繼續或者放起,只要自己快樂幸福就好!

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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