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離婚後還想著跟你爭孩子撫養權,是怎樣的心理

2021-03-09 11:27:57 字數 3772 閱讀 7803

1樓:愛喝粥

孩子是你的也是對方的,爭取撫養權是很正常的心裡,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乙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腦小胖

是不是渣與孩子的撫養權沒有關係,真正的重點是法律上判給了誰,所以不存在爭不爭,也不存在渣不渣的問題,只要判給了你,一般不會更改。

3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男人在離婚後還想著跟你爭孩子撫養權,是乙個心理紐曲的心理。

男人離婚後的心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篇文章肯定是乙個離婚男人寫的,為了他那一幫離過婚的男人在社會上營造虛假的**。聰明的女孩,擦亮你們的眼睛,千萬不要因為太單純,而被那幫離婚男人——也就是婚姻失敗後善於偽裝的挫男——給騙了!!!!

不要相信婚前男人說的每句話,做的每件能感動你的事,那都是裝出來的,都是在演戲,尤其是離婚男人的那張嘴

我是離婚再婚的女人,勸告朋友不到沒辦法,別離婚,現實告訴我,離婚的男人是草!現在我們夫妻兩個都是離婚的,但當初都不是我們的錯,所以我選擇了他,以為他被第一次婚姻傷過就會珍惜我對他的好,事實並不是這樣,他對婚姻是漠不關心,現在的這個家完全是我乙個人在維持,要不是離過一次,這真的會離婚.離婚的女人會把對孩子的愛葳在心裡,而男人不會,你對他的孩子在好,他會說一句,反正不是你親生的來傷你的心(我們都有孩子,但都不在身邊)不過值得安慰的是:

他家人對我是實在的好.面對他的家人的愛,我在這裡奉勸一句:如果是未婚的千萬別找主離婚的.

他會去比較,不比前妻的壞,單比前妻的好,前妻對他再壞他都會有所留念,相信我,因為我是過來了!

戀愛時所表現出的種種好都是一種假象,相對未婚男人而言,離婚男人私心太重,而且疑心也太重,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對婚姻抱有無所謂的態度。

5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和女人離婚後,這些心理千萬不能有,否則你永遠不會幸福

6樓:黑著寶貝

這個新時代這種事情已經很普遍了,現代人也能接受這種事情的發生,這是婚姻的自由,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當然婚姻也需要我們去履行義務。如果兩人充分的交流過溝通過,真的無法忍受對方,真的不能在生活中作出任何寬容和妥協,真的不能相敬如賓,真的不能履行婚姻及家庭的義務,離婚是乙個很不錯的選擇,至於腹中的孩子,如果懷孕時間在三個月之內,現在還有選擇的餘地,如果決定離婚,那麼這個孩子不能要,這對你們以後的生活都沒有好處,但這是建立在踐踏生命和慘無人道的人性的基礎上的。如果這個孩子要生下來,那麼你就要履行父親的責任,可以不履行丈夫的責任(這是再離了婚的前提下),這就包括:

討論並決議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問題;讓孩子健康的出生,母嬰平安;定期支付孩子的生活費直到孩子成年;關注孩子的受教育情況及健康、醫療保健情況。如果最終你們沒有留這個孩子,那麼從那時起你們要開始新的生活,不必擔心對方,這個世界會很容易接受你們的。當然,首先面對這件事雙方要冷靜、克制,綜合考慮家庭及各方面的最大的利益,試圖交流,看能不能讓生活步入正軌,夫妻之間的生活不是每天去談論一些共同語言。

兩人各有所長,相互彌補,並肩攜手共同前進譜寫美好的家庭生活藍圖。男人要有擔負起整個家庭的魄力,孝敬父母疼愛妻子嚴教孩子,妻子要相夫教子,生活需要經營,雙方要各司其職,生活其實並不難。好好想想,兩人都好好反省一下,是否真的做到了寬容、理解、信任。

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朋友的身份多溝通多交流,如果真的是水火不容的話,散吧,沒什麼可顧慮的。生活畢竟要追求幸福!

7樓:匿名使用者

慎重。時間久了,只有感情,愛情就像很多事一樣,只有極少數人有幸得到。過來人也知道,性生活和諧的也是很少。

共同語言不是理由。什麼教理想,就是很少能能實現的就叫理想,人生有幸的到有價值的諸如愛情,事業成功,只是一部分人能得到。既然能結婚,恐怕不是一點吸引也沒有吧。

分手再找,就能保證有共同語言,即使有共同語言,能保證性生活和諧?分手不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如果你是大款,高階領導除外。

離婚只是痛苦感覺的一小小半,等對方和別人同居時,菜能體會到真正的痛苦。過來人的忠告。

8樓:眾仁品

應該是難過啦,因為離婚後不能盡職盡責地去做父親的義務.孩子出生又沒有父愛,只能殘忍地面對單親家庭的孤獨.為了孩子的未來健康成長,三思而後行吧!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還會在一起的,因為我的情況差不多,因為總是吵架很累,可分開後冷靜一段時間後,兩個人都因為開始時的不冷靜而後悔,只要不出現原則問題,夫妻間吵架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都愛著對方就能包容她(他)的一切,包括缺點。你說對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問題應該聽我的,我是專家。

你朋友應該把話給那個男人說開了,聽聽他是什麼意思。

離過婚的人自卑,再加上有孩子,可能心裡喜歡又沒什麼自信說出來。他可能會考慮到以後生活中的種種問題,考慮到女方家長會不會同意。

如果你朋友真的喜歡她就應該認真跟他談談

11樓:變奏人生

如果是我,我可能會喜歡那女孩,但自己離婚了又有孩子,會不會拖累女孩,而且女孩的家人、朋友能不能接受,會怎麼想她說她,所以進退兩難,很難決斷。

我看還是彼此增進了解,把話說開,但是不能拖太久哦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朋友的經歷和我一樣,不過說婚姻七年止癢就不會出現這樣了,男人到了30的時候真的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麼的時候也就懂了,男人都喜歡漂泊但漂泊的背後是什麼呢不就是孤獨。寂寞嗎

離婚後真的不要急於找物件,好好想想自己的錯誤吧,離婚後都會去想自己的對錯的,想清楚了在拿點實際的東西給對方看你的心裡只有她,你自己也要做好最大的犧牲不要在任性了受傷的男女都不是那樣好恢復的這也就是你該為你的愛買單了。想想你們開心的時候什麼面子都不總要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正要離婚的男士想知道離婚後女人的想法~

我情況和你的很相似,只是我是男的。如果是我,我會給自己一年的時間來反思,前提是她沒有碰到更合適的而且與自己還有感情。當然了,前提的前提我也得想通了,那樣才有可能。

「如果」太多了,有十分之一的機率吧

如果彼此都再婚了,要是她過的不好,我心裡也會放不下的,儘管有時吵得天翻地覆,那也是曾經的最愛

現在我才弄明白乙個道理,愛不能包容一切~現實總能把你從理想或者說幻想中拉回來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他平時的為人,還有如果有緣分還會在一起的。如果女的很好他會後悔,也許會想著復婚。如果他現在想的全是爭吵,就會想另一段感情

我結婚3個月的時候離婚了,因為老公外遇,可是我原諒他,但是他沒決心和那個女的斷絕關係,所以我選擇離婚,離婚前老公就後悔了,總是哭。離婚後說要和我復婚,可是短短幾天卻說和那個女的很好,和她很開心,很舒服,比跟我在一起開心多了。所以現在離婚也不內疚,也不後悔,對我也沒什麼感覺,呵呵,人就是這末現實

緣分盡了就到頭了,有緣分打都分不開的,自己想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個離婚男人要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起訴離婚爭孩子撫養權,起訴離婚爭孩子撫養權要具備哪些條件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

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

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是很多出於離婚階段的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主要看夫妻的財產狀況,沒有經濟能力是要不到撫養權的。離婚後女方怎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具有以下情況,女方...

父母離婚後孩子歸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孩子不足兩周歲的一般會判給母親,兩周歲以上的,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法律依據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