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各方應具備什麼法定條件收養成立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2021-03-07 07:28:41 字數 4645 閱讀 4120

1樓:錢百萬

(一)領養人的條件

(1)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養人應當具備一定的撫養子女的經濟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滿三十周歲。收養法修改之前,曾規定收養人必須滿三十五周歲,這一規定比世界上許多國家規定的年齡都高。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來計算,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一般要等婚後十多年才能收養子女,因此,收養人需三十五歲的規定年齡偏高,不能滿足人們收養子女的要求,也不利於對子女的撫養。

收養法修改後降低了收養人的年齡,將收養人的年齡從滿三十五周歲改為滿三十周歲,以更符合有撫養能力又願意收養子女的公民的需要。

(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4)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雙方同意。這主要因為對子女進行撫育是夫妻雙方共同的義務,所以,夫妻雙方應當達成協議才能收養,否則,一方收養另一方不接受的,既不利於被收養子女的健康成長,也不利於夫妻感情的和睦。

(5)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規定。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條件比較寬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①父母無特殊困難,有撫養能力的也可以送養其子女。

②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不受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須相差四十周歲的限制。

③被收養人可以為十四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此外,收養法對於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規定更為寬鬆,除了不受上面所列舉的三項條件的限制外,還不受收養人須無子女的限制,即作為收養人的華僑即使有子女,且不止乙個子女,也可以作為收養人。

(6)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規定。由於繼子女和繼父母很多情況下是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關係十分緊密,而通過收養關係的確立,可以使親子關係單一化,有助於穩定家庭關係,為繼子女的成長提供乙個更為健康的生活環境。因此,對於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情況,收養法明確可以不受以下條件的限制:

①繼子女的生父母無特殊困難,有撫養能力的也可以送養。

②繼子女可以為十四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繼父母可以有子女。

④繼父母可以不滿三十周歲。

⑤繼父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不影響其收養繼子女。

⑥繼父母可以收養兩個以上的繼子女。收養法修改之前,曾限制繼父母只能收養一名繼子女,但現實中經常會出現繼子女不止乙個的情況,為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促進家庭的和睦,修改後的收養法放寬了條件,允許繼父母收養乙個以上的繼子女。

(二)被收養人的條件

(1)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被收養人的年齡進行限制,其目的是為了便於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間建立起親子關係,以保障收養關係的穩定和發展。

(2)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由於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了一定判斷事物的能力,因此,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求被收養人的意見,由其自己判斷是否願意和他人建立起父母子女關係。

(三)送養人的條件

(1)孤兒的監護人。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或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其監護人可以作為送養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孤兒或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主要包括:

孤兒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親屬以及與孤兒的父母親關係密切的近親屬或者朋友。監護人送養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人的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的,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變更監護權。

對於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考慮到其父母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未成年人又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因此,收養法明確規定,在這樣的情況下,監護人不得將其監護的未成年人送養。同時,為了確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為其成長提供乙個健康的空間,又作出了一項例外規定,即未成年人的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情況下,比如,對該未成年人進行毆打、虐待等行為,使未成年人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監護人可以不經其父母的同意將該未成年人送養。

(2)社會福利機構。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的有關規定,我國社會福利院主要收容和撫養以下未成年人:

①被遺棄的嬰幼兒;

②公安部門暫時無法查詢其生父母或監護人的嬰幼兒;

③父母雙亡,其他監護人又無力撫養的孤兒。因此,在收養人自願收養社會福利院生活的孤兒、棄嬰、殘疾兒童時,只能由社會福利機構作為送養人。

(3)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撫養子女是法律明確規定父母應盡的義務,但是現實中可能由於天災、人禍或者經濟狀況等原因,致使有的父母無法對自己的子女進行撫養。比如,有一母親在其丈夫去世後獨自帶著兩歲的女兒生活,但該母親在一場車禍中不幸下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其女兒更好地成長,應當允許該母親將其女兒送養。因此,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也是可以作為送養人的。

2樓:習仙子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養人應當具備一定的撫養子女的經濟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滿三十周歲。

收養法修改之前,曾規定收養人必須滿三十五周歲,這一規定比世界上許多國家規定的年齡都高。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來計算,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一般要等婚後十多年才能收養子女,因此,收養人需三十五歲的規定年齡偏高,不能滿足人們收養子女的要求,也不利於對子女的撫養。收養法修改後降低了收養人的年齡,將收養人的年齡從滿三十五周歲改為滿三十周歲,以更符合有撫養能力又願意收養子女的公民的需要。

(4)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5)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雙方同意。這主要因為對子女進行撫育是夫妻雙方共同的義務,所以,夫妻雙方應當達成協議才能收養,否則,一方收養另一方不接受的,既不利於被收養子女的健康成長,也不利於夫妻感情的和睦。

(6)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規定。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條件比較寬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①父母無特殊困難,有撫養能力的也可以送養其子女。

②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不受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須相差四十周歲的限制。 ③被收養人可以為十四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此外,收養法對於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規定更為寬鬆,除了不受上面所列舉的三項條件的限制外,還不受收養人須無子女的限制,即作為收養人的華僑即使有子女,且不止乙個子女,也可以作為收養人。

(7)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規定。由於繼子女和繼父母很多情況下是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關係十分緊密,而通過收養關係的確立,可以使親子關係單一化,有助於穩定家庭關係,為繼子女的成長提供乙個更為健康的生活環境。因此,對於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情況,收養法明確可以不受以下條件的限制:

①繼子女的生父母無特殊困難,有撫養能力的也可以送養。 ②繼子女可以為十四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繼父母可以有子女。

④繼父母可以不滿三十周歲。 ⑤繼父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不影響其收養繼子女。 ⑥繼父母可以收養兩個以上的繼子女。

收養法修改之前,曾限制繼父母只能收養一名繼子女,但現實中經常會出現繼子女不止乙個的情況,為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促進家庭的和睦,修改後的收養法放寬了條件,允許繼父母收養乙個以上的繼子女。 (二)被收養人的條件 (1)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被收養人的年齡進行限制,其目的是為了便於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間建立起親子關係,以保障收養關係的穩定和發展。

(2)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由於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了一定判斷事物的能力,因此,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求被收養人的意見,由其自己判斷是否願意和他人建立起父母子女關係。 (三)送養人的條件 (1)孤兒的監護人。

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或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其監護人可以作為送養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孤兒或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主要包括:孤兒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親屬以及與孤兒的父母親關係密切的近親屬或者朋友。

監護人送養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人的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的,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變更監護權。對於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考慮到其父母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未成年人又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因此,收養法明確規定,在這樣的情況下,監護人不得將其監護的未成年人送養。

同時,為了確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為其成長提供乙個健康的空間,又作出了一項例外規定,即未成年人的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情況下,比如,對該未成年人進行毆打、虐待等行為,使未成年人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監護人可以不經其父母的同意將該未成年人送養。 (2)社會福利機構。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的有關規定,我國社會福利院主要收容和撫養以下未成年人:

①被遺棄的嬰幼兒; ②公安部門暫時無法查詢其生父母或監護人的嬰幼兒; ③父母雙亡,其他監護人又無力撫養的孤兒。因此,在收養人自願收養社會福利院生活的孤兒、棄嬰、殘疾兒童時,只能由社會福利機構作為送養人。 (3)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撫養子女是法律明確規定父母應盡的義務,但是現實中可能由於天災、人禍或者經濟狀況等原因,致使有的父母無法對自己的子女進行撫養。比如,有一母親在其丈夫去世後獨自帶著兩歲的女兒生活,但該母親在一場車禍中不幸下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其女兒更好地成長,應當允許該母親將其女兒送養。

因此,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也是可以作為送養人的。

收養成立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3樓:流年暗好

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

,收養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無子女,既包括未婚無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無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養人應當具備一定的撫養子女的經濟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滿三十周歲。

4、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5、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雙方同意。這主要因為對子女進行撫育是夫妻雙方共同的義務,所以,夫妻雙方應當達成協議才能收養。

收養孤兒條件和相關法律規定,收養的法定條件

收養法 第二章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四條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38646439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 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 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 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五條 下列公民 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 孤兒的...

收養人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合法收養子女

一 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是指沒有生育能力 不願生育無子女或者子女死亡的情況。如果雙方或一方曾經生育子女,已經成年或者因離婚由前配偶撫養,應當認為是有子女。二 有撫養 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一般指經濟狀況良好 品行良好等 需要通過評估得出結論,現在是由北京市是統一購買服務,有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評...

收養人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收養子女

一 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是指沒有生育能力 不願生育無子女或者子女死亡的情況。如果雙方或一方曾經生育子女,已經成年或者因離婚由前配偶撫養,應當認為是有子女。二 有撫養 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一般指經濟狀況良好 品行良好等 需要通過評估得出結論,現在是由北京市是統一購買服務,有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