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有什麼作用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2021-03-06 23:50:06 字數 5705 閱讀 3515

1樓:小豆社保

失業保險看似微不足道,其實有四大作用,而且每個作用都是非常重要,必不可少

的。第乙個,失業保險可以更好的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作用,每個人都不能夠保證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失業,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失業之後的一種保障,對於失業者來說這個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失業保險主要目的就是緩解個人暫時經濟壓力為主要,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是根本。對於失業職工本人來說,可以通過領取基本失業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學習轉業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最起碼可以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個,促進和保證社會穩定,由於失業救濟可以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因此可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失業保險具有非常不錯的促進就業功能,還可以解除職工對勞動制度改革的後顧之憂,增加信心和希望。

第四個,可以維護和實現勞動者基本社會權益重要方面的明確規定,失業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形,勞動者在失業情況下可以獲得基礎幫助以及補償。

2樓:一則保

我們去上班,每個月都會交社保,裡面的失業保險,就是讓我們失業時用的,沒收入時可以領幾個月的補貼。失業金的月發標準,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90%

3樓:廣州卓住入戶

失業保險在確認符合領取的條件下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領取期限如下:

繳費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乙個月,繳費年限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乙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事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失業**幫失業人員交二檔醫療保險。

4樓:匿名使用者

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在你失業期間的一年內,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過後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退休後失業保險金也不會退還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條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條例》分設總則、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待遇、管理和監督、罰則和附則,共6

章33條。主要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哪些單位和人員應當參加失業保險。從單位來講,城鎮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各類企業,以及事業單位都必須參加失業保

險並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從個人來講,上述單位的職工也要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後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

職工、城鎮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是否適用《條例》,由各省級人民**確定。

二是失業保險所需資金的**和如何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所需資金**於四個

部分:失業保險費,包括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這是**的主要**;財政補貼,

這是**負擔的一部分;**利息,這是**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的收益部分;其他資金

主要是指對不按期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徵收的滯納金等。失業保險費由城鎮企業事業單

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

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是失業人員可享受到哪些失業保險待遇。具體來說,包括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及

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另外,還可以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

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本人給予補貼,以幫助失業人員

實現再就業,並減輕失業人員的經濟負擔。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級人民**確定,原則

是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醫療補助金的標準由省級人

民**規定。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的標準應參照對當地職工的規定辦理,一次性發放。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是由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決

定的,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12個月;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不超過18個月;

10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除了原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外,還必

須符合失業不是因自己意願造成的、失業後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這兩個條件。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應徵服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

遇、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

機構介紹的工作的,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另外,《條例》還對哪個機構負責失業保險工作、失業保險**如何統籌和管理、對

違法行為如何處罰等方面作了規定。

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6樓:小豆社保

第乙個,失業保險可以更好的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作用,每個人都不能夠保證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失業,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失業之後的一種保障,對於失業者來說這個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失業保險主要目的就是緩解個人暫時經濟壓力為主要,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是根本。對於失業職工本人來說,可以通過領取基本失業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學習轉業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最起碼可以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個,促進和保證社會穩定,由於失業救濟可以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因此可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失業保險具有非常不錯的促進就業功能,還可以解除職工對勞動制度改革的後顧之憂,增加信心和希望。

第四個,可以維護和實現勞動者基本社會權益重要方面的明確規定,失業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形,勞動者在失業情況下可以獲得基礎幫助以及補償。

7樓:大象保險

一、失業保險是什麼?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為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基本生活,促進再就業的制度。

以北京為例,失業保險的繳納比例為0.2%(個人)、0.8%(公司),一般來說,單位每月會從工資中直接劃扣結算,不需要自己打理。

有小夥伴會問,只要離職就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答:不是,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①主動辭職不算失業,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可領取失業金;

②失業保險累計繳納滿一年;

③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二、可以領多少失業金?有哪些待遇?

如果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需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金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可見,失業保險金只能作為我們短期內的過渡,當務之急還是要重新就業。

三、如何領取?

一般來說,進行失業登記和申辦領取失業保險,會用到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和本人**;

銀行卡或存摺的影印件;

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業機構出具的求職證明;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ps:具體以當地有關部門規定為準)

如果企業拒絕出具相關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可以向社保局投訴,尋求幫助。

符合申請條件,材料準備齊全,就可以前往社保機構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審核,符合條件的話,可順利領取失業金。

8樓:我已年滿18歲

什麼是失業和失業保險?

所謂失業,是指在勞動範圍內,有就業能力並且有就業要求的人口沒有就業機會的經濟現象。失業保險則是指為保證失去工作的職工在失業期間獲得一定的收入補償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怎樣的?

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失業保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通過建立失業保險**,使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獲得必要的經濟幫助,保證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重新就業創造條件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的**渠道有哪些?

失業保險**的**渠道主要有四種:1.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2.

失業保險費的利息收入;3.財政補貼;4.職工個人繳費。

此外,其**還有對失業保險**進行增值的收入,運用生產自救費開展生產自救活動所獲的純收入以及對未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進行處罰的滯納金收入等。

失業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業保險**直接用於失業職工的部分包括:1.失業職工的失業救濟金; 2.

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費、葬補助費,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3.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解決失業職工生活困難的其他費用。除上述可以以貨幣形式得到的保險待遇外,失業職工還可以在參加轉業訓練和生產自救方面獲得必要的幫助,以提高自身素質,盡快實現再就業。

領取失業保險金有什麼條件?

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在什麼情況下失業人員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徵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其喪失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停止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條例》對不得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這是保障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失業人員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規定擅自終止其失業保險待遇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職工失業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失業以後,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只要單位和個人參加了失業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本人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主動求職。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獲得再就業服務;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醫療的,可以申領醫療補助金;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還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這些都是失業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

當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是有一定期限的,失業人員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生活保障問題,應在**和社會的幫助下,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自身職業技能素質,創造就業條件,積極、主動地尋找或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抓住所有就業機會,盡快實現再就業。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本人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40日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 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並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託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失業保險能起到什麼作用失業保險有什麼作用

失業保險最主要的作用是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失業保險作為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其他保險專案一樣,起著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政治 經濟秩序安定的作用。在我國,失業保險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1 維護社會安定。社會保險是社會的 安全網 保持社會穩定是社會保險的乙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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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在減少城市貧困中的重要作用 社會保險中的養老 醫療 失業 工傷 生育等各項保險,都是在預防貧困的產生,或者在貧困產生後,對貧困者脫貧有重要作用。但其中多數是對陷入貧困的居民暫時的補助,受之以魚,為其 輸血 但沒有受之以漁,幫助恢復其自身的 造血 功能,不能從根本上幫助其擺脫貧困。要解決城市貧...

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什麼失業保險有什麼作用?

失業保險制度,是指依法籌集失業社會保險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勞動 失去勞動報酬的勞動者給予幫助的社會保險制度。其目的是通過建立社會保險 的辦法,使員工在失業期間獲得必要的經濟幫助,保證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 職業介紹等手段,為他們重新實現就業創造條件。第一條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促進失業人員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