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有哪些職稱級別

2021-03-06 14:00:31 字數 6528 閱讀 4678

1樓:咪浠w眯兮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曾經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分別是:

(一)***總理:一級;

(二)***副總理,國務委員:**至二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四級至**;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一級至八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至九級;

(十一)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十二)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1、**總書記,**政治局常委:一級;

2、**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書記,中紀委書記:二至**;

3、**各部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中紀委副書記:三至四級;

4、**各部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副書記、常委,中紀委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四至五級;

5、**各部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副書記,巡視員:五至七級;

6、**各部副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副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委委員(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7、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調研員:七至十級;

8、副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常委,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紀委委員(常委),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9、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鄉(鎮)黨委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10、副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鄉(鎮)黨委副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常委,副主任科員:九至十**;

11、科員:九至十四級;

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另外,各級黨的機關中與上述職務相對應的其他職務,也適用上述規定。

2樓:千山鳥飛絕

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 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 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三) 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四) 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五) 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      (六) 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七) 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八) 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九) 鄉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十) 鄉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一) 巡視員:八級至十**;                    (二) 副巡視員:十級至十五級;

(三) 調研員:十二級至十八級;                (四) 副調研員:十四級至二十級;

(五) 主任科員: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六) 副主任科員: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七) 科員:十八級至二十六級;                   (八) 辦事員: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資料拓展:

1、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

2、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3、公務員級別確定

(1)、公務員級別應當根據其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

(2)、公務員累計5年定期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職務對應級別範圍內晉公升乙個級別。

(3)、廳局級副職及以下職務層次的公務員,在任職時間和級別達到規定條件後,經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住房、醫療等生活待遇。

(4)、擔任縣(市)委書記、縣(市)長和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的公務員,任現職每滿5年並考核合格的,除執行第十八條規定外,再晉公升乙個級別。

(5)、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其級別按照初任職務及本人學歷、資歷等確定。

(6)、公開選拔或者調任的公務員,其級別按照新任職務及工作年限等,參照機關同類人員確定。

(7)、公務員職務晉公升後,原級別低於新任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晉公升到新任職務對應的最低級別;原級別已在新任職務對應範圍的,在原級別的基礎上晉公升乙個級別。

(8)、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晉公升級別。受處分後,級別變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9)、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辭去領導職務或者公務員降職後,其級別確定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0)、公務員級別的確定、晉公升或者降低,按照管理許可權,由決定其職務任免的機關批准。

資料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_中國人大網

3樓:黑龍江中公教育

一、確定公務員

級別的根據

(一)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包括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職務決定公務員的級別範圍(可能的最高端別與最低級別),每一職務對應一定範圍的級別。

(二)公務員的資歷。同一職務層次的公務員,工作年限長、學歷高的,級別也相應高。

(三)級別的晉公升與德才表現、工作實績相聯絡。根據本法第五章的規定,把公務員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級別的工具。公務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有可能受到降級的處分。

二、職務與職級並行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指公務員的職務對應一定的級別範圍,這種對應並非一一對應,同乙個公務員職務可以對應多個級別,具體對應哪乙個級別,要根據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來確定。2023年12月2日,**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指出要在職務之外開闢職級晉公升通道,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

因此,公務員如果德才兼備,有工作實績,或者資歷有提高,即使公務員的職務沒有晉公升,也可以晉公升其級別。而由於級別與職務一樣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和其他待遇的依據之一,這對於調動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義。

三、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2023年4月,《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條例》頒布,將公務員級別由202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的15級增加到現行的27級,並與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序列進行了對應。

正科滿15年享副處待遇

2023年,《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正式下發。根據《意見》,職級晉公升具體條件為:

晉公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

晉公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公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公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公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舉例說,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級待遇……以此類推。職級晉公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4樓:華圖教育

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總理:一級;

(二)***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5樓:大連中公七七

根據中共**組織部、人事部頒行的《公務員

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 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 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三) 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四) 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五) 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

(六) 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七) 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八) 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九) 鄉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十) 鄉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一) 巡視員:八級至十**;(相當於正廳局級)(二) 副巡視員:十級至十五級;

(三) 調研員:十二級至十八級;(相當於正縣處級)(四) 副調研員:十四級至二十級;

(五) 主任科員:十六級至二十二級;(相當於正鄉科級)(六) 副主任科員: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七) 科員:十八級至二十六級;(本科生大專生)(八) 辦事員: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6樓:惠州中公教育

一、公務員

級別的概念

公務員除了其所任職務以外,還有級別。公務員的級別高低,既體現公務員所任職務的等級高低、責任輕重和職位難易程度,又反映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等素質條件和工作狀況。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乙個特色。

各國公務員都有級別,但確定級別的依據和級別所反映的內容不盡相同。在美國等實行職位分類的國家,公務員級別反映的是公務員所在職位的責任輕重和難易程度,與公務員本身的資歷條

件無關,級別不隨人變化。責任輕重和難易程度相同的職位劃入同一級職位,職位的工作任務和責任不變,級別也不變。而在實行品位分類的國家,公務員的級別主要反映公務員本身的學歷、資歷等條件,級別隨人走,同一職位可由級別不同的人來擔任。

我國公務員的級別,既考慮了職位分類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國傳統的**品位制度、幹部等級制度以及現代品位分類的因素。

二、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曾經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分別是:

(一)***總理:一級;

(二)***副總理,國務委員:**至二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四級至**;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一級至八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至九級;

(十一)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十二)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根據中共**組織部2023年9月發布的《關於中國共產黨機關參照試行《國

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實施意見》,黨的機關工作者的級別劃分,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執行。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1)**總書記,**政治局常委:一級;

(2)**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書記,中紀委書記:二至**;

(3)**各部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中紀委副書記:三至四級;

(4)**各部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副書記、常委,中紀委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四至五級;

(5)**各部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副書記,巡視員:五至七級;

(6)**各部副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副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委委員(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7)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調研員:七至十級;

(8)副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常委,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紀委委員(常委)

,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9)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鄉(鎮)黨委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10)副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鄉(鎮)黨委副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常委,副主任科員:九至十**;

(11)科員:九至十四級;

(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另外,各級黨的機關中與上述職務相對應的其他職務,也適用上述規定。

本法規定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但沒有對具體的對應關係作出規定,這就為改革留下了空間。根據有關部門設想的新的級別設定方案,將來要增加級別數量,擴大相鄰職務層次的交叉對應幅度,同時體現向基層傾斜的指導思想。我國92%的公務員,其職務層次處於主任科員以下,因此職務層次越低,與級別的交叉對應幅度應當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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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能否參加職稱評定2019公務員能否參加職稱評定?

不能。因為公務員是沒有職稱的,也不能評職稱,如果評職稱那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如果你在當公務員之前有職稱,在到機關工作後,職稱可以 換算 成相應的公務員級別,但之後,職稱就沒有了。公務員不能來參加職稱評定,只源有事業編制人員才有職稱評bai定。du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zhi制度改革意見dao的有關規定,...

公務員有哪些部門公務員崗位有哪些

市政法機關 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 委辦局 市府辦。房管局。科技局。財政局。審計局。質監局。人事局。檔案局。招商局。信訪辦。安全辦。文化局。食品藥監局。資訊產業局。城管辦。畜牧局。智財權局。林業局。體育局。糧食局。勞動保障局。民宗局。衛生局。採購中心。環保局。局。公積金中心。人口與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