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走機動車車道突然左轉彎發生交通事故誰責任大

2021-03-03 22:35:55 字數 5617 閱讀 8173

1樓:匿名使用者

電動車走機動車道違章,機動車要安全駕駛,還要看當時道路情況,同責或你主責可能大

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與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左轉彎,電動車追尾撞到機動車右尾燈責任怎麼劃分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應該說轎車車主右轉彎時未注意觀察右後方情況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而電單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至於電單車車主未戴頭盔並不影響事故責任的認定,戴頭盔不是強制性規定。所以,轎車車主應該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與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損失如何賠償 10

3樓:藍天索賠

電動車是機動車,估計主次或全責,這個看交警的就行.賠償交強險內不分責任

4樓:看看豬養養書

如果汽車是正常拐彎的話,就是電動車為主要責任人。就算賠也賠不多。

5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算是很懂,但也慮知一二。以前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時,要由機動車負全責,但是後來交通法改了以後就是。機動車在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時,由於機動車違規在先的話應由機動車負全責,如果是非機動車違規在先的話,那機動車只能負一小部分的責任了。

我只知道這些。。。。希望對您能有乙份幫助。

6樓:匿名使用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第(四)款中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因此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故應走非機動車道。

但是很多電動車屬於超標電動車,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理的規定》,電動車技術標準應符合以下4項(主要的):

1.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里;

2.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

3.電機額定連續功率不大於240瓦;

4.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車功能。

因此有一項不符合的,就屬於機動車範圍,可以走機動車道,但是必須登記和申領牌照。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電動車與自行車同向形勢,電動車在外車道超車,自行車在前方突然左轉,電動車向

7樓:通行南北

安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如你所述事實清楚能證明自行車在應負主要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按您的描述 是碰不上的, 首先電動車在外道超車,(即右側超車)自行車在前方左轉,向左轉怎麼會被右側直行的車撞倒??? 還是你描述錯了!

如果電動車超速 應佔60%責任,拐彎讓直行,這是規定,自行車不打手勢瞎b拐 能不挨撞嗎

!相信有著一次 以後他就知道怎麼騎車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責任由交警判定。

關於交通法規問題---機動車與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10樓:鼓鼓氣呼呼

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和處罰方式:

1、非機道被佔,允許非機借機動車道行駛,此時機動車撞前方已經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非機,要負事故全責。

2、即使非機道未被佔,如果非機已經在機動車道內行駛,機動車從後方撞前方同向行駛的非機,屬於機動車嚴重疏忽大意,要負80%的責任,非機負20%的責任。

3、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非機在機動車臨近時突然駛入機動車道,機動車緊急剎車都無法避免事故,那麼非機要負主責以上。

機動車無交強險,那麼本應由交強險賠償的部分由駕駛員賠償,另外予以2倍保險費的罰款

11樓:淡聊祭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這裡十分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在此情況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由於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損害的是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因此,按此規定,能充分保護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先進思想,是對那種主張「撞了白撞」的有力回擊。

該法第76條還規定:「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這裡雖有過錯責任的體現,但從「減輕」一詞來看,仍不失為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應當以適應無過錯責任為主,過錯責任為補原則。

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拓展資料:

一、如果是汽車全責。

如果是汽車全責,首先看看騎車人有沒有受傷,如果受傷嚴重,先打120叫急救車(救人命是最緊要的事),然後打122交通事故**,報警處理,車子先不要移動,等待警察來現場。

接著給保險公司打**,報出險,保險公司會派專人來現場拍照,一切妥當以後車子如果可以自己開走,就自己開到維修店等待定損維修,不能開走,讓保險公司派拖車免費拖到維修店。保留好為傷者交醫療費的發票,及所有賠償證明。當然大家可能會糾結墊付醫療費用的多少。

二、如果是騎車方有責任,一定要申請鑑定電動車屬性。

如果是電動車有責任,那麼就要提醒交警,對電動車的屬性進行鑑定,這樣才有機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先打**報警,如果人受傷,還是叫救護車、報122.如果沒有受傷或者輕微傷,那麼一定要報警,並且此時一定要牢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你不想麻煩,趕時間,覺得自己能承受各方財物損失的請飄過,你們私了。

2、鑑定事故電動車是否違規。

如果對方電動車設計時速大於20公里/小時,質量超過40公斤,續航里程超過25公里,電瓶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大於240w,只有這幾條有一條符合,那麼這個電動車就會被視同「機動車」,那麼交通事故,就應該按照機動車事故範疇處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對騎車人的電動車進行鑑定。

3、如果是違規車,將被視同為機動車處理。

如果鑑定出來電動車屬於超標車,那麼騎車人如果沒有電單車駕駛證的話,就是無證駕駛,處以300-2000罰款,同時還可以處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騎車駕駛證的話,還要扣12分。如果對方不服,就需要將電動車進行暫扣處理,因此大多數使用超標車的騎車人都有所顧忌。不敢肆意妄為的找你麻煩。

4、鑑定電動車的屬性。

根據《道法》及實施條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和通行規則不一樣,主要區別有:機動車上道行駛必須投保交強險、登記上牌、駕駛人需要持有駕駛證,非機動車無此要求;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地方,應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發生交通事故時,法律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賠償比例有所照顧,即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時,機動車一方分別承擔80%、60%、40%、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比正常責任多10%)。

12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交通事故後,確定雙方責任時需要根據事故現場並結合以下情況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1.在你的敘述來看,你們雙方都有責任(當然我不是交警,沒有絕對的說法)。交警很可能用這種辦法來解決事故。

畢竟電動車是弱勢群體,交警很可能考慮這點,對你不是很有利。對方傷者傷的不重,應該不會有太多的醫療費用發生,而電動車損失也不大,協商解決。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3.根據這個原則,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係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

4、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後,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13樓:找法網

電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樓:可以

公安機關未將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的管理範圍,不能上牌。但大量電動車不符合非機動車40、20的技術標準,超標電動車不允許上路,出現交通事故後如果委託鑑定,一般認定為機動車。

15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說了這麼多理論的東西,可是實際你去解決的時候不見得能夠用的上。首先,你們不是當時交警,沒有勘驗過現場,即使說的再詳細,在具體,也沒有現場勘驗的明白。其次,現在的交警在實際處理當中會非常靈活且「多面」。

他們會認為你機動車是有保險的,就算不是全險,也都有個交強險吧?那麼既然不用你車主本人買單賠償,交警當然順水推舟的當好人。實際生活中我處理這樣的事故時,保戶給我提供的交警手續簡直是各式各樣的辦法。

經常給機動車一點責任,讓他們承擔對方電動車傷者的醫療費用和電動車的修理費用。同時他會在私下與你們雙方溝通,讓你們各讓一步,比如說即使醫藥費保險公司給你報銷了,也不是全額報銷,那麼他就要電動車傷者私下少給機動車主少要一部分,或者其他有利於機動車車主的辦法,這樣事故雙方則能將自己的損失減到最少,而機動車的承保公司就成了冤大頭了。現在你的敘述來看,你們雙方都有責任(當然我不是交警,沒有絕對的說法)。

交警很可能用這種辦法來解決事故。畢竟電動車是弱勢群體,交警很可能考慮這點,對你不是很有利。對方傷者傷的不重,應該不會有太多的醫療費用發生,而電動車損失也不大,估計200元左右能解決。

這個時候你最應該的是先和對方傷者裝可憐,或者裝窮。然後私下的去尋找一些能減少你損失的辦法。具體辦法只能根據你具體情況來定,這裡也不方便說。

建議你最好搞個同等責任出來,乙個,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對方的車損,只幾百塊錢,二個,保險公司可以負責賠償對方的醫藥費,這個裡面可能存在這自費藥品部分需要你自己掏錢買單,三個,也可以免去電動車方對你的過分敲詐,因為是個同等責任,他自己有過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提供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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