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衛生局嗎,衛生局與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區別

2021-03-03 21:56:12 字數 5996 閱讀 2863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現在“衛計局”是叫“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1、國家衛計委全稱是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權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由原衛生部和原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合二為一的部門。

2、中國衛生部和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一個機構,2023年大部制改革,二者合併了將衛生部的職責、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3、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樓:劉武陵

前"衛生局"及"計劃生育委員會"合併。成為"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行政級別高配半級。

衛生局 與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區別

3樓:布冬舊聞

原衛生局,作為**職能部門,具有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衛生監督、疾病預防等職能,並履行著與之相關的職責。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同樣是**職能部門。隨著國家大部制的改革,原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衛生部合併,成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自此,全國各省從上至下,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全都合併起來,成為一個部門,履行兩項職能,即衛生和計劃生育職能。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國家把衛生部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兩個部門整合成一個部門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局為其下屬單位單位,2023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兩個部門都合併了。是一個部門了。

原衛生局,作為**職能部門,具有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衛生監督、疾病預防等職能,並履行著與之相關的職責。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同樣是**職能部門。隨著國家大部制的改革,原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衛生部合併,成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自此,全國各省從上至下,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全都合併起來,成為一個部門,履行兩項職能,即衛生和計劃生育職能。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四)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五)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素。

(六)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定、醫療服務專案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裝置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採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七)負責制訂或審定(稽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準、技術規範、職業道德規範,並實施監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執**況。

(九)負責制定當地中醫藥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十)研究制定社群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制訂當地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當地重大衛生問題研究和重點科研專案攻關,並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當地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當地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有關專業培養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收集、釋出當地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有關衛生資訊和政務公開資訊;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管理幹部保健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醫療保險局。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當地**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內設機構21個,並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2023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釋出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資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資訊。

(三)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佈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食品新增劑及相關產品新原料、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國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執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採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准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執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政策的建議。

(七)負責組織制定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提出國家基本藥物**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藥品法典。

(八)負責完善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釋出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資訊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資訊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專案。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地方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資訊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建設。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指導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負責**保健物件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6樓:雅涵公主

兩者的行政級別不同,經大部委改革後,應簡稱衛計委和衛計局。其中,衛計委的級別高於衛計局,衛生局在職能上歸屬衛計委管轄。

一般說來,省級及以上行政中心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都叫衛計委,包括國家衛計委,直轄市、自治區、省和副省級市等衛計委。大部門地市級行政中心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也叫衛計委的,但也有部分地市級行政中心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叫衛計局,如佛山市衛計局、珠海市衛計局和湛江市衛計局等。

此外,還有衛計辦,級別衛計局下面,如縣級行政中心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等。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主要只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四)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五)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素。

(六)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定、醫療服務專案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裝置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採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七)負責制訂或審定(稽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準、技術規範、職業道德規範,並實施監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執**況。

(九)負責制定當地中醫藥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十)研究制定社群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制訂當地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當地重大衛生問題研究和重點科研專案攻關,並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當地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當地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有關專業培養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收集、釋出當地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有關衛生資訊和政務公開資訊;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管理幹部保健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醫療保險局。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當地**交辦的其他事項。

衛生局與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區別

布冬舊聞 原衛生局,作為 職能部門,具有醫療衛生 公共衛生 衛生監督 疾病預防等職能,並履行著與之相關的職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同樣是 職能部門。隨著國家大部制的改革,原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衛生部合併,成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自此,全國各省從上至下,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全都合併起來,成為一個部門...

2023年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事業單位考試公告報名時

華圖網校網推 報考者於3月16日9 00 3月25日16 00登入朝陽區衛生資訊網,通過 人事招聘 欄招聘公告中的 公開招聘報名入口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根據系統提示,完整 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上傳本人二寸免冠證件近照,按照招聘單位公佈的職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詳細內容參見應聘須知...

衛生部和計生委為啥要合併,計生局要和衛生局合併嗎

1.兩個機構中相似的職能 兼併重組 而兩個機構中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的職能同時被加強。內 兩個部門職能相近甚 容至交叉。比如計劃生育服務站和醫院在生育方面的很多職能就有重疊。合起來,資源就可以得到優化了,總量相對不足的情況下,還把它分開。整合起來以後,就可以統一配置資源,進了接生服務站也可以看病,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