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行為與組織行為的區別,個人行為與組織行為的區別

2021-03-03 21:43:09 字數 1820 閱讀 6859

1樓:錦屏山

個人行為

與組抄織行為襲的區別在於行為發生的主bai體不同,個人du行為是個人意志的zhi結果;而後者則dao代表乙個集體意志所產生的結果。另外乙個區別就是責任上的不同,個人行為發生的後果由個人負責,而組織行為所導致的後果由組織來承擔。

個人與群體的區別(組織行為學)

2樓:最愛秋天的傳說

正式群體與非正式群體是根據構成群體的原則和方式的不同而劃分的群體種類。它們的主要區別是:

1、正式群體指有一定的規章制度,有既定的目標,有固定的編制和群體規範,成員佔據特定的地位並扮演一定的角色的群體。

非正式群體指以個人好噁興趣等為基礎自發形成,無固定目標,無成員間的地位及角色關係的群體。

2、正式群體有一定相互關係的結構和規範,即有明確的行為準則。

非正式群體也有一定相互關係的結構和規範,但是往往沒有明文規定,群體成員中會自然湧現出首領,群體成員的行為受群體中自然形成的規範所調節。

3、正式群體中產生非正式群體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非正式群體中形成的目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群體成員對勞動和管理部門的態度,因而對勞動生產率有重大影響。當然,也存在非正式群體與正式群體發生矛盾,並干擾整個正式群體達到既定目標的情況。

(組織行為學)群體中個體行為的重要性及二者的關係

3樓:12月19日有雪

給你參考

個體與群體 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對範疇。個體指處在一定社會

關係中,在社會地位、能力、作用上有區別的有生命的個人。群體則指一定數量的個人通過一定的社會關係而結合起來的集合體。小至二人以上組成的家庭,大至民族、階級,都是群體。

個體與群體處於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相互聯絡之中。每個人都以個體而存在,同時又以群體中的成員而存在。群體是由個體組成的,沒有個體,就沒有群體;而個體又不能脫離群體而存在,它要受到群體的制約。

任何個體都存在於社會之中,存在於人與人的相互關係之中,因此個體之間必然以各種社會關係為紐帶,組成各種不同的群體。不同的原始群、氏族、部

落,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階級、階層、黨派、政治團體,不同的機構、部門、單位的人們,不同的身份、職業以至不同的年齡、性別,等等,都可以構成不同的群體。每乙個體可以成為多種群體的成員。同一群體中的個體之間,總是具有

若干共同點,如進行某種共同的活動,或有某種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或受著某種共同的組織形式的約束。一般地說,群體具有一定的組織結構,有一定的行為規範,有一定的分工協作和一定的依賴關係。不同的群體,其性質、特點、範圍、作用以及對其個體的影響,均不相同。

如階級群體不同於民族群體;階級群體,指的是與特定的生產關係相聯絡的、在經濟上處於不同地位的社會集團;而民族群體,則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群體由個體所構成,但群體並不是個體的

簡單堆積或機械相加,群體所產生的集體力量遠遠大於個體力量的機械的總和。個體與群體的關係,是矛盾的對立統一的關係。兩者相互聯絡、相互依存,同時又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對立。

如個體利益與群體利益是一致的,同時又可能存在著不一致的以至對立的方面。個體與群體的聯絡和差異,還表現在個體意識與群體意識的關係上。個體意識,是單個人的觀點、思想、情感、興趣等意識的總和,是個人對社會生活、社會關係和個人所處的社會地位以及個人的特殊環境的反映。

群體意識,則是一定的集體對他們所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個體意識與群體意識的關係,是個別與一般的關係,兩者相互依存、相

互聯絡。一方面,群體意識存在於個體意識之中,並往往通過個體意識表現出來;另一方面,個體意識又總是和群體意識相聯絡而存在。個體意識不是孤立的,它必然受到社會的影響,受到群體意識的制約,尤其是受到階級意識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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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的行為屬個人行為,因為雖然韓某與宋某因喝茶發生糾紛,但二人並沒有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因此朱某做為公安民警雖對茶樓有管轄權,但因二人未報案,所以也就不存在公安機關的調解。宋某堅持要對方賠禮道歉,不屬於公安機關的調解,只能算是其個人行為。即使韓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宋某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讓朱某迴避,...

評工程師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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