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科目三網上預約時間怎麼排序

2021-03-03 21:27:13 字數 1848 閱讀 6881

1樓:南海帥兵王

你好必須按照順序預約,先預約科目二考試合格以後,才能預約科目三考試

預約科目三上面的排序號什麼意思?

2樓:風雨中的北湖

拍序號是你在那天的排序。這個排序是按照所有預約那天人員的科目一及格早晚排序的。最後取捨基本按照這個排序進行。

3樓:匿名使用者

以你上bai次考試

時間排序du(不含長途考試)zhi,上次考試時間在前

dao的優先自動安排,上次考專試時間為同屬一天但考試指標不夠時由系統隨機安排(隨機安排優先安排補考的)。

如:a於2023年8月10號合格科目二,未約考過科目三,b於2023年8月9號合格科目二,未約考過科目三,c於2023年7月1號考合格科目二,2023年8月11日考科目三不合格,考試安排優先順序為:b>a>c,希望廣大學員互相告知。

預約模式:按照公布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計畫,使用者可以自主選擇考試場地、考試時間、考試場次提出考試預約申請。在停止接受考試預約申請前,使用者可以在網際網路辦理取消預約。

在預約結果公布時間當天,該考試計畫將在網際網路上截止預約,系統應按照以下規則安排考試:

1、首次預約科目一考試的,以受理使用者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業務的時間為排序時間;

2、非首次預約科目一考試的,以上次考試時間為排序時間;

3、考試預約成功的使用者因自身原因取消預約的,以取消預約時間為排序時間;

4、同時符合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以最近時間為排序時間。

排名在前面的優先安排考試。系統安排完畢後,將在網際網路反饋公示預約結果。

網上預約科目三考試,下圖中的排序時間是什麼意思?

4樓:桑梓之川

圖中排序時間是車管所的排序時間,只要預約

成功按照考試時間去參加考試就可以了內。

科目容三網上預約排序的規則如下:

1,首次預約科目一考試的,以受理時間為序。

2,預約成功後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預約時間為序。

3,非首次預約的,以上次考試時間為序。

4,非自身原因取消的(例如考場停電、斷網未能正常完成考試的),排序時間不變。

科目二預約排序,以科目一合格日期為序,若補考科目二,以上次科目二考試時間為序。

提醒: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

駕考新規將逐步推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減少考生往返次數。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可以一次性網上預約。

求助科目二,三預約時間按什麼排序

5樓:匿名使用者

先預約科目二,考過之後才能預約科目三

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專案包括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必考。

6樓:華鑫二手裝置

科目一按報名時間,科目2,3,4都按你上次考試時間排序,系統會詳細到幾點幾分,科目2 的排序時間是指科目1考試那天,如果科目2補考的話,排序時間就變成科目2考試失敗的那天,意思是考試失敗從新排隊

7樓:風雨中的北湖

1、距離科目

bai一及格足十天可以du預約考試科

zhi目二;

2、距離科目dao一及格足版三十天可以預約考試科目三。二者考權試順序誰先後都無妨。

3、科目

一、二、三都及格隨時可以預約考試科目四。

4、掛科的、在掛科的次日算起,十個自然日後就可以預約補考了。

請問C1和C2駕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的區別在那裡?希望

懶蟲 科目一 考的是交通知識等內容 科目二 倒杆和場地 倒杆內容 正倒 反倒 移庫 場地內容 c1定點停車 陡坡起步 側方位停車這3樣必考抽考一項 c2 側方位停車 必考 抽考2項 抽考內容 直角轉彎 曲線行駛 線框門 起伏路 單邊橋 連續障礙 百米加減檔 其中單邊橋 和 連續障礙 最難 定點停車 ...

駕照考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能否約同一座城市的不同考場

只要同屬於乙個地級市,所有考場可以任意選擇。可以的,只能系統能夠預約,就沒有問題。不誇地市就可以了。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嗎?只有少部分地區可以科目二科目三一起考。一般都是需要分開考試,並有時間間隔要求。駕駛證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考試順序按照科目 一 科目 二 科目 三 科目四依次進行...

科目二科目三各有五次補考機會還是總的有五次

是你找到了我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四條規定 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