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姜超
公司登出後,公章沒有法律效益。公司登出後,公司的主體資格就消滅,公章不能再代表該公司。公章應當交由制發機關銷燬或者沒有該機關的,公司可以自行銷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雀談春件: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侍鋒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頃耐、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的批准檔案。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登出登記證明。
第四十四條。
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2樓:企慧網:免費法律諮詢
應當到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注銷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 登出印章所需資料: 1、《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豎碰轎 2、刻章登記卡原件; 3、法餘肆定代表人吵擾身份證影印件; 4、指定委託書;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6、公章、財務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備案的章。
公司登出公章還有效嗎
3樓:朱楓
法律分析:公司登出後,公司的公章就沒有效了。因為公司被登記機關注銷後,其法人就終止了,那有關公司法人的所有東西都鄭森算終止了,就不能再發生法律效力了,即使拿著公章去蓋章,也不會發生法律效力,並且在辦理登出登記時,公章是會被登記機關封存的。
法搭慶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知叢握》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登出登記的,法人終止:
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產(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公司登出了公章還有法律效力
4樓:董建健
法律分析:公司登出後公章沒有法律效益。公司登出時,如果原公章是由制發機關制發的,交由制發機關銷燬;無制發機關的,自行銷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枯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印章治安配敗做管理培衡辦法》 第十五條 印章停止使用後,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印章全部交回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收繳。
公司登出後公章有法律效益嗎
5樓:嚴亞濤
法律分析:公司登出時公章是要銷燬的,因此公司登出後公章是沒有法律效益的。企業登出時,原公章納羨滑是由制發機關制發的,交由制發機關銷燬,沒有制發機關的,企業可自行銷燬。
公安機關不受理登出企業的公章銷燬。公司登出是指當乙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洞臘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派畢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登出後公章還有效嗎
6樓:張師
法律分析氏磨皮:公司登出時公章是要銷燬的,因此公司登出後公章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殲差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遊亮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公司書面警告處分有法律效力嗎
公司內容管理規定,對外不具有相應的約束力,但對員工辭職進入其它單位工作或考錄公務員政審,招錄單位可將其受到過警告處分納入是否錄用的範疇。勞動法 賦予用人單位有制定和執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權力。用人單位依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對其予以處分和罰款,是一種正常的企業管理。至於對警告的處罰與安全積分和...
只蓋公章沒有法人簽字的授權書有法律效力嗎
回答有效。單位委託事項依單位公章為準,法人簽字不是必需的。當然委託書有註明必須有法人簽字才生效的除外。法人只有蓋章,簽名是法定代表人,若是 1 蓋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 隨便其中乙個都有效 2 直接只有一行單位蓋章 沒有簽字也有效 3 列兩行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需兩個都有才有效。4 列兩行 單...
保險公司定損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保險法 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