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房東發生尷尬一幕也許會減少租金。
誰能幫我看看我這樣租房情況如何處理?!!跪謝!
2樓:網友
1、中介人不是租房合同一方,主合同應當是房主(出租人)和承租人;
2、你可以找房主檢視合同,或者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應有備案;
3、從法律上來講你可以隨時搬走,看得出來,你是個講信用和道德的人,另外由於擔心強行搬走會發生磨擦,甚至影響工作,這已經不僅是個法律問題,即使上法庭贏了,實際也算是輸了,所以這還是個生活問題。
建議:a:直接和合租阿姨談談,嘴巴甜些,買些水果什麼的,感化她,爭取解決問題。
b:找雙方都認識的中間人說和,解決問題,然後搬走。
c:如果不行,直接搬走,如果遇到阻撓或其他有損人身事件,可報110,需要的話,可以起訴,維護權益。
3樓:說好的溫柔呢
中介公司會有底的。你可以去看一下的。
超高分:租房問題求解啊~~~(>_<)~~~
4樓:我愛高原雪
1、你需要看二房東與原房東的租房協議。重點看二房東是否就是租房協議的承租人;租房協議對轉租事宜有無約定,若允許轉租,那麼轉租要求是哪些以及可以轉租多少人數,這些很關鍵,若超過租房協議約定人數,原房東是有權干預並要求增加費用的。還要注意租期,如果二房東的租期小於你準備要租的租期,那你就麻煩了,比如原租期只剩半年,二房東還租給你一年,到半年期時原房東收回房子,這樣你就虧大了;若明確不能轉租,那建議你不要租了,因二房東引發的糾紛實在太多了,到時你連維權的地方都沒有。
2、若租房協議允許二房東轉租,那你需要與二房東籤協議,而不能與b女籤。b女無權,只有二房東與原房東有合同關係,並經租賃取得該房的使用權,在允許轉租的情況下,二房東才有權出租部分使用權。只有二房東屬轉租,b女不屬於。
沒有代名詞,但二房東若屬合法出租該房產部分使用權的話,則在雙方簽訂的協議中,二房東屬於甲方,你或者b女屬於乙方。要籤乙份合租協議。一式兩份。
3、在合租協議中明確雙方責任,以及雙方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若無除外責任,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約都屬違約,需要向守約方做出違約賠償。若你考慮到住不到一年,那你就按半年或乙個季度來租,以免到時因違約而被二房東要求以押金等做賠償。
5樓:網友
可以給我打** 我就在青島 私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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