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選舉權可以放棄,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民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他人無權干涉。而公民的義務必須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
選舉權屬於公民的權猜碧襲利之一,可以放棄。法律另有其規定,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慧滲育程度、財產狀況穗兄、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樓:時代楷模
可以。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敏宴民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他襪判人無權幹告拿改涉。而公民的義務必須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選舉權屬於公民的權利之一,可以放棄。
3樓:sun哈青
選舉權是自己可以放棄的,被選舉權是自己不可以放棄的,被選舉權是所有選民給的,是不可以放棄的。
4樓:網友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廳物利可以依公民胡瞎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他人無權干涉。而公民的義務必須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選褲伏空舉權屬於公民的權利之一,可以放棄。
5樓:網友
不能放棄,但你可以投棄權票。
6樓:丁一軒學長
選舉權可以放棄,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民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他人租激無權干涉。而公民的義務慶遊必須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選舉權屬於弊差襪公民的權利之一,可以放棄。
法律另有其規定,應當依照其規定。
選舉權放棄有什麼後果嗎
7樓:
摘要。其實並沒有什麼後果,選舉(投票)權作為權利具有可放棄性。投票權是一種選擇權,這個選擇不僅包括選張三還是選李四,而且包括不選任何人,以及根本就不參加選舉。
個體的公民可以放棄自己的投票權,國家不能強制公民投票,從這個意義上說,投票權是權利而不是義務。「社會職務說」認為選舉權出於國家的授予,是「選民的一種社會職務」,從這一理論當中,自然推論出國家有權對公民實施「強制投票」。「他們認選舉權為一種社會職務,或為一種含有社會職務性的權利,所以有選舉權者,同時負有選舉權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分為:
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選舉權放棄有什麼後果嗎。
親您好,選舉權放棄沒有什麼後果呢親。
其實並沒有什麼後果,選舉(投票)權作為權檔鬧利具有可放棄性。投票權是一種選擇權,這個選擇不僅包括選張三還是選李四,而且包括不選任何人,以及根本就不參加選舉。個體的公民可以放棄自己的投票權,國家不能強制公民投票,從這個意義上說,投票權是權利而不是義務。
社會職務說」認為選舉權出於國家的授予,是「選民的一種社會職務」,從這一理論當中,自然推論出國家有權對公民實施「強制投票」。「他們認選舉權為一種社會職務,或為一種含有社會職務性的權利,所以有選舉權者,同時負有選舉權的義務。」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哪畢被選行緩罩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您可以參考一下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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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選舉可以棄權嗎
8樓:何紅雨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民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他人無權干涉。選舉權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規定享有參加選舉的權利,包括參加提名代稿伍表候選人,參加討論、醞釀、協商代表候選人名單,參加投票芹敬飢選舉等。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第三十二條 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9樓:上海法和
選舉權可以放棄。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穗巖、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遲慎依碼族敬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選舉權是人民通過憲法創造而不是國家通過法律創造的。憲法上的選舉權是作為制憲者的人民賦予個體公民的權利,而選舉法作為法律是國家實施、細化公民憲法權利的結果,選舉法本身並沒有、也不能賦予公民選舉權,公民的選舉權不是來自國家而是來自作為制憲者的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10樓:荒王爺
可以,沒有中意的人選,當然可以棄權。
11樓:寫笑卡戲狂歷
法律分析:選舉權可以放棄,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民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纖迅,他人無權干涉。而公民的義州豎棗務必須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
選舉權屬於公民的權利之一,可以放棄。法律另有其規定,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冊拆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2樓:苑學寧
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民的個人意志而決定是鋒啟否放棄,他人無權干涉。而公民的義務必須銀慧如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選舉權屬於公民的權利之一,可以碧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3樓:周培俊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可以依公民的個人攜運鋒意志而決定是否放棄,他人無權干涉。而公民的義務必須履行,不存在放棄的權力。選舉權屬於公民的權利之一,可以放棄。
法律依據:根據《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悄顫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辯晌;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權能放棄嗎
14樓:陳嘉良
而公民的義務必須履行。選舉權不是憲法「認可」的權利,而是人民通過憲法「創造」的權利,是與人民主權聯絡最密散桐飢切的權利。其衝返權利屬性表現為它具有可放棄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權力屬性表現在它能夠決定他人(候選人)的利益和命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輪州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什麼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 選復舉的字面含義為選擇和推制舉。作為一種社會現bai象,選舉有廣義 du與狹義之分zhi。廣義選舉指的dao是政權機關 政黨 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選舉人意志,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程式,選拔 推舉代表 議員 或主要負責人的活動。狹義選舉僅指選民或代表 議員 根據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定形式...
選舉權是不是公民的義務,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的什麼
憲法 復第四十二條規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憲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就是公民按照憲法規定享受到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權益。松民的基本義務也就是公民按照憲掛潭串享有權利的同時所必須承擔的某種責任。我們把憲法規...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哪部法律賦予的權利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賦予的權利。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 種族 性別 職業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財產狀況 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擴充套件資料 選舉權的法律保障 中國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