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合同的三個月不發工資屬於毀約嗎?

2025-07-05 02:25:21 字數 5495 閱讀 1664

1樓:濤聲海韻

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需要儘快還工資。

2樓:創作者

用人單位拖欠職工工資的規定:

1.《勞動法》(起施行)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勞動合同法》(修訂後施行)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轎者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閉漏薯未依照搜纖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樓:網友

看籤合同時有這條嗎,如有就屬於毀約。

籤合同三個月的合同如果才幹半個月就不幹了,不發工資犯法不

4樓:陳杰

法律分析: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已經簽訂三個月沒有給我合同算不算違約

5樓:

摘要。買的期房已經修完開發商和承建商有矛盾不能交房,不可以強行入住的。應該尋求法律程式解決。

交房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否則,是應該由開發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託本身的爭議與業主無關。

開發商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你好。我們房子蓋好了老闆還沒交房可以進去住嗎。

合同是九個月蓋好現在已經十個月了。

驗收還有兩個專案沒過。

老闆弄好了就可以進去住了可他還沒交房,我們可以進去住嗎。

像他這種情況算不算是違約,他說驗收還要等三四個月。

買的期房已經修完開發商和承建商有矛盾不能交房,不可以強行入住的。應該尋求法律程式解或巖決。 交房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

否則,是應該由開發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衫襲御託本身的爭議與業主無關。開發商才是禪握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不要入住。等交房了這樣你才能辦到裝修手續。而且你這樣入住是對鬧瞎你自己不負責。開發商沒交房,是他違約,按當時你們約仿稿定的讓開發液大空商賠你。

你們合同上有沒有規定相關交房日期以及是否有相關進行交房的有關協議。

兩個月不發工資可以終止合同嗎

6樓:潘達普法

我們知道職工在單位上班,到了發工資的時候一般都是會按時發放工資的,不發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下面就由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

一、不發工資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不發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二、工資支付時間的要求是什麼

1、工資支付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由本人簽收。

2、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應該給付工資憑證,嚴格防止用人單位做假工資單,存摺上一部分,現金一部分,以此少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也可以顯示勞動報酬的透明度。派模過去習慣用工資條的渣羨知形式。

職工憑藉工資條,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出現問題,也可以作為憑證,同時在訴訟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3、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

通過的介紹,我們可以瞭解到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職工是有權要求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的權益是要受到法律保如消護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這些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諮詢相關律師。

兩個月不發工資可以終止合同嗎

7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 書面勞動合同 。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簡老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向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 申請顫悄勞動仲裁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二倍工資的訴訟時效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次日開始計算。若未過時效,則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 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 訂立勞動茄咐渣合同 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 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因 拖欠勞動報酬 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和公司籤合同,而公司卻沒有按合同時間發工資並扣留乙個月的工資,這算不算違約?

8樓:人累撿屎

這太算違約了,但我勸你還是先看看合同,一般來講企業不會搞這種出爾反爾的事兒,而是在合同裡給你都埋伏好了的,你要不認真看就**路了。

9樓:網友

不按合同時間發工資這是違約,扣留乙個月工資算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10樓:聞大爺爺

你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而公司未按勞動合同執行,沒有按時發放工資並扣留乙個月的工資,如果勞動合同有這些說明的話那就是違法了,不過現在籤合同並沒有這些特別強調,所以很多用人單位都會扣留乙個月工資,並且也會延時發放工資,所以你如果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的話才管用。

11樓:幻影視覺

根據我國的勞動法和經濟合同法之規定,個人和公司簽定合同後雙方應認真履行責任和義務,公司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發放工資,並且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員工乙個月工資,公司這樣做就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誰都知道,合同是對雙方的約定和對對方的信任、尊重及承諾。現在公司這樣做了,你可以選擇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也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這些都是需要拿出證據、證明或者證人,拿起法律**保護自己,這樣我相信你一定能打贏這場官司,最後就是下次一定要找乙個誠信經營管理的公司去工作吧。謝謝你!

供你參考一下。

1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公司沒有按合同時間發工資,並扣留乙個月的工資的做法,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應予補發。

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若因此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還有權得到已提供服務期間的經濟補償。

13樓:網友

算違約,只要雙方簽定了合同,說明雙方都是自主願意的,是合法的,但是有單方違反合同,那麼就是違約,違法的,必須要賠償對方。

14樓:哈嘍寶喬寶喬

你和公司籤合同,公司沒接合同發工資並扣留乙個月工資,公司已經違法了,公司不按合同辦事是違法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率,你可以起訴公司。

15樓:六口口

如果公司跟你籤合同把工資本並扣留了乙個月的工資這應該不算違約,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他壓的這乙個月工資應該在你不幹的時候他會全額的退給你。

16樓:網友

這當然屬於違約你可以吃合同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舉報。要求對方履行合同。

17樓:貝索斯

算的。你可以先和公司溝通。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一般勞動局出面就可以解決了。

18樓:精英戰神三

首先,這個問題,那當然是。算違約的因為簽了合同那就要按合同的。時間來發放工資的。所以。肯定是算違約的。

19樓:傻得天真

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給員工發工資,這是非常明顯的違法行為,但是大部分企業押工資都屬於正常的現實,雖然違法,也是無奈。

20樓:大蟲子吃栗子

公司沒有按照合同時間發工資並扣留了乙個月的工資,這樣做是違法的,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的發放工資。

21樓:網友

公司扣留員工乙個月的工資不發,明顯屬於違反勞動法。該員工可以將。扣發工資條的事實記錄在下,然後提醒。律師訴訟勞動仲裁。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2樓:星星之狐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沒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發放工資,而且剋扣工資的,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賠償。

23樓:網友

只要你有合同,工資,公司扣工資是違法的。所以我們要按合同辦事才對。

月不發工資違法嗎,三個月不發工資違法嗎

1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2 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

老闆月不發工資,怎麼辦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怎麼辦

1 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 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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