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多長時間能解決,傷殘賠償年限有多久

2025-06-22 15:25:09 字數 3965 閱讀 1010

1樓:勞動仲裁員高飛

不好說,關鍵是看受傷程度和用人單位配合情況,用人單位不配合切惡意訴訟的,耽誤你三年很簡單。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不履行義務的,受傷職工應當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程式辦理。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程式如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或鑑定職業病——確定賠償數額——執行。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勞動關係不明確的應當先到勞動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腔皮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申請勞動仲裁,確定賠償數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旦圓滑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4、用人單位未按仲裁決定支付費用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模臘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就在受傷程度,賠償的話根據傷殘等級,如果企業依法執行,傷殘越高越慢,因為要**的時間太久。

傷殘賠償年限有多久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侵權損害傷殘賠償自定殘之日起20年計算,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等級,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工傷傷舉瞎閉殘賠償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其他傷殘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神孫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正裂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4樓:次綺露

二十年。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陸猜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此脊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森悉滲起按二十年計算。

傷殘賠償年限有多久

5樓:巨帥紅

二十年。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陸猜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此脊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森悉滲起按二十年計算。

從受傷去做傷殘要多久

6樓:上海法和

法律分析】:傷情鑑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輕宴磨磨重傷鑑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鑑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鑑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鑑定,受理晌鬥鑑定後7天內出鑑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鑑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鑑定一般在**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鑑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遊敏、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乙個月才能出鑑定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傷殘結果一般多久出來

7樓:餘洋

法律分析:傷殘鑑定六十天能出結果。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在**傷情相對穩定後,應當及時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及時組織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自最終勞動能力鑑定報告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經辦指櫻殲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查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第二款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唯衝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頌銷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傷後多長時間可進行傷殘評定

8樓:網友

傷情相對穩定時,即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傷殘堅定出來了多久能解決

9樓:網友

具體看用人單位是否配合勞動者申請領取工傷賠償金:

1、用人單位配合勞動者的情況下,乙個月內可以領取完所有工傷賠償金。

2、用人單位不配合勞動者,那麼勞動者需要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樣要15天左右,如果仲裁之後雙方不服,要上訴到人民法院,等法院判決後,勞動者申請強制執行。這樣的事件就要2到3個月甚至更久。

4、法院判決,勞動者也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是用人單位解散了,或者其他情況,總之是遇到老賴了,解決將遙遠無期。(同事就攤上這事情了,已經等了快2年了,現在還在資產拍賣流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得看公司,勞動部門的配合。公司積極處理的 話,可能快些。拖的話當然慢了。

碰到不懂的法律問題,可以在法律諮詢貼吧尋求律師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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