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第四十一條自願住院**的精神障礙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患者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其監護人可以隨時要求精神障礙患者出院。醫療機構應當同意患者出院。執業醫師認為精神障礙患者不宜出院的,應當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監護人仍要求出院的,執業醫師應當在病歷資料中詳細記錄告知的過程,同時提出出院後的醫學建議,患者或者其監護人應當簽字確認。
醫療機構應當組織精神科執業醫師定期對非自願住院患者進行檢查評估。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評估結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繼續住院**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通知患者本人及其監護人;屬於強制醫療的精神障礙患者的,還應當將評估結果向有關公安機關報告。除強制醫療的患者外,患者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在獲知不需繼續住院**的評估結果後立即辦理出院手續。
第四十二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尊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通訊和會見探訪者等權利,如實將疾病**情況告知患者本人或者其監護人。
2樓:接佁然
正確。因為村醫生根本就沒有報銷醫療費的職責和許可權,怎麼給你報?
精神病醫生不讓出院怎麼辦
3樓:律臨王婷婷
法律分析:1、問清楚為什麼不讓出院。
2、如果是病情確實需要住院的話,那就聽從醫生的建議。
3、如果病情已經好很多了,可以跟醫生商議一下,可不可以出院**。
4、耐心的給醫生說明一下自己想出院的意願。
5、可以跟醫生商議一下,定期來醫院來**。
6、跟主治醫生說明一下自身的情況。
7、相信醫生都是為了好,如果執意要出院的話,醫生也不會反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根據本章規定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
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或者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的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可以作出強制醫療的決定。對實施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前,公安機關可以採取臨時的保護性約束措施。
精神病醫生不讓出院怎麼辦
4樓:養生種草
目前很多人對於精神病患者都是抱有異樣的目光,其實精神病患者只要經過合理的**,也是有**的可能。可是有些精神病患者經過**後,病情雖然有好轉但仍需要住院**多一段時間,病人及其家屬卻要求出院,醫生就會不太同意,那精神病患者想出院,醫生不讓出院怎麼辦?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醫生對精神病患者不建議出院,肯定是覺得該患者的疾病還沒有到可控的狀態,如果貿然出院的話,之前住院**的病情就可能會反反覆覆或是加重的情況。一般醫生是站在精神病患者**角度上去思考問題,如果患者或患者的家屬不聽醫生的勸,硬是要進行出院的話,最終傷害到的也是他們自己。
精神病可以分為很多種,既然已經在醫院裡面住院,接受了**,就應該要**的比較徹底一些,不能夠**到剛剛好轉就中途出院,中斷**。中斷**的後果也會比較大的,希望每一位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要清楚。
很多精神病患者**到一半家屬要求出院,主要是覺得**費用太高了,自己承擔的話壓力比較大,或者覺得就算一直住院**也是無法治好。其實這是錯誤的理解,通過規範系統的**,將精神病控制下來的患者也有很多。
給居委會報警抓進精神病醫院的,精神病醫院五年都不給出院,我怎麼樣才能接我媽出院
5樓:
摘要。你說的是什麼意思?居委會報警說您的母親是精神病,是這樣嗎?
給居委會報警抓進精神病醫院的,精神病醫院五年都不給出院,我怎麼樣才能接我媽出院。
你說的是什麼意思?居委會報警說您的母親是精神病,是這樣嗎?
那你母親五年在精神病院這個期間的費用是誰出呢?
這五年期間,經過**,您的母親恢復到什麼程度?作為兒女,你應該知道呀。
你想接你媽媽回家,這是你的自由。
也就是說,您如果是因經濟方面的問題或者想孝順您的母親,把您的母親從精神病院接回來,這件事誰也管不了。
居委會無權干涉你接你媽媽回家的。
您就可以直接到醫院去和醫生協調,然後給您媽媽拿一些藥回來。
自己伺候。已經好了,但是醫生不給出院。
醫生為什麼不讓出院?其中的費用誰出?
您怎麼知道您的母親已經恢復正常?
看到有關診斷了嗎親?
有醫保不用多少錢,怎樣才能接出院。
醫生有什麼權利不讓您的母親出院?
你這個時候可以撥打衛健委的**舉報投訴。
因為我們給自己家人看病或者不看病,都是我們家屬的權利。
醫生是沒有任何資格的。
是醫生和院長不給出院,投訴了就能接出院嗎,精神病醫院很黑的。
對!投訴。因為這是我們自己的權利。
請問您是**的?
請問?這種情況太不應該了。
不敢說,廣東的精神病醫院。
有什麼不敢的!
是否給媽媽住院是做為兒女的權利!親。
比如如果是廣州市。
您就撥打廣州市衛健委**。
如果是惠州市的。
您就打惠州市衛健委的**投訴。
以此類推。你有辦法接我媽出院嗎。
你就到醫院去找院長。
別人是沒有辦法接你媽媽出院的,因為別人不是你媽媽的監護人。
您不是監護人嗎?
監護人和醫院的院長談,你說我要接我媽媽回去,如果他說不讓您接,您就說我要撥打衛健委的**舉報你們。
他就會讓你接了。
精神病沒經過家屬同意就上報,醫院需要承擔責任嗎
6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需要的。若有證據證明與醫生的診療行為有因果關係的,醫院承擔賠償責任。建議申請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確定相關責任。
精神病沒經過家屬同意就上報,醫院需要承擔責任嗎。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需要的。若有證據證明與醫生的診療行為局做物胡遊有因果關係的,醫院承擔賠償責任。建議申請鑑定,根據鑑定結果桐液來確定相關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隱殲伏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改圓者灶攜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精神病需要經過家屬同意才能上報嗎。
親,是的。如果醫院沒經過家屬同意就上報了我們該怎麼辦。
親,可以到法院進行舉報的。
法院會做什麼樣的決定。
親,這個視具體情況而定,可能會重新鑑定和賠款。
我不需要賠款,能不能叫醫院撤回,孩子還小。
這樣就影響孩子的一生。
像這種重大疾病,醫院可以不上報嗎。
親,不可以。
精神病人村裡醫生叫簽字會不會被抓進精神病院
7樓:網友
您好,作為一名醫生,簽字是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做困模項工作尺陸。在精神病人村裡,醫生為精神病人簽字是為了確保他們能夠獲得必要的醫療和**,這是醫生的職責所在。因此,醫生簽字不會被抓進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是專門**精神疾病的醫療機構,只有經過專業的評估和診斷,確定患者需要住院**時,才會將其送入精神病院。醫生簽字只是為了確保精神病人能夠獲得必要的醫療和**,不會導致醫生被抓進精神病院。
當然,如果醫生有違法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才可能會被抓進精神病院。但這種純緩情況與醫生簽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總之,醫生簽字是一項正常的工作,不會因此被抓進精神病院。
8樓:網友
對於醫生來說,在精神病村裡工作是一項職責。簽字是醫生工作中必須要做的文書手續,如果如稿醫生沒有簽字的話,會影響**計劃的執行和公文的辦理。但只是因為簽字渣派孝而被抓進精神病院是不會的,因為簽字屬於醫療職業範疇, 是合法的工作內容。
唯一可能遇到的問題是,如果醫生因為簽字問題被投訴或者違規,不依法行醫,違反了醫療職業道德,那麼就有可能會被上級或者監管部門處罰。所以精神病人村裡的醫生需要嚴羨森格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並及時完成相關的工作手續。
9樓:嚳吧隰那張丿
首先,精神病人村裡醫生在工作中需要為患者開具相關證明和檔案,包括病歷、診斷證明、**計劃等掘團等,這些檔案需要醫生進行簽字和蓋章。在醫生簽字之後,病人可以就醫或棗散慧申請相關補貼和救助,這是醫療服務中很常見的流凳答程。
其次,醫生在簽字和蓋章時需嚴格按照規定政策,有法律依據,不用擔心會被精神病院威脅。但如果醫生出現簽字不規範、違法操作或其他違法行為,才可能引起法律上的問題。
綜上所述,精神病人村裡醫生進行簽字是出於職責需要,而不用擔心會被抓進精神病院。同時醫生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和政策,依法行事。
10樓:浩浩氏
不會,你家裡人給兄梁錢送你過去住院才行。另外,皮絕很多精神病患者屬於輕度,根羨握運本不需要去精神病院,在家好好生活,積極向上,多運動,融入正常人生活中就好了。
11樓:草墨凝極畫染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籤學會是乙個比較常見的行為,只要是在掘襪正常拍照合理情況下拍攝的,並不會被判定為精神問題。其次,在中國,精神病人的權益也得到了比較好的保障,醫院在進行收治前,芹散兆會進行評估並提供相應的**方案,未經過評估的人並不會被收治。但是,如果籤學會行為過於極端,如威脅到他人生命安全等,仍有可能引起相應的法律後果。
因此,建議對籤學會行為應適度並遵守相關嫌租法規,維護自身權益和社會秩序。
以前在精神病院住過院,因為他們不讓我過去拿杯子,他說我不可以過去,他控制我,就打了起來我就咬他一口
你錯了!別人在幫助你!因為你的自制力不強!精神病系列的笑話。話說下雨了,精神病院裡的病人都衝到雨裡去邊 服邊說可以洗澡了,只有了個病人不動,醫生以為他好了,很開心的問他你為什麼不去洗澡呀,他說我在等水再熱一些呢 有沒有最新的,關於 精神病院 的全部笑話?1.一天乙個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院裡拿了乙個洗臉...
我住過精神病院的 為什麼老是想我喜歡的女生和我玩有這種佔有慾怎麼回事
旅芷波 說明你對這個女孩挺好的,也挺喜歡這個女孩所以你老是想著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時光,這和你住過精神病院沒關係,孩子要自己有啥事要自己想開點,別往心裡去,這樣就心裡壓力不重了,人呀活的真的挺難的,煩心事只能把它放下,考慮多了就心裡壓力重,所以就會引起別的,要注意點,你要是還是老想著這女孩那你就主動去找...
精神病院體驗 女記者裝瘋混入,親歷10天折磨,結局如何?
最後他通過給外界傳達資訊,把她救了出去,通過她的體驗也很真實的反映出了精神病院真的非常可怕,精神病患者在這裡很受折磨。結局是很不好的,內部人員對這個記者進行了毆打,受到了很多的摧殘,然後這個女記者舉報了那個機構,那個機構也被懲罰了。結局就是她也感覺到她快瘋了,畢竟精神病體驗是不能隨便體驗的,這種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