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起彩虹吧
被人攔住不讓離開是違法的,這種行為限制了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權。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不受侵害,被人強行攔住不能離開是一種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權的行為。身體自由權也稱作行動的自由權,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作為和不作為,不受非法限制、剝奪、妨礙的權利。
身體自由權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體行動的權利。非法限制、妨礙或剝奪自然人的身體自由,即為侵權行為。以非法強制**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體自由,就是侵害了身體自由權。
這是因為身體自由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權利,一經非法剝奪和限制,慧氏即屬侵害他人行動的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晌喚先決條件。人身自由權的概念人身自由權通稱「自由權」。
嚴格地說,「自由權」這一概念不能成立。權利是權利主體實現自己的意志的資格,也就是實現自己意志的自由。權利的本質就是自由。
每一種權利都是一種自由。「自由權」就是自由的自由,或為支配自由的自由,顯然無法說通。人身自由權是權利主體在法律範圍內自主支配行動的權利,是行動自由權,應稱行動權。
行動是主體的物質性人身要素,行動權是物質性人格權。行動資格是物質性人格要素。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總和,是全部人身權的客體,不是行動權的客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宴碧凱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樓:環靈楓
去公共場所是我們每乙個人的自由,別人不讓去應該是犯法的。
公共場所淫亂違法嗎
3樓:蔡瑜
法律分析:在公共場所尋歡的行為顯然違反公序良俗,應該受到道德上的譴責。而且,如果事態的發展變得很嚴重,到了足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程度,那這種行為就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當事人也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行純會衝棚的、集體的利益和其它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散帶則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公共場所遇到別人不戴口罩,怎麼辦?
公共場所遇到別人不戴口罩,首先講解釋不戴口罩的傳播風險性,因為戴口罩是最基礎 最有效的防控方式之一。我們都知道,戴口罩能預防感染,如果不佩戴口罩,一般來說,人們佩戴的口罩由無紡布 熔噴布組成。它能阻隔飛沫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也能防止人們吸入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如果新冠病毒攜帶者和未感染者均未佩戴口罩,...
在公共場所,明星的保鏢讓你讓路,讓還是不讓
在大部分人的眼中,覺得明星出行的時候,所有的人都要讓道。然而對於一些粉絲來說,好不容易看到了自己喜歡的明星,要是他的保鏢讓我們讓路的話,還是不要吧,直接先跟他要個簽名再走,也是比較合適的。從另外一方面,也會發現明星出行的時候保鏢要是叫讓路的話,還是讓路的比較好,主要原因是不讓路的話,好像覺得個人的素...
你能接受公共場所與寵物共餐嗎?
不可以啊,但在北京有一家商場因為一樓有寵物店,所以一樓可以進入寵物,後來好像也改善了,弄出一條專用道。我是乙個非常喜歡寵物的人,但我仍然認為不要因為自己的喜好打擾別人,這也是基本的禮貌和修養。但導盲犬我是支援的,因為他們進行過嚴格的訓練,並且是幫助有障礙的人們,因為這些人不因為狗我都認為導盲犬是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