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研說法
1.《三個規定》的背後,是要我們謹記自己的身份和職責。
十幾年前大學入學之初,便認識了乙個詞,叫"法律職業共同體"。那時對這一概念還僅僅停留在"學的一樣、工作性質相同"這一層面上,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只是考試中的乙個考點罷了,甚至對"配合"兩個字不太感興趣,而對"制約"有莫名的好感。工作後,發現在許多時候我們都是相互配合的。
乙個案子從偵查到起訴,再到宣判,證據鏈條是逐步完善的,而完善的過程離不開每一位參與者的努力,沒有配合,乙個案件的順利結案簡直是無法想象的。這時才對何為"法律職業共同體"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認識。
但時間日久,我們是否忘記了最初的承諾?"法律職業共同體"是否蛻變成了"利益共同體"?公檢法之間、公檢法與律師之間等等,是否輕易由"定天下三分魏蜀吳",變成了"宴桃源豪傑三結義"?
現在唸叨"互相制約"這四個字,也許顯得書生氣太足,卻也值得每乙個司法者思考。互相制約,保持距離,絕不是不通情理,更不是六親不認。而是要每一位司法官謹記自亮弊身的職責,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起訴,法院審判,律師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辯護,每個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行使自己的職權,才能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審理,確保當事人罰當其罪,確保法治在每一起案件中得到體現。
但是我們有時能發現,實踐中本應相互制約的地方,卻有相互發酵的現象。這讓我想起中國政法大學何兵教授的一段話:"公檢法人員,大多來自公升斗小民之家。
入職之初,仍然記憶著普通人民失敗和困苦,弱小和無奈,努力和希望……點點滴滴,仍在心頭。但入職時間越長,他們與普通人民交往漸少,檢法人員相互交往日多,互相發酵和激勵。他們看到的,更多是卷宗裡一張張冷冰冰的證據,一條條幹枯的法律。
天長日久,他們變了。"雖然變質的是少數,但這足以使我們警醒。領導幹部插手辦案,干預司法活動,當事人吃請等等行為,在該拒絕時就要拒絕,該上報時就要上報,這悔鍵陵不僅是《三個規定》所要求的,也是自身職責所要求的。
即使有一天,我們中的一些人已經身處廟堂之高,也別忘記了在江湖中奔波的人們,不要忘記民生之艱難,不要因為一己之私,使當受處罰的人逃脫制裁,使完全可以免於刑罰的人經受牢獄碧戚之災。
2樓:執燈一盞問滄桑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防止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確保司跡蔽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根據憲法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帶頭遵守憲法法姿枯州律,維護司法權威,支援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任何領導幹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式處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條。對司法工作負有領導職責的機關,因履行職責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式瞭解案件情況,組織研究司法政策,統籌協調依法處理工作,督促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為司法機關創造公正司法的環境,但不得對案件的證據採信、事實認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體決定。
第四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得執行任何領導幹部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條。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敗滑 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文發函對案件處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司法人員均應當如實記錄並留存相關材料。
第六條。司法人員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行為,受法律和組織保護。領導幹部不得對司法人員打擊報復。
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將司法人員免職、調離、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對三個規定的認識
3樓:陳瑞慧
法律分析:「三個規定」旨在從司法機關外部、公安機關內部和辦案人員自身三個層面阻斷影響獨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體式保障司法機關獨立公正慧告司法的制度體系,對於防止司法案件受到違規干預和司法人員被「圍獵」,保障獨立、公正、廉潔司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中碧返意義。
法律依據:《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防止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確保司法機賣飢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根據憲法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三個規定的認識
4樓:王佳偉
法律分析:「三個規定」是指:《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友彎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法律依據:《中共**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悔告餘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即: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碧滾、法治**、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個規定是指哪三個認識
5樓:劉琳
法律分析:司法不能受權力干擾,不能受金錢、人情、關係干擾,防範這些干擾要有制度保障。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五條: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對三個規定的認識和落實情況
6樓:律說律答
對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認識:
1)《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規定了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得執行任何領導幹部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2)《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要求司法機關辦案人員應當恪守法律,公正司襲沒法,不徇私情。
3)《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規定了各級司法機關應當建立公正、高效、廉潔的辦案機制,確保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無不正當接觸、交往行為,切實防止利益輸送,保障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第四條 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蠢禪禪職權,不得執行任何領導幹部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第二條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嚴格遵守紀律,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為規帶塵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保證公正司法,根據有關法律和紀律規定,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三個規定是什麼,三個規定是指什麼
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專門就干預 插手司法辦案做出明確要求。年中辦 國辦 中政委和兩高三部,先後出臺 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 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 通報和責碼純任追究規定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 律師 特殊關係人 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
請從三個方面談談你對兩條出路的看法。 90
請從三個方面談談你對兩條出路的看法。你說的不是太清楚,你應該說明你是什麼專業和喜好。不過也可以提點建議,我建議你學一下實用技術,比方說電氣焊,不知道你能不能吃苦?乾電氣焊可能有時是比較辛苦點,但是如果你能學好,還是很有發展的。如果你花點錢和時間在技校裡面學,可以學的比較好點,畢竟還是講理論的,到時候...
三才,三個火和三個土,好
三才 三個火和衝則或三個土是一種古老的中國傳統理論,它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共處,把盯並它們統稱為三才是 於古代中國的哲學思想。一般而言,這三者之間包含著相互作用,並且能夠彼此促進,相互協調。三才表明,散伍有效的生活可以得到良好的和諧,對實現生活的目標可以有幫助。三才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哲學思想,它認為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