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維修**是維修公共設施,不會對業主有影響。不過私自動用維修**會被起訴,並面臨相應的賠償。因舉含為維修**是住宅戚答歷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高搜備的維修養護**,只有通過經業主大會批准後才能使用,否則不可挪作他用。
動用維修**對業主有什麼影響?需要全部業主同意嗎?
2樓:簡單說金融
維修**是維修公共設施,不會對業主有影響。需要全部業主同意。不過私自動用維修**會被起訴,並面臨相應的賠償。
因為維修**是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只有通過經業主大會批准後才能使用,否則不可挪作他用。根據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專案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拓展資料:維修**和物業費有什麼差別?
1.錢財歸屬不同。在辦理房產證之前,購房者就需要一次性繳納清房屋公共維修**。
維修**暫時存放於業主委員會,但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就會由房管局代為保管。無論放在哪,這筆錢都是屬於業主的,業主有權使用。而房屋的物業費是物業公司按月收取的,錢屬於物業公司,業主在享受物業公司服務的同時,有義務按時繳納物業費。
2.使用流程不同。業主在使用房屋維修**的時候,需要向業主委員會申請,還需要徵求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並且審批手續相當複雜。
說具體一點,某棟樓的本體維修**只能用於某棟樓,使用時必須徵得業主委員會或者是本棟樓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而且物業費的使用由物業公司決定的,當然日常小區公共區位需要修補的,只需要向物業管理登記處登記,由物業公司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修即可。
3.使用範圍不同。房屋維修**的適用範圍一般是用於屋面防水、電梯大修、外牆等大規模維修,日常維修不準動用,一般質量合格的房子幾乎15~20年都用不著。
而物業費一般用於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及維護費用等,屬於日常維修費用。
開發商遺留問題對物業管理的影響
3樓:麻飛薇由邦
[案例]:南山某小區的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全資子公司,在承接物業進行管理中,開發商遺留下一系列的問題:開發商將小區的底層機房改造成為保安宿舍;沒有預留足夠的會所和物業辦公面積等,出現了諸多的問題。
業主將開發商的遺留問題歸結到物業公司身上,以至於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愈演愈烈,業主終於要解聘物業公司。[提示]:運用法規,講清遺留問題的原因,但要注意的是不要將責任完全推到開發商身上,以利於今後同開發商的溝通協調,因為物業公司業主和開發商間的調停人,要留餘地。
案例分析]:實踐中業主與前期物業公司的許多糾紛,往往是因為開發商遺留問題。而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設專章規定前期物業管理,這首先表明了立法上的一種態度,即明晰建管權責。
條例》提倡前期物業管理實行分業經營,明確開發商對住宅物業採取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公司;要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同時規定物業公司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與開發商履行必要的驗收手續和相關資料的移交。
4樓:原實府品
你是要**嗎,**寫不下,但是,嚴重的後果可以在這裡討論討論:
1.嚴重影響物業服務的質量,因為:大部分業主根本不會把這個事認為是開發的事,都全部認定是物業公司服務不好。
2.增加大量工作量,處理遺留工程問題是很複雜且耗時耗資耗力的事,牽扯物業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必然影響物業公司的收費工作。
4.出問題後,就算是開發公司全部責任,物業公司在法律上也會有一些承擔,最常見的事件:工程質量有問題,新建房屋樓頂裝飾物掉下砸傷人,物業公司必定要負一部分法律責任和受很大影響。。。
影響的問題很深遠,簡單說這些,在實際執行中很多情況會是物業公司的巨大災難。。。因此,部分品牌物業公司在接管專案前,都要考察清楚工程質量,質量不行的專案直接不要。
開發商土地抵押對業主有什麼影響
5樓:律臨張鵬飛
法律分析:一、所謂的典當,在我國其實就是抵押,也就是你所在的小區的土地抵押給了某典當行。二、開發商之間就在建工程轉讓,是連債權債務一起轉讓的,所以現在的開發商應該已經全盤接手了原開發商的包括抵押等全部債權債務。
三、土地被抵押,並不影響房產證的辦理,只是房產證辦理後要連房產證一起抵押。總之,土地被抵押,並不影業主房子的產權,只是有些麻煩而已。現在的開發商說因為土地被抵押,所以無法交房等所謂的說法都是託辭,你們業主可以選派代表向開發商表達你們的訴求,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請相關部門過問,以督促早日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範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關於裝修,包工頭跑了,欠工人工資業主是否有責
6樓:墨汁諾
跟業主無關,業主和包工頭之間的合同沒有問題,也盡了各自的義務和責任。只是包工頭和工人之間的責任和錢的問題,可以報警的,現在對欠工人錢打擊很嚴厲的。
勞動合同中的單位的授權人員(二老闆)的跑掉不影響用工單位的工資支付義務,即勞動者可以要求用工單位承擔工資支付,用工單位拒絕支付工資,勞動者也可向勞動部門投訴,通過勞動維權拿回工資。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有漏項,會給哪方造成什麼損失?
7樓:網友
如果是固定單價合同,那麼施工過程中,施工方可以申請變更,增加新增工程量部分的**,一般情況下對施工方比較有利,而對甲方也沒什麼大的損失,只是實際造價會超過預算價。如果是固定總價合同,那麼施工方就不能申請變更,這部分就是施工方的損失。
8樓:愛踢球的歐卡希爾
對每一方都會造成影響甚至損失,這也就是審計存在的原因。
1、對業主照成影響。
工程質量是業主對於工程關注的重點,如果工程量遺漏,可能導致工程存在隱患和缺陷,直接影響了工程質量,雖然業主在一定程度上節約了成本,但是這種節約是不可取的。
2、對施工方利益的損失。
工程量清單有漏項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工程單未計列但是實際施工實施了,這時,施工方多投入了工日但未收回成本和收益;而是工程量清單未計列而且實施未實施,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旦工程出現問題,施工方將被追究連帶責任。
3、對設計方的影響。
可想而知,如果工程出現問題,工程量清單的直接負責方就是設計院將負主要責任。
4、監理方的影響。
監理單位對施工方的監督作用正是體現在這裡。如果監理沒有發現這個錯誤,就是監理方的責任了。
各方的工作都是為了將工程做好。所以應該儘量避免出現這個問題。
工程欠款,拖欠工程款怎麼處理
9樓:源於因果
工程欠款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
到法院立案的步驟:
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身份證影印件乙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組織機構**影印件個各乙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
3、證據材料影印件,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10樓: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三一試題庫。
工程欠款糾紛怎麼處理。
這類糾紛中,發包方往往是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子,反正是沒錢,隨便你折騰。對這類的發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財產,那麼只好對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種辦法,雙方協商把工程專案折成工程款變更到承包方名下。
工程欠款是現在社會上一種常見的問題,解決工程欠款糾紛就必須先了解工程欠款產生的原因,怎麼通過合法的手段去解決欠款糾紛。本文通過帶您走進乙個關於解決工程欠款糾紛的法律世界。 ▲工程欠款糾紛的解決策略 ▲1、明確約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和保脩金。
如果使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其第二節通用條款部分明確約定了各類工程款的付款數額、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計息始期;如未使用的,應當參照約定之。以拖欠1000萬工程款以日萬分之三計息,年息可達百萬,的確是一筆不小的款項,可以有力彌補承包商損失。對利息支付標準和付息時間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7和18條。
另外,滯納金與利息的性質不同,可以另行約定欠款滯納金。 ▲2、及時主張權利 施工管理,素有「低中標,勤簽證,高索賠」之說。索賠是合同履行中,當發包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發生錯誤造成損失時,承包人要求對方賠償的請求。
索賠成功後,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賠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及時向工程師發出索賠通知。竣工驗收後,應當及時向發包人送交完整結算資料。
關於業主和開發商和物業之間的問題,請高人給出詳細的寶貴意見?
11樓:專業小術士
1、 目前房子的質量問題是保修期內有建設單位負責,保修期外動用業主的維修資金,目前可以看出的是樓主因為建設單位的責任推到了建設單位的物業企業,其實目前建設單位的下屬物業企根據描述可以看出規劃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出就出在規劃之後,在建設階段出現的問題,釘子戶的出現目前在大部分城市都會出現,釘子戶要求的利益與開發商的收益達不到一定的平衡點,開發商寧可不要開發這片地,正是因為這些問題的出現,也就造成了目前樓主所說的同樣乙個物業管理區域面對的不同的待遇問題,你所說的天然氣的問題,我也只是猜測,一般就地下管道有民房擋住埋不過去導致的。至於你們那兩棟樓其他的管線估計也走不是正常路線,要不然不會出現你們反映的那些問題,但是不管問題出在哪,可以肯定是建設階段遺留的問題,屬於開發商的責任,與物業企業沒有任何關係。
2、 業有乙個通病就是聽命於開發商,好的物業企業通常以打造自己的品牌創造良好的服務,從而獲取更多的專案,而這種依附於開發商的物業企業,往往是為了自己的專案能賣出去,等開發商撤離,物業企業也會撤離,因此建議樓主成立業主委員會,通過召開業主大會解聘和選聘新的物業企業,另外鑑於樓主說的前期遺留的民房問題,估計很多企業也不願意接手。
3、 許多問題都是前期開發遺留下來的問題,單靠物業企業來解決的話,我估計沒有幾家能給這個小區服務好的,因為你們這兩棟樓和後面四棟樓屬於乙個規劃範圍,同屬於乙個物業管理區域,乙個物業管理區域只允許一家物業企業出現,總之難辦啊!樓上那位單純說換物業公司也只是治標不治本,還有一位說主體結構,現在好像沒有那個開發企業說主體結構做不好的,主體結構出問題的話,這個房子就通不過驗收,而房屋漏水、下水管道破裂等,跟主體結構完全搭不上邊。因此不管能不能拿到分,最後都要奉勸一下樓主,買房子一定要謹慎,不要被開發商的花言巧語給騙了,前期說的多麼多麼好,等交房之後什麼問題也來了,房子以後肯定能住,不過小問題以後肯定會陸續的出現。
去男友家給小孩壓歲錢的問題
這個其實不復雜,如果你不知道他小孩要什麼 別亂買,浪費又不實際!就是給紅包好看!我建議包個這樣,圖個吉利,要出頭!至於什麼時候給!我覺得你這個都會問網路,那說明你心細,不要一進門就給!等過幾天沒事,至少你倆搭的上話時,找個飯後大家都坐著閒聊時,找時機跟小朋友聊幾句後,然後順其自然給紅包!真誠又大方!...
泰安蘋果園小區的車位多少錢,泰安蘋果園小區的車位多少錢 100
吉祥長樂 我是蘋果園小區業主。2018年6月28日,小區物業連同一個房產中介在小區大門口,電梯,樓梯口到處張貼通知,說售賣車位,優惠力度大,先到先得。當我看到通知後,我就去物業打聽一下,看到好多人再排隊交錢。當時規定是前20名是6.8萬,之後是7萬元。當天我交了8000元定金,給我開了資料,收據上蓋...
戀愛煩惱。錢的問題戀愛煩惱。錢的問題。
還是想想現實吧,就算以後在一起了,你們家人會同意嗎?你有能力養活她嗎?有能力照顧他們家人嗎?你們是兩個人要養四個老人,而且還要很多醫藥費。只要你能負擔得起,只要你以後不會嫌棄她,不會為錢發愁,還有很多以後的問題。如果你想在一起的話就一定要對女生負責,否則就不要開始,不要傷害她也不要傷害自己。18歲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