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客內且
轉介紹的一概不理,哪飢尺鏈怕是我媽介紹過來的,告訴他們不是我不幫忙,真的是有心無力,畢竟是非訴律師,平時就在辦公室伺候下人什麼的,幾年去不了一次法庭,實戰經驗大於等於零可以忽略不計的那種,然後勸他去找乙個專業律師,巴拉巴拉爛孫怎樣怎樣。身邊親戚。這個,怎麼說呢,反正我是拒絕不了的困首。
雖然不收錢,但盡心盡力是真的,從證據的收集,到庭上的程式都給來一遍,能給介紹律師的,只要他開口一定會低三下四去求人家,實在需要的,哭著跪著給認識的法官打**的事情也做過。
可以請親戚做律師嗎
2樓:徐子悅
法律分析:律師是可以為親屬辯護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律師受當事人或者親近屬的委託,可以依法到看守所會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不是親屬關係幫朋友請律師可以嗎
3樓:月下獨行人
不可以的,《刑事訴訟法》33條對代為委託律師有嚴格的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只有本人及近親屬可以委託,朋友不可以。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律師會幫忙聯絡家屬嗎
4樓:唐玉娟
我國法律援助的範圍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對,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一、什麼人依法不應指定辯護。
對於有能力自己進碰羨行辯護或者能聘請辯護人進行辯護碰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應指定辯護。需要指定辯護的是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盲、聾、啞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等。
二、殘疾人犯罪有刑事責任嗎。
肢體殘疾人犯罪要法律刑事責任。殘疾人只有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三、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條件。
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法律援助所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以及因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情形等。
法律援助條例》第四條***司笑吵叢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律師怎樣應付親戚朋友的免費訴訟
5樓:善善朗波吉尼
"舉手之勞」本應是乙個自謙的詞,但可能很多律師朋友會遇到這樣的問題:明明是需要勞神費力去解決的法律問題,卻成了親戚,同學,朋友眼中的「舉手之勞」,被當做無償的勞動力加以驅使。主要是對律師的工作出現了以下偏差:
1. 誤認為律師都是活的法律百科全書,通曉各方面法律問題。
2. 誤以為法律問題就像數學題一樣,掌握了方法就可以推出明確的答案。
另外,沒有真正從事法律行業的朋友,可能會忽視資訊和細節的重要性,而在日常生活的諮詢,很難有機會慢慢分析有利或者不利的潛在證據,導致無法做出判斷,這裡不多贅述。
針對以上認識偏差,可以有以下應對措施:
1. 轉介紹: 律師未必熟悉某個領域的法律問題,但很有可能會熟悉從事該領域的人。
這不是踢皮球 --認識到乙個問題的性質,並指出解決問題需要什麼工具,並推薦相對靠譜的渠道,這一服務本身就是有價值的。我們都能接受地產中介收取服務費,為什麼不能接受其他中介服務的價值呢?這一點要說明白。
2. 提示風險:將自己的角色定義為我國正在嘗試推廣的「家庭醫生」,簡單的小病就自己試著治,治不了或者無法診斷的大餅、疑難雜症,及時建議送醫院。
一名醫務工作者的價值,不僅體現在治好病症,也體現在判斷什麼病該投入什麼程度的資源去治,什麼病的確值得去大醫院治。類似地,法律工作者的價值也不在於自己解決乙個問題,也在於判斷乙個問題到底多嚴重,有什麼潛在後果,是否值得花高昂的律師費去解決。
如果通過以上兩點類比還是不能把事情說明白,或者對方認識到了,但還是繼續當伸手黨。那麼,如果有其他方面的利益交換,或者的確認為這個人值得幫,那幫一下又何妨;反之,就需要說不的勇氣和智慧了。
跪求律師幫忙 如果您身邊有朋友或者是親戚請幫忙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委託律師 先由我幫你一下 1 這婚姻是可以離的 (你老公賭博不聽勸阻 破壞婚姻 是單方提出離婚的法定條件之一)
2 可以要求賠償 (婚姻法基於對弱勢婚姻主體的完整保護 可以要求賠償《具體情節律師會告知》 而且原本男方在其財產上作假 並且吸納了你基於錯誤認識而處分的財產 )
3 孩子如果想要 可以要求男方每個月支付撫養費 (看判決的數額)(
4 你不能得到子的使用權 看子現在的所有權 沒有所有權 離婚之後自然也沒有使用權 除非自己續費 (這一點可以作為要求男方賠償的原因)
5 請個好律師 不要三流的律師 (可以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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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對那些煩人的親戚?過年回家,我也是有不想面對的煩人親戚,他們的樣子太討厭了。下面來盤點一下幾種煩人親戚,看看你身邊有幾種。第一種 特別愛攀比的親戚,這種親戚在咱們農村太常見了,自己家一買了新東西或者是自己家比如買了輛車之類的,或者是自家孩子考上大學,或者是這兒子或者女兒找了個有錢的條件好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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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親戚來我上班的地方吃飯,我該如何應對
親戚來你上班的地方吃飯,挺好的,大家來給你捧場呢,你就盡自己最大的能力,給大家推薦最好吃的菜,給親戚適當的優惠,讓大家吃好玩好,親戚滿意,老闆也器重你,願意讓你介紹更多的朋友親戚來吃飯,你工作又順心又掙錢,挺好。如果你覺得你家公司的菜品不行,偏高,你發朋友圈的時候,就設定不讓他們看見,就行了。如果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