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的區別:
1、適用物件不同。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除斥期間主要適用於形成權,也可適用於請求權。
2、構成要件不同。訴訟時效須兩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過和權利繼續不行使之事實狀態;除斥期間只需乙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過。
4、期間起算點不同。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即權利人能行使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而除斥期間自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5、期間是否可變不同。訴訟時效期間是可變期間,可以中止、中斷、延長裂山;而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延長。
6、法院是否可依職權主動適用不同。訴訟時效之經過必須經享有時效利益之人為主張之後法院才可適用之;除斥期間之是否經過,法院應依職權主動調查而適用之。
7、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碧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肆慧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的區別是什麼
2樓:杜天瓊
1)適用物件不同。訴訟時效適用於請求權,除斥期伏早局間適用於形成權;
2)法律效力不同。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表現為勝訴權之喪失,權利本身並不消滅,除斥期間的法律效力表現為形成權的消滅;
3)價值取向不同。設定訴訟時效的價值在於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加速財產的流轉,消滅原有法律關係,設定除斥期缺讓間的價值在於消除當事人關係中的不確定、不穩定因素,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原有法律關係;
4)期間和計算不同。訴訟時效一般長於除斥期間,而且訴訟時效可能中止、中斷甚至延長,而除斥期間固定不變;
5)適用的主動性不同。法官不能逕行適用訴訟時效,只在義務人主張時效利益時,法官才能適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職權主動適用除斥期間。
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如下: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終止之日起計算;
4、未成年人遭受**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睜早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人,或者法定**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是什麼意思
3樓:王煥坤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做念棗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除斥期間是指法律對某種權利規定的存續期間,其法律意義在於,督促權利人儘快行使權利,超過除斥期間怠於行使該權利的,則該權利消滅。
一、高汪法律訴訟時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訴訟時效期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純拆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
二、過了訴訟時效的債務是什麼意思。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這是抗辯權發生主義。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民間借款的訴訟期限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是乙個意思
4樓:熊貓一起說法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是不相同的。訴訟時效主要指的就是民事權益受到侵害之後,權益人在法律當中所規定的一定期限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並且受到人民法院支援的。如果是除斥期間的話,是屬於法律當中預定某種權利存續期間屆滿,當然消滅的一種期間。
一、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是否相同?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是不相同的。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
除斥期間,是指法律預定某種權利於存續時間屆滿當然消滅的期間。除斥期間是一種對形成權的行使進行時間限制的期間。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都是限制權利行使的期間,權利人在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在期間屆滿後均引起權利變動的後果。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為:
1、適用物件不同。
訴訟時效適用於請求權,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
2、法律效力不同。
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表現為勝訴權之喪失,權利本身並不消滅,除斥期間的法律效力表現為形成權的消滅。
3、價值取向不同。
設定訴訟時效的價值在於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加速財產的流轉,消滅原有法律關係;設定除斥期間的價值在於消除當事人關係中的不確定、不穩定因素,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原有法律關係。
4、期間和計算不同。
訴訟時效一般長於除斥期間,而且訴訟時效可能中止、中斷甚至延長,而除斥期間固定不變。
5、適用的主動性不同。
法官不能逕行適用訴訟時效,只在義務人主張時效利益時,法官才能適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職權主動適用除斥期間。
二、除斥期間的特點是什麼?
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權利預定存續的期間,在這裡特別提醒一下,債權人在此期間不行使權利,預定期間屆滿,便可發生該權利消滅的法律後果。下面簡單介紹一下除斥期間的特點:
1、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2、除斥期間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如追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這些形成權。
3、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適用依據。
4、除斥期間是自相應的實體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訴訟時效可能大家是比較熟悉的,因為如果要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必然是需要關注三年訴訟時效的規定的,但是對於處置期間可能大家並不是特別瞭解,因為處置期間主要就是針對形成權的。
訴訟時效制度與除斥期間制度的區別簡答題
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有點像 但不同的就是除斥期間失去的不只是勝訴權,還有就是內實體的權利。比如,別人容欠你錢不還,過了 訴訟時效 你就沒有在法院的勝訴權,但不代表事實他不欠你錢,只是法律不保護你的權利了,但是過了 除斥期間 就代表他根本不欠你錢了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區別。1 立法精神不同。除斥期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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