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程式

2022-12-24 06:16:18 字數 1870 閱讀 4965

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常月生(女)與李煥然(男)結為夫妻,婚後二人感情很好。常月生是乙個農民,李煥然在一家煤礦做井下工人。一次井下事故,李煥然受重傷高位截癱終生殘疾,常月生精心照顧李煥然多年,精疲力竭,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

李煥然深深感謝常月生,又實在不願自己長期拖累常月生,多次勸常月生早日開始新的生活,但常月生不願,李煥然幾次企圖自殺,以便常月生能得到解脫,均被救起。常月生意識到,只有自己開始新的生活,李煥然才能安心養病。於是便找到一位善良、勤勞、能吃苦的張雄谷,並講明婚後要共同照料李煥然。

常月生與李煥然協議辦理了離婚手續,與張雄谷結婚,又過上了真正的夫妻生活。李煥然看到常月生終於開始了新的生活又得到常月生、張雄谷二人的精心照料,心理較前輕鬆快樂了許多,身體狀況也有很大的好轉。人們稱道這是一曲人道、愛心的讚歌。

問題: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式是什麼呢?

答:在我國離婚可以分為行政程式的離婚與訴訟程式的離婚兩種方式。行政程式的離婚稱為協議離婚,又稱為雙方自願的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同意而解除婚姻關係,在我國依行政關係,到離婚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就像結婚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使這一法律關係得以成立,求得國家在必要時對婚姻關係和當事人權益的保護一樣,離婚也要履行必要的手續,通過國家權利的確認,發給離婚證解除雙方的婚姻法律關係,才能為當事人開始新的生活提供法律依據。當事人請求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婚姻登記機關的任務是:查明雙方是否確實是自願離婚,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的情況。

這裡的自願,就是要求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方或雙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通過登記離婚,而需要通過法定**人在人民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這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還要查明雙方對子女、財產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因為當事人雙方組成家庭,不僅僅只涉及兩個人的權益,還要涉及他人的利益和對社會的義務。

這裡首先就是對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其次還有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解決等,只有這些問題妥善解決,才能使婚姻的解除不會給社會帶來較大的**,不會損及他人利益。如果這些問題雙方還沒有達成協議,也不能給予離婚登記,而應當去法院訴訟離婚。

2樓:劉雲飛

民政局,離婚協議,簽字,拿本

離婚程式

3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一、離婚程式:去民政局協議離婚

1、雙方先協商好,達成共識,最好包括對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達成一定的共識。

2、填寫好離婚協議書,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3、接受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並且會詢問相關情況,如實回答即可。

4、對撫養權、財產分配等問題達成共識了,當場登記,宣讀離婚宣言,領取離婚證。

二、離婚程式:起訴離婚

1、只有單方有意願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當地法院起訴。

2、一審後如果還是不願意離婚,可進行二審,二審後悔直接解除婚姻關係。

離婚程式

4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離婚程式的辦理,離婚程式是怎麼辦理的

一 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為行政方式,夫妻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 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

離婚訴訟程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法院調解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一 調解的開始它的開始包括兩種方式 一是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而開始 二是法院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主動依職權調解而開始。二 調解的進行調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議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中的乙個審判員主持,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可以由獨任審判員...

離婚公告要幾次,公告離婚程式?

公告離婚就是人民法院通過發布公告解除當事人婚姻關係的法律制度,其實質仍是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係,是訴訟離婚的形式之一。和一般一審一樣,只是程式稍微複雜一點。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但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與下落不明的配偶離婚的,人民法院在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