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案例某縣地名志屬於什麼作品

2022-10-03 15:57:59 字數 3715 閱讀 1608

1樓:詠辰先生

這種應屬於彙編作品。

網路侵犯智財權的案例有哪些,快 5

2樓:獨領衣族

湖南省桂陽縣農民李清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內蒙古鄂爾多斯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151萬元。這源於他從去年8月開始,銷售進來的假冒「鄂爾多斯」、「恆源祥」牌羊毛衫。此事後來被傳上網後,天價罰金引發爭議。

李清進的假冒羊毛衫上的吊牌價,顯示為968、1680、2180元不等。而這也是法院作出天價判決的依據。他在**網的買賣記錄顯示,法院最終認定的吊牌價是這批服裝實際售價的10多倍。

售賣假貨被跨省抓捕

近日,網友「李根」在部落格披露了此案。2023年8月,湖南省桂陽縣農民李清在親友幫助下開始做服裝生意,他在郴州市富民市場租賃了乙個店鋪經營羊毛衫。「李根」稱,當年12月15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公安局經偵支隊派人來店鋪將李清等人抓走,並扣押店內全部服裝和銷售用電腦,理由是「涉嫌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罪」。

李清後來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被鄂爾多斯中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151萬元。

判決結果出來後,天價罰金引發爭議。李清的姐夫肖軍告訴南都記者,李清從去年8月開始,湊了一筆錢租用商鋪做羊毛衫生意。其間通過進貨渠道,李清在浙江省桐鄉市的小作坊訂了一批羊毛衫。

根據肖軍的說法,目前在當地市場上銷售的這批貼有「鄂爾多斯」、「恆源祥」等商標的假冒羊毛衫很多,在浙江桐鄉進貨有一套完整流程。李清只去過一次,羊毛衫在黃蘆英、黃秋英等人的小作坊生產,然後由縫製商標的人從周金柱處買到商標縫製,最終走物流運往郴州火車站,李清負責給這些人打款。

4個月後,鄂爾多斯**在當地**配合下,對李清等人進行了抓捕。此案發生地是郴州,對於為何跨省抓捕,南都記者昨日致電鄂爾多斯公安局經偵支隊,**未接通。鄂爾多斯中院認為,**的依據是公安部經偵局的乙份通知。

這份2023年2月21日下發的通知認為,在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不持異議的前提下,由鄂爾多斯公安局經偵支隊依法偵辦涉嫌假冒鄂爾多斯集團註冊的「鄂爾多斯」商標的犯罪案件。

法院按吊牌價處罰金

鄂爾多斯中院認定的事實是,**在李清店內扣押吊牌價每件為21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共計4351件,吊牌價每件為16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價每件為968元的假冒「恆源祥」羊毛衫4433件,共計26187件,吊牌標價共計43013364元。這個4300多萬的吊牌標價,被法院認定為「非法經營數額」。最終,李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151萬元。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李清的辯護人,內蒙古新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福奎說,這個吊牌價比市場平均售價多出十倍之多。其向法院提交了李清的銷售光碟,光碟記載了李清銷售的鄂爾多斯羊毛衫**分別為100元、120元和150元,李清在網上銷售的平均價是147.54元。

王福奎的辯護意見,鄂爾多斯中院沒有採納。法院認為,侵權商品的實際銷售金額無法查清,因此適用「吊牌標價」。

天價罰金還涉及案件定性問題。王福奎說,「所有的製假程式在桐鄉就已完成」,李清只是銷售,因此不應按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而應按銷售假冒商標的商品罪定罪。而且,因為一些商品沒有銷售,就存在「犯罪未遂」的情況,應從輕處罰。

王福奎說,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4個月來,李清只賣出400多件,銷售額總共才6萬餘元,獲利1萬元左右,被罰2151萬元並不合適。目前,此案已上訴至內蒙古高院

《智財權》著作權案例分析二

3樓:鄭莊公

1、是。甲的題字符合著作權的客體的全部三個構成要件。即作品必須是一種智力創作成果、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作品必須具有可複製性。

2、乙構成侵權。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美術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美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雕塑、建築等作品。

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歸原件所有人享有。

旅行社不構成侵權,因其不知乙未獲得甲的授權,屬於善意取得。

回答者: 鄭莊公 - 副總裁 十級 11-28 18:03本人自己引用自己的答案。

智財權案例分析

4樓:柳

非常簡單的案例 我覺得lz自己也能解答

1 。《休閒》雜誌社辯稱,s散文首先發表於國外,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不成立 因為中美有知產條約

2 《飯後茶餘》既要向s 付費也要向l付費3 翻譯他人作品要徵求他人同意 並付費

5樓:匿名使用者

1.s散文發表的形式是刊登在報刊上,對於這類作品,並不需要徵得著作權的人許可。

2.s散文公開發表的地點是在美國,根據伯爾尼公約,也受到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3.如果學生l對散文s進行了獨創性的翻譯,也沒有損害原作的版權,學生l享受對該譯文的版權。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明確,中美兩國同為《伯爾尼公約》締約國,依著作權法第二條相關規定,美國的作品無疑應當受到保護,也符合國民待遇原則。

其次,對作者s作品進行翻譯應經其本人同意,否就構成了侵犯作者著作財產權的行為。本案中休閒和學生l構成了共同侵權。

再次,明確著作權法中所謂報社期刊社**、摘編其他報社期刊社已發表作品作為文摘或其他資料的法定許可使用,應當以作者為物件來支付報酬,而不是其他人,即應向本案s付酬。但本案中的譯文已屬侵權作品,不適用法定許可使用,飯後茶餘也構成了對s作品的侵權。

綜上,二被告的抗辯是不成立的。

智財權法的案例分析題

7樓:吳天春_律師

第一、劉某在手稿扉頁上題字屬贈與性質的行為。"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本案中將自己的題字無償交給劉某,符合贈與行為的要件。

第二、王某對手稿不享有著作權。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由作者或者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享有,在本案中劉某贈與給王某的只是題字的物權,並沒有將著作權贈與。

第三、王子對手稿不享有著作權。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由作者或者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享有,在本案中劉某贈與給王子的父親的只是題字的物權,並沒有將著作權贈與。王子繼承的也只是題字的物權。

第四、劉某的繼承人劉子對手稿享有著作權。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由作者或者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享有。作品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五、劉子對作品享有以複製、發行、出租、展覽、放映、廣播、網路傳播、攝製、改編、翻譯、彙編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這些權利本屬於劉某屬於,劉子作為劉某的繼承人在劉某死後享有上述權利。

第六、孫某的行為侵害了劉子的發表權。發表權,也稱公開作品權,指作者對其尚未發表的作品享有決定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是著作權法中規定的著作權中的一項權利。

劉子作為劉某的繼承人有權決定是否將該題字進行發表。

8樓:匿名使用者

1、劉某的手稿屬於遺囑,而王某是此份遺囑的收益人,因為民法對於遺囑有贈於的方式。

2、王某對手稿有著作權(因劉某已過世,王某才繼承了著作權,否則無效),因為此手稿是由劉某贈城王某的,王某擁有的是使用權即所有權,但使用權需受到遺囑的限制,否則作廢且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3、王子對手稿同樣有著作權,因為它也只是繼承了此遺產,原因和王某是相同的。

4、劉某對此手稿享有著作權,因為此手稿是出自劉某所寫,他的著作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但因已過世,固著作權歸王某所有,後由其子王子繼承。此著作權是受限制的。

5、劉子對手稿只享有知情權,對其的著作權和所有權均不享受。因為在法律上此手稿已由其父贈於王某,是受法律保護的。

6、劉某印手稿並在一定範圍內散發是侵犯了王子的權利,因為現享有此手稿著作權的是王子,而非劉子,固劉某經劉子同意後印發手稿並不合法,在民法通則中屬侵權行為。

什麼是智財權?商標屬於智財權嗎

智財權bai,也稱為du 知識所屬權 zhi指 權利 人對dao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回果享有的財產權利 一般只在有答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 外觀設計 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 名稱 影象,都可被認為是某乙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財權。智財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

智財權的利弊有哪些,軟著屬於智財權嗎?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智財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一種無 形財版產或權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智財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它與房屋 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

智財權有什麼好處智財權合作有哪些好處?

智財權,也稱其為 知識所屬權 指 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 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 外觀設計 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 名稱 影象,都可被認為是某乙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財權。好處 1 企業智財權管理規範 作為我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