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我在原公司沒有提前辭職,公司不給工資,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簽訂合同

2022-09-24 08:01:44 字數 5644 閱讀 2870

1樓:娛樂雞公尺花

按勞動法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若提供了勞動,公司就應該發給你工資,即使你辭職了,也應該按你出勤的天數結清你的薪酬。若公司不給你,它就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無論你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都應該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執行。你應該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或者律師,收集好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

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而辭職與剋扣你工資是沒有關係的兩件事情。你可以以單位拖欠工資為理由,拿著拖欠你工資的證據到你單位所在轄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案。一般能夠得到解決的。

如果沒有得到解決,你可以再拿著你的拖欠工資證據和報案證據,到轄區所在的法院起訴原公司。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很難,首先你要辭職就要提前乙個月寫辭職報告。這是最起碼要做到的,何況你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自己造成的誰給你維權。

4樓:老羅觀社會永珍

首先,準備你在那公司呆過的證明。譬如:每月發的工資條、銀行工資流水、扣稅記錄、上班打卡記錄、工作郵箱及工作來往郵件。

其次,找公司進行協商,明確是否法工資,如果發就確定乙個時間點。

最後,在約定的時間未發工資,拿準備的材料去勞動申請仲裁。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後不給工資,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以及支付辭職後的工資。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6樓:櫻花

可以不要。讓老闆欠你的。永遠欠乙份良心債。

7樓:花飄香冷

試用期的確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如果發生勞動關係滿乙個月,還不簽訂任何合同的話,一天的工資要算作兩天賠給你。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一般這種糾紛,都會偏幫勞動者,但是有乙個前提,你必須準備好一系列的材料(證據)。公司的位址,名字,何時入職,何時離職。

要有可以呈堂的證據,名片什麼沒用,最好有工資條,或者有沒有做成過客戶,有和客戶簽訂的合同也行,主要就是用來證明,你確實在他們公司做過就ok了。

我從公司辭職後,公司拖欠工資不給,該怎麼維權?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一下途徑解決:

1、找老闆協商。為節省時間跟精力,建議可以先試試直接找老闆協商處理。

2、找勞動部門投訴。投訴時,一般是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後,由其責令老闆及時支付工資。

3、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員工被找藉口拖欠工資,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追討工資,將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一旦離職的話,就要從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如果對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15天內到法院起訴。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同時,原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9樓:**侃法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處理

10樓:法律快車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公司不發我工資怎麼辦?

11樓:懷貝嶽香巧

簽訂勞動合同,一般規定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否則視為違約。公司可以追究你的違約責任,但上月的工資也要發給你,兩項合計後,剩餘的才能發給你。

12樓:綠水青山

根據《公司法》和《勞動法》以及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是有規定公司應該按時發放員工工資的,如果未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公司需要提前告知員工原因,並且公開宣告的。

所以公司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到了發工資的時候沒有發工資的話,是不符合勞動合同和法律法規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和《勞動法》以及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的薪酬制度,上面有關於員工離職的相關規定,一般都是規定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定週期,比如提前乙個月離職或是提前三個月離職等,也有規定提前一周或是半個月的。

所以如果該公司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薪酬制度上規定,員工必須提前乙個月離職的話,沒有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就屬於違約行為,如果薪酬制度和勞動合同上規定,員工離職需提前提出,而滿足勞動合同和薪酬制度的時間規定的話,就不屬於違約情況;如果該公司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薪酬制度上規定了時間限制離職的話,那麼如果員工不滿足時間限制的規定,均屬於違約行為。

離職後,單位拒絕開工資,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13樓:橘子不如橙子

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會協助勞動者維權。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4樓:上海笙銘律師

勞動監察更快;

收集以下能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15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你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或者直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拖欠工資的行為

16樓:好問手機律師

只要有能提供你在那工作過的證明,比如工卡,工資條之類的,都可以,還是需要去看一下需要準備的材料,材料齊全,一般都會受理的。

辭職了,但是沒有到公司規定的時間走,提前離職,公司不給我開最後乙個月的工資,我怎麼要呢?

17樓: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8樓:韓飛律師

提前辭職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樓:

公司批了,有書面性的證據嗎?若有,隨時走人;若口頭,視同未批,你必須乾到公司規定的時間15天。

20樓:

公司是錯誤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1樓:

這應該算是你理虧了。

公司規定的辭職期15天,是合法的。

而你沒到期,也沒有得到公司的請假批准,就私自不去上班,可以算是自動離職。

如果公司有制度寫明自動離職者不結算剩餘工資,那你基本上就要不回了。

勞動局上訴的機會也小,除非你能找到公司在勞動法方面不合法的證據,說是因為公司不合法而辭職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如需離職,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工作後,就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你的工資,用人單位應該及時全額支付。雖然你沒有提前通知,而離職,有違法律規定,但用人單位不能以此來拒發工資。

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要回自己的工資。對於你未按規定提前通知就離職,如果用人單位能證明給其造成損失,可以向你主張權利,要求賠償。

23樓:鏡湖閒人

找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24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出現任何一條說如果沒有先通知公司就走就要扣工資的法條。這個沒有法律依據,在結算工資的時候應該按您的勞動獲得合理的報酬。

但是:1.公司的15天提前通知期完全符合法律依據,如果公司章程裡是這麼規定的,那您應該要遵守。如果公司章程裡有提到擅自離職的罰款,也不是以不開工資的形式出現的。

2.您提前了15天走,如果您工作的公司因為您臨時離開無人頂替崗位而受到的損失需要您來賠償(需要證據)

3.您辭職了,沒有在規定日期提前通知單位,是得不到經濟補償金等額外補償款項的(就您給的題設)

請問我籤了勞動合同,沒有提前月辭職就走人有什麼後果呢

回答你好,只能和公司協商處理,看你有沒有公司的把柄了。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你沒有提前乙個月辭職就走,如果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有權扣款。提問勞動合同跟勞務合同有什麼...

你好,請問我在本廠工作了20年了,現在我提前辭職想和老闆解除勞動法有賠償嗎

辭職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應當支付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章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

您好,請問我連勞動合同都沒有拿到,現在我與公司有了爭議,要申請勞動仲裁我現在該怎麼做

一 以單位不與你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主張入職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單位就會出具簽訂的勞動合同。二 勞動關係舉證。勞動關係 舉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 2005 12號第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