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為了分手還抱過警可以成為被逼著寫下欠條的證據嗎

2022-08-24 13:27:53 字數 2432 閱讀 9970

1樓:全弘致

情侶分手了,報過警,這跟被逼著寫下欠條有什麼直接的聯絡嗎?根本看不出來,兩者之間有什麼聯絡?要有直接的證據才行。

2樓:小老虎

我覺得如果說情侶之間弄成這種狀態很不應該,畢竟在一起已經有了感情還要報警。

3樓:遲先紅

這是不可以的,既然已經出過警警察,那都有筆錄,如果經過法院,這都可以成為當堂證據

4樓:冉趣人生

這種情況呢,根據你們的事實,如果他蠻橫無理,你可以。作為證據。

5樓:匿名使用者

情侶分手從九海報過警,但是被逼的情況下寫了欠條,也是有證據的,也要還錢

情侶之間欠條同時有分手協議這個錢需要還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還錢的時候已經和他簽訂了協議。那她就沒有理由再讓你還錢了,這個你是可以申訴提供證據。

情侶分手被迫寫下欠條,被逼迫寫下的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7樓:夕陽的餘生

在被逼迫情況寫下的欠條沒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要看對方是否能回舉證證明確實欠條是答在被逼迫的情況下寫的。對於呈交給法院的證據,法官會辨別真偽,在這個過程中,除了對證據本身的檢驗外,法官的主官判斷也是決定判決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證。自由心證,是指證據的取捨和證明力的大小,法律預先不作規定,而由法官、陪審員根據內心確信進行自由判斷,形成確認。

自由心證在我國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實際司法實踐中隨處可見。

在沒有相關法律的規定下,該欠條究竟能否成為有效的證據,其實就取決於法官的主觀認定。如果本案的審理即將結束,法官還沒有作出判斷,則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舉證責任的規定,承擔舉證責任的一方要證明相應的事實。楊某如果能夠證明該欠條是自己受脅迫寫下的,則該欠條無效,李某的訴訟請求會被駁回;如果不能證明,就要承擔不利的訴訟結果。

情侶分手寫下的欠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情侶分手女方告男方打欠條十萬有多少勝訴把握

8樓:東熙碧浩歌

這個不好說..問題是不是真正現金借他的10w

給情人寫200萬分手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欠條上不能有情人了結補償款的字樣,否則此欠條無效。

合法的欠條還款有效期是2年之內,否則法院不支援。除非讓對方2年打一次欠條。

10樓:清酸甜

沒有的,如果要簽名,按手壓,如果有

情侶分手了、男方說給女方錢補償、但是錢還沒有那麼多、男方說剩下的給寫欠條、怎麼樣寫有法律保障

11樓:丹陽律師吳衛東

如果欠條直接寫明男方欠女方「分手費」若干元,在司法實踐中對該欠條的法律效力存有很大爭議。贊成說認為應按合同之債處理,如欠款方不履行付款義務,則對方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對方履行。反對說認為,「分手費」系道德所調整的範圍,不應當適用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且有悖於公序良俗原則,如果欠款方不主動履行付款義務,對方無法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對方履行。

因此,建議女方要求男方書寫欠條時不要寫成欠「分手費」,可以寫成:現雙方同意結束雙方之間的男女朋友關係,因雙方相處期間,乙方花費了較多款項,為此,甲方願意支付補償款。甲方已經支付部分補償款,現尚欠若干元的補償款未能支付。

這樣的欠條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白紙黑字,雙方簽名的,就有效力,以後打官司,法院承認的

13樓:jing若楓

有欠條啊 可以告的

情人之間欠錢打有欠條,兩人分手後對方不還錢可以起訴他還錢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涉嫌金額多少?如果金額超過3千,證據確鑿,是可以起訴的,只不過這是民事訴訟,所以律師智慧型調節!

15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是情人之間欠錢打欠條,只要欠條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出具的,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欠債的一方按約定及法律規定償還債務。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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