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在一起時,她前男友過來滋事,先動手,後來他後腦勺著地,造成重傷,請問怎麼處罰

2022-07-30 14:48:11 字數 836 閱讀 4812

1樓:柏律師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如果起訴:

刑事方面涉嫌故意傷害罪

民事方面:要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如果傷殘要賠償殘疾賠償金!

目前最好聘請律師,最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結果!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2樓:歸十與想

1、定罪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一般情況下,最重判刑10年;最輕3年,再輕就得花錢搞掂。

3、也有最後不追究刑責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是打架鬥毆性質的,傷到人就要賠償

輕傷以上屬於刑事案件,有檢察院提起公訴,可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4樓:

還是私了的好,否則最嚴重的後果就是刑事責任逃不了,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樓:

拿起法律的**。。。他家人說幾十萬太多,還是**好點

6樓:匿名使用者

後腦受傷是你朋友過來前還是過來後受的傷?之前的話你的責任很小,頂多算互相鬥毆,對方承擔大部分責任,所以還是打官司吧,找幾個證人證明是你們倆互毆時他受的傷,而不是群毆受的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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